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獲利近2000萬為該罪設立以來最高
馬樂
1982年出生。
2004年至2006年,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讀研究生。其本科就讀于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
2006年,研究生畢業后進入博時基金[微博]工作,歷任研究員、研究部公用事業與金融地產研究組主管兼研究員、特定資產投資經理。
2010年7月起,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
2013年6月,博時基金公告“馬樂因個人原因離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
2013年7月,馬樂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
2013年8月,證監會通報稱,6月份證監會已對馬樂立案調查,7月份完成調查工作,下一步依法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公募史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獲利金額最大的案件,近日浮出水面。
新華社昨日報道援引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的話稱,該院以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批準逮捕博時基金經理馬樂。根據偵查機關初步調查結果,馬樂案涉及股票76只,成交金額人民幣10億余元,獲利近2000萬元。
截至今年7月證監會凍結馬樂相關賬戶之時,賬戶金額為3700萬元。這表明馬樂案的“啟動資金”約為1700萬元。
出生于1982年的馬樂2006年從清華大學畢業后進入博時基金工作,歷任研究員、研究部公用事業與金融地產研究組主管兼研究員、特定資產投資經理,2010年7月起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
7月17日投案
新華社報道顯示,偵查機關初步查明,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博時精選交易股票的非公開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個股票賬戶,通過臨時購買的不記名神州行卡電話下單,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買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額人民幣10億余元,獲利近2000萬元。
2013年7月11日、12日,證監會凍結涉案三個股票賬戶,共計3700萬元。2013年7月17日,馬樂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深圳市公安局于同日對其立案偵查并對其刑事拘留。
另據經濟觀察報報道,早在今年5月份,時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的馬樂和家人準備出境游時,發現其已經被邊控。6月21日,博時基金公告稱,馬樂因個人原因離任博時精選基金經理,同時沒有轉任公司其他崗位。今年8月,證監會通報稱,6月份證監會已對其立案調查,7月份完成調查工作,下一步依法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新華社昨日報道稱,在接受訊問時,馬樂供稱:“我利用控制的三個證券賬戶,先于基金賬戶買入,基金賬戶再買;先于基金賬戶賣出,基金賬戶再賣,使控制的賬戶獲得穩定的較高收益。”據查,該三個證券賬戶開戶人為馬樂妻子的親戚或同學,但賬戶均由馬樂操作,密碼也由他掌管。
可見的是,馬樂的行為屬于典型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即在公募基金大額買入某股票形成拉升股價作用之前,先用自己個人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股價拉升到高位后,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當然,最后虧損的是公有資金。
Wind資訊統計顯示,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博時精選基金凈值下跌11.22%。
法制日報報道指出,據證監局出具的有關函件和調查報告認定,“博時精選”基金交易標的股票、交易時點和數量,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開信息。馬樂作為“博時精選”的基金經理,不但完全知悉博時精選的股票、交易時點和數量,而且在投資期限內有完全的控制權。深圳市偵查機關通過審查涉案賬戶資料及博時精選基金交易指令明細、博時精選基金交易記錄發現,博時精選基金與涉案賬戶交易股票確實存在趨同情況。
“有干擾證人作證的可能”
根據新華社報道,檢方表示,根據現有事實和證據的情況,馬樂有干擾證人作證的可能,具有社會危險性,有逮捕的必要,因此對其批準逮捕。
辦案檢察官郭嘉表示,犯罪嫌疑人馬樂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條之規定,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根據刑法規定,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值得關注的是,馬樂是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設“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后,非法獲利金額最高的一位基金經理。
此前,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獲罪的基金經理有4名。其中,原長城基金公司韓剛非法獲利金額共計人民幣30.33萬元,是業界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獲刑第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許春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資金高達1.8億余元,獲利240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原交銀施羅德基金[微博]經理鄭拓獲利金額更大。法院認定,鄭拓等3名被告人利用未公開信息買入11只股票,交易金額4638萬余元,獲利金額1242萬余元,因此判決鄭拓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600萬元。
此外,原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被指控非法交易股票2只,累計交易金額達5226.38萬余元,非法獲利金額達1071.57萬余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也是目前因該罪被判刑罰最高的基金經理。目前,李旭利案二審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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