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最長:自任職基金經理,馬樂便開始涉嫌從事“老鼠倉”交易,持續近26個月
股票最多:涉嫌“老鼠倉”股票70余只,“刷新”了許春茂案
交易金額最大:達到10億余元
盈利最多:盈利1800萬余元,超過李旭利案
從明星基金經理到階下囚或許只有一步之遙。
繼李旭利“老鼠倉”案塵埃落定后,上證報記者日前獲悉,博時基金原基金經理馬樂涉嫌“老鼠倉”案業已進入審理階段,深圳市中院已于1月8日立案,預計今年4月份會有初步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是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實施以來,涉嫌從事“老鼠倉”交易時間最長、涉及股票數量最多、交易金額最大和盈利金額最多的一宗案件。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多數涉案基金經理均有僥幸心理,罔顧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嚴重缺失,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市場運行秩序和廣大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下一步將堅定不移地維護市場“三公”原則,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于“老鼠倉”在內的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繼續保持“零容忍”態度,一經發現,必將堅決打擊,嚴懲不貸。
同時,市場機構也要引以為戒,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牢記把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履行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受托責任,依法合規從業。
⊙記者 郭玉志 編輯 李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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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數據篩查對比發現線索
對于案發緣由,“舉報說”、“內斗說”不絕于耳,同時,也有媒體將其歸于深交所監控。記者最新獲悉,該案線索真正來源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日常監控,其通過海量數據篩查比對及時發現了該案線索
去年上半年,博時基金原基金經理馬樂涉嫌“老鼠倉”交易一經曝光,即引發了市場廣泛關注。
對于案發緣由,“舉報說”、“內斗說”不絕于耳,同時,也有媒體將其歸于深交所監控。記者最新獲悉,該案線索真正來源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日常監控,其通過海量數據篩查比對及時發現了該案線索。
據悉,2013年4月,上交所市場監察部監控顯示,嚴某等三個個人A股賬戶與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博時精選”)賬戶交易股票存在很高的趨同性,共涉及股票29只。
作為重要線索,上交所將其上報中國證監會,隨后證監會稽查局將線索移交深圳稽查局調查。
“一般有明確指向性線索的就可以納入調查范圍,有明確證據支持確認違法違規行為的,則可以進入立案階段。該案一開始是明確了線索,但并不支持是針對某個個人或者機構。”該案證監會調查人員告訴記者。
“老鼠倉”案件歷來是市場高度關注的熱點,而且直接關系到相關公司和公募基金行業的整體形象,同時也對辦案人員的保密性和辦案效率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上述調查人員透露,在接到線索監管報告后,深圳稽查局立即成立了調查組,集中開展調查工作,“這類案件要求調查人員動作要快,因為一旦調查開展深入下去,被調查對象都會有所察覺,同時也擔心有些證據會遭到銷毀。”
從線索來看,除了三個賬戶股票交易與博時精選操作趨同外,并無其他直接證據證明相關賬戶為馬樂控制。三個賬戶是否為馬樂實際控制,查清二者具有關聯關系成為擺在調查執法人員面前的首個任務。
為了查清相關賬戶的真實所有人和操作人,調查人員層層剝繭,利用各種調查手段包括與公安部門合作等,最終查詢到三個賬戶名義持有人與馬樂配偶存在親屬關系。
“通過多項證據,順藤摸瓜,最終查到兩個涉案賬戶持有人與馬樂配偶是親屬關系,另一個為同學關系。案件最終組成了完整、嚴密的證據鏈,調查組成功鎖定相關賬戶的實際控制人和操作人為馬樂。”該案調查人員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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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刷新“老鼠倉”多項記錄
為了準確界定“老鼠倉”交易的認定和盈利計算,調查人員尤為審慎,僅梳理、計算涉嫌“老鼠倉”交易的股票數量和盈利金額,調查組3名成員耗時3個工作日才完成
在確認了賬戶名義持有人與實際控制人關系后,對馬樂本人進行取證便是調查組第二步采取的措施。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馬樂是在出境時被控制的。記者獲悉,調查人員在博時基金“現場檢查”時,馬樂當日從側面得知監管部門將向其了解相關情況后,未經請假便離崗出境,通過香港飛往了美國。
雖然馬樂這一舉動從側面印證了稽查的正確方向,但是調查工作似乎再一次遇到了阻礙。
對此,調查組應急制定了詳細的應對策略,促使當事人盡快歸國配合調查。據介紹,在對涉案賬戶資產凍結后,前后60個小時內調查人員3次前往馬樂住所,分兩組有針對性地開展說服工作。
