投行圈子
文章綜合自新浪財經、創業資本匯、 Career In 投行PEVC等多家媒體,投行圈子有補充。
投資界巨震!
重磅新規:廳局級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能從事私募股權基金工作!
消息一出,引發投資圈熱議。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有關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嚴肅紀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規定》貫徹落實。
加強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舉措。《規定》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總結實踐經驗,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對于規范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范廉政風險,促進領導干部家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明確,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情形,主要是投資開辦企業、擔任私營企業或外資企業等高級職務、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及從業、從事有償社會中介和法律服務等行為。《規定》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別提出了禁業要求,領導干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綜合部門嚴于其他部門。
《規定》要求,領導干部每年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應當如實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年度集中報告后新產生的經商辦企業情況要及時報告。對領導干部報告情況要進行隨機抽查和重點查核,發現有關經商辦企業違反禁業規定的,責令領導干部作出說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或者由領導干部本人退出現職、接受職務調整,并視情況給予領導干部相應處理處分。其中,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領導干部,結合干部選拔任用“凡提四必”進行查核,不符合擬任崗位禁業規定的,應退出經商辦企業,不同意退出的不予任用。
《規定》要求,對領導干部不如實報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禁業規定經商辦企業和以委托代持、隱名投資等形式虛假退出,以及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謀取私利等行為,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對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這條規定開了先河,歷史上首次將私募股權投資及從業納入領導干部的禁業要求之列。這既體現了私募股權投資行業不斷增大的溢出力和影響力,更體現了黨中央提倡的當官發財應兩道的執政理念。這對于中國私募股權投資行業未來十年的發展將產生深遠而重大的影響。
截至2022年3月底,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存續規模為13.24萬億元,同比增長13.16%。其中,存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共計31382只,規模為10.81萬億元;創業投資基金共計15731只,規模為2.43萬億元。
近年來,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猛,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個別領域也存在一些違規亂象,比如,基金產品未在指定監管部門備案等亂象在私募行業屢見不鮮,早在2017年監管部門就已經提醒投資者要警惕未備案的風險。監管層曾先后發布私募基金備案通知和加強私募基金監管的規定,劍指私募基金行業當前存在的各類亂象,扶優限劣,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有業內人士認為,對于掌握了更多前沿政策和認知的人來說,容易造成不公平的競爭格局,國家希望通過機制進行控制,而不是被某些特殊利益群體使用,通過機制約束來盡量避免人性的貪婪而犯罪,規范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范廉政風險,意義重大。由于私募基金行業的信息并不是監管部門可以隨時掌握的,所以私募監管的難度一直很大。
有私募投資圈業內人士指出,私募基金行業是一個需要高度自律的行業,與公募基金相比,其風險外溢性較弱。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將合規作為頭等大事,保障投資人資產和維護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曾表示,行業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真私募與偽私募并存,優秀管理人與“偽”管理人并存,接受登記管理和市場無序生長并存等亂象,損害了行業形象聲譽,影響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這與行業高質量發展是背道而馳的。他認為,私募股權基金必須回歸私募定位和支持創業創新的根本方向,堅持私募姓私,嚴格規范募投管退全鏈條各環節運作。從證監會的角度,將堅持分類施策、扶優限劣,支持真私募,打擊亂私募,堅決出清偽私募,推動形成良好市場秩序和行業生態。
《規定》的出臺,對于維護行業秩序,營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推動行業的專業化、市場化,促進行業的長遠發展都會起到非常深遠的促進作用。
對于此事,您怎么看?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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