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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衛:銀行基金是一條生態鏈的共生關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 08:43 理財周報
政協委員謝衛提案的背后:人民幣理財產品沖擊基金份額?“銀行-基金是互補、共生、共贏關系” 理財周報記者 李曄斌/文 銀行理財產品先行一步遭此厄運,基金公司雖坐壁觀火,亦未免唇亡齒寒。同為理財產品、上下游行業,銀行理財與開放式基金亦敵亦友。 銀行理財產品與基金產品孰優孰劣,是對手還是伙伴?理財周報為此獨家專訪了基金界惟一一位參加全國兩會的政協委員、富國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謝衛。 謝衛剛剛從北京回到上海,他在“兩會”上提交了一份《關于我國金融理財產品規范發展的提案》,其中提到,各種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監管標準不一,對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金和私募基金目前還沒有專業的法律或法規進行規范。這一現狀近期也被吳曉靈、王連洲等多位權威專家公開提示,他們都同時提議對《證券投資基金法》作出相應修改。 謝衛解讀銀行-基金生態鏈 ●“互補、共生、共贏” ●“如果談到沖擊,短期看會有一些” 《理財周報》:人民幣理財產品已達到上千種,品種豐富,遠遠多于基金產品,您認為會不會對開放式基金產品產生沖擊? 謝衛:人民幣理財產品進一步豐富了理財產品陣營,能更好地滿足公眾理財多層次、多方面需求。我們看來,和共同基金相比,人民幣理財產品的出現和共同基金有競爭,但更大程度上是互補和共生、共贏。 如果談到沖擊,短期看會有一些,但從長期看,理財產品會和共同基金一起把理財市場做大。更何況開放式基金產品運作已經多年,從運作透明度、信息披露的規范程度方面有自己的優勢,在風險控制、投資流程管理方面也有優勢。 更重要的是,經過10年的發展,基金公司一直在努力做投資者教育的工作,已經形成了一大批成熟、理性的基金投資者。這些投資者會給我們信心。 《理財周報》:開放式基金自身在今后如何應對銀行系理財產品的沖擊? 謝衛:如果真的有這種所謂的沖擊,我們覺得這也是一種良性的共生關系。對于開放式基金來說,一是繼續堅定不移地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二是發揮優勢,努力為投資者創造持續穩定的回報;三是信息披露等運作透明化優勢要繼續發揚;四是不斷借鑒,不斷創新。 “目前金融理財產品的監管都有待完善” 《理財周報》:銀行理財產品較法律法規已經較為健全的開放式基金來說,在監管方面是不是有一定缺失? 謝衛:其實不止是銀行理財產品,目前金融理財產品的監管都有待完善。在目前的分散監管模式下,各監管機構對所監管的對象分別采取不同的監管標準。 比如,信托投資公司的資產管理由《信托法》來規范,對基金管理公司的資產管理由《證券投資基金法》規范,這兩部法律由全國人大制定頒布;對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由《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來規范,該辦法由證監會制定;對社保基金的資產管理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來規范,該辦法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及財政部制定;對銀行理財產品、保險資金和私募基金目前還沒有專業的法律或法規進行規范。 國內的各個行業協會,如證券業協會和保險業協會等,對資產管理的規范都沒有進行過行業性的自律規范;同時,國內也沒有像美國的AIMR、英國的IMRO、臺灣的“證券投資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那樣統一的資產管理行業協會,來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業務規則和規范。 “零收益問題一方面靠規范,一方面靠投資者教育” 《理財周報》:今年以來,已經發生多起銀行理財產品零收益糾紛,您認為是不是和銀行理財產品缺乏相關法律法規有關? 謝衛:有這方面的因素,但很重要的一方面是投資者教育還不夠。廣大投資者對洶涌而來的金融理財產品缺乏明確的風險認識,對收益的預期較高,一旦市場有風吹草動,極易影響投資者的情緒,甚至會釀成局部的金融風險。零收益等問題的解決一方面靠規范,另一方面靠投資者教育去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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