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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 | 合肥繼續實行暑假作業兩周緩交期 江蘇中小學新學期開勞動課
合肥繼續實行暑假作業兩周緩交期制度,普惠托管課與開學同步啟動
嚴禁各種形式的“開學考”、2022年秋季學期幼兒園延時服務實現全覆蓋、普惠托管課程與開學同步啟動……8月30日,合肥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做好中小學幼兒園2022年秋季學期開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嚴禁各種形式的“開學考”,繼續實行暑假作業兩周緩交期制度,不得營造緊張高壓的學習氣氛。開學前一周要按要求開展“家校共育活動周”,上好“家長開學第一課”,做好開學前家校工作線上對接,與家長共同幫助學生健康度過開學適應期。七年級上學期通過教師到家、家長到校和電話家訪等形式開展全面家訪,其他年級要按規定保障覆蓋率。
為進一步落實“雙減”工作要求,《通知》明確指出,各義務教育學校要認真制定本校本學年、本學期減負工作計劃。鼓勵根據學生學習能力分層分類布置作業,建立作業反饋點評制度,提倡使用鼓勵性評語,加強面批面改,做好答疑輔導。普惠托管課程與開學同步啟動,個性化課程不遲于開學第二周啟動。
此外,2022年秋季學期幼兒園延時服務要實現全覆蓋。幼兒園在工作日下午放學后提供延時服務,日常延時服務時間段為下午正常離園后至18:00結束。如需再延長服務時間,由家長和幼兒園另行協商。堅持公益普惠原則,家長自愿決定幼兒是否參加延時服務,幼兒園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參加。
與此同時,2022年秋季學期全面推行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幼兒園要做好入學準備教育,幫助幼兒做好身心、生活、社會和學習等方面的準備,為終身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小學要做好入學適應教育,培養兒童的身心、生活、社會和學習等方面適應能力。教師要樹立科學銜接的理念,要防止和糾正把小學的環境、教育內容和教育方式簡單搬到幼兒園的錯誤做法。小學要將入學適應教育納入一年級教育教學計劃,將一年級上學期設置為入學適應期。小學要堅持零起點教學,堅決糾正超標教學、盲目追趕進度的錯誤做法。
在疫情防控方面,《通知》指出,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及各類學校教職工(含共同居住生活人)近期非必要不離肥,已在市外的應在開學前10天返肥,并通過皖事通“健康校園”系統按時上傳“兩碼”等信息。學科類培訓機構和高復機構納入屬地中小學管理范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同時,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學生心理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交通及校車安全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等,尤其要重視防溺水教育。要教育引導家長務必選擇已在市場監督部門備案的校外托餐機構(點)。
江蘇中小學2022年秋季學期將開“勞動”課,每周不少于1課時
義務教育一至九年級開設“勞動”課程,每周不少于1課時;各學科的跨學科主題學習,課時要不少于本學科課時總量的10%。8月30日,江蘇省教育廳官網發布關于實施《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2022年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等方面提出了上述要求。
通知提到,自2022年秋季學期開始,義務教育一至九年級開設“勞動”課程,每周不少于1課時。各學校要在保證勞動課程課時、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的同時,推動勞動教育的整體實施,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勞動的統籌,利用班級衛生、宿舍衛生、包干區、食堂志愿服務等渠道,增加學生的勞動實踐,讓學生有更多的機會“出力流汗”。
同時,自2022年秋季學期開始,義務教育一至九年級開設“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每周不少于1課時。根據通知,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課時可分散安排,也可以相對集中安排。加強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與班團隊活動、科技文體活動、課后服務、興趣小組活動等的統籌實施,提高課程整合水平。
在教學改革方面,通知指出,文化類課程的教學改革,要堅持以學習任務為中心,改變機械灌輸、死記硬背的偏向,組織學生在目標引導下,完成主題式、項目式的學習任務;勞動課程要以學生的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服務性勞動為中心,注重動手實踐、手腦并用,讓學生經歷完整的勞動實踐過程;各學科的跨學科主題學習,課時要不少于本學科課時總量的10%,活動組織要充分體現綜合化、實踐化特征,讓學生在綜合運用的過程中發展學科素養。
與此同時,針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方面,通知明確,各地各學校要擴大在職教師培訓的范圍,增加專項培訓內容,幫助教師切實解決在開設舞蹈、戲劇(含戲曲)、影視(含數字媒體)等新設課程,常態化實施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推進課程教學綜合化、實踐化,以及在組織跨學科主題學習活動等方面存在的專業能力問題。要與師范院校共同合作,增加相關課程的師資培養計劃。在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教師資格時,要增加相應的專業類別,抓緊解決專業教師不足問題。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雙減”精神,通知要求,嚴禁組織“幼升小”“小升初”以及以分快慢班為目的的“分班”考試。小學一二年級不得進行紙筆考試,小學三至六年級、初中各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各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不得針對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跨校際的考試。各學校不得組織周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本文內容來源:新浪教育
責任編輯:趙妤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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