調查人員透露,“我們從個人前途、家庭和睦維系、子女教育、過往配合調查以取得從輕處理的案例等多個角度對其家屬進行了長時間的說服。”
在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后,調查人員與馬樂配偶一并多次與馬樂越洋通話數小時,詳細介紹了證監會的政策和已查處的案例,馬樂最終于2013年6月1日主動返回國內配合調查,并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按照博時基金的規定,馬樂作為基金經理有權在投委會許可范圍內按照《股票池管理辦法》自主選取交易標的股票,決定交易時點和數量,他本身作為上述信息的生產方,因此知悉博時精選交易標的股票的非公開信息。
調查發現,馬樂在“老鼠倉”交易時,“只吃股票價格波動上揚的價差,而且交易頻繁”,因此交易額巨大。
上述調查人員表示,以往“老鼠倉”案件大多數是利用信息不對稱,坐投資的“順風車”,而馬樂則是先于基金買入而買入,先于基金賣出而賣出,其持股時間最長不到2個月,大量持股時間是在一周之內,短則2至3天,只做確認的上漲價格波動價差,虧損即拋掉,“思路類似高頻交易,高頻交易本身是針對極小的、確定的價差做交易,交由機器來做,而且特別頻繁,而該案則主要是由馬樂自己來操作。”
因此,該案涉及股票數量和交易筆數也創下了迄今為止“老鼠倉”之最。為了準確界定“老鼠倉”交易的認定和盈利計算,調查人員尤為審慎,僅梳理、計算涉嫌“老鼠倉”交易的股票數量和盈利金額,調查組3名成員耗時3個工作日才完成。
從已有案例來看,該案是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實施以來,涉嫌從事“老鼠倉”交易時間最長、涉及股票數量最多、交易金額最大和盈利金額最多的一宗案件。
根據此前披露的案例,從事“老鼠倉”交易時間最長的為許春茂案,共14個月,最短的為李旭利案,不足4個月;交易金額和盈利金額最多的均為李旭利案,分別為1億余元和1071萬余元;涉嫌“老鼠倉”交易股票數量最多的是許春茂案,共68只。
馬樂案則全面刷新了以上記錄。調查發現,馬樂自任職基金經理以來,便開始涉嫌從事“老鼠倉”交易,持續近26個月,涉及“老鼠倉”交易股票76只,交易金額10.5億余元,盈利1800余萬元。
調查人員還透露了一個細節,據悉,馬樂鮮有從涉案賬戶中提取資金,究其原因,馬樂本人坦陳涉案賬戶收益率過高,“不舍得”花其中的錢。
目前馬樂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今年1月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目前正在審理階段,預計今年4月份會有初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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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倉”成重點打擊對象
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強稽查執法部門的事后執法與日常監管部門的監管協作,加強監管部門行政監管與各基金公司內控管理與約束之間的協作,形成多方位的有效聯動,增強發現“老鼠倉”線索的能力,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從快查辦,從重處罰
自2006年4月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唐建案案發以來,證監會已先后查清、查處基金經理或投資經理“老鼠倉”案件13件,梳理這些案件發現,“老鼠倉”案呈現出作案手段日趨隱蔽、專業化、年輕化等趨勢。
在薪資待遇較高的情況下,為何這些從業人員還鋌而走險?調查人員告訴記者,最主要原因在于利益驅動,并且心存僥幸罔顧法律。多數案件的涉案人員都清楚地知悉自己的行為是違法行為,但面對利益誘惑,一方面是想盡辦法規避,自以為能天衣無縫,瞞天過海,認為自己不會這么“倒霉”;另一方面也抱著“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認為監管部門不會動真格,從而肆無忌憚,一步步走向深淵。
“不僅如此,涉案人員嚴重缺乏職業道德。本身作為公募基金經理,基金公司收取基金管理費,向其支付了高額的薪資和報酬,反過來,其并未盡到職業道德和義務,反而罔顧和侵害廣大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該案調查人員說。
近年來,“老鼠倉”等各類市場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市場運行秩序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去年以來,證監會全方位加強稽查執法工作,在加強證券執法頂層設計的同時,進一步提高線索發現和案件查辦能力,及時有效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一類,“老鼠倉”也必將是監管部門重點打擊對象之一。
與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相比較,近年來“老鼠倉”作案手段日趨隱蔽,給監管部門執法帶來很大挑戰。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強稽查執法部門的事后執法與日常監管部門的監管協作,加強監管部門行政監管與各基金公司內控管理與約束之間的協作,形成多方位的有效聯動,增強發現“老鼠倉”線索的能力,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從快查辦,從重處罰。
同時,督促市場機構加強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牢記把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將誠信守信、勤勉盡責精神融入基金公司的管理文化和基金經理等從業人員的血液中,依法合規從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