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張太凌)房山區竇店鎮于莊村沁馥家園13號樓,全樓40余業主購房七八年,至今仍無法辦理房產證。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房山分局官網稱,開發商未經批準占地建設住宅樓。讓業主們疑惑的是,既然開發商未經批準占地蓋樓,他們購房為何還能辦理銀行貸款,“開發商和銀行合起伙來騙我們”。
入住多年拿不到房產證
業主陳先生說,購房時開發商表示該樓盤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書面承諾720天辦下房產證的。沁馥家園13號共有40余戶,2003年建成后陸續入住,2005至2007年底入住者居多,至今沒有一家拿到房產證。
北京市住建委官網通報,沁馥家園13號商住樓因無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房山分局官網顯示,開發商未經批準占地建設住宅樓。
“未經批準占地蓋樓,為何還能抵押貸款?”多名業主稱,購房能從銀行辦理住房貸款,這也讓他們當初并未懷疑開發商。
業主們手中的房貸合同顯示,貸款方為建行房山支行,保證人則為開發商。
“預售五證,一個沒有”
13號樓的15戶業主,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要求辦理房產證,以及支付違約金。
判決書顯示,開發商在庭審中表示,13號樓因房屋手續不全和政策調整,不具備辦證條件,由于合同中并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不同意支付違約金。
法院以合同中沒有關于違約金約定,及缺少法律依據為由,駁回訴訟請求。
代理律師吳子君稱,開發商提供的證據顯示,13號樓屬于房山區危房改造管理辦公室2003年6月批復的一個“危改項目”,但批復中要求建設用地手續齊備后,方可開工建設,“預售商品房時應具備的‘五證’,開發商一個都沒有”。
業主不同意原價退房
多名業主稱,開發商表示可原價退房,遭到業主拒絕,“如今這個地段的房價漲到1萬元,購買時的價格3000元。”
昨日,開發商銷售部負責人表示,一直在與13號樓業主協商解決,目前初步的方案是將該樓歸在二期開發,手續也與二期一同辦理。
對于手續不全為何能做銀行貸款,該負責人表示,公司專門有一名員工辦理此事,該員工去年5月份離職,“是怎么辦下來的,我們不清楚。”
針對房貸一事,建行房山支行信貸部主任表示需要通過建行北京分行才能接受采訪,記者隨后聯系建行北京分行,截至昨晚未予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