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稷下談金
節后上班第一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與近幾年落馬的金融行業“大老虎”胡懷邦、范一飛、王濱、顧國明相比,劉連舸的違法違紀行為更多,涉及面更廣。
根據組織通報,劉連舸的違法違紀行為共分為七個方面:
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干部;
違規經商辦企業;
違規干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
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
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中提到劉連舸造成重大金融風險、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這方面更多的應該是指劉連舸應對2020年3月份發生的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負主要責任,而這一重大金融風險,主要是他喪失信念,背棄使命所致。
那喪失和背棄之后的劉連舸把工作重心放到了哪里呢?
通報中是這樣說的: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違規經商辦企業等等。
劉連舸愛滑雪這事在中行內部已經是公開的信息,毫無秘密可言。之前中國銀行行長劉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曾提到,劉連舸董事長就是一個滑雪高手、達人。
而且在近幾年金融系統落馬的高層領導中,劉連舸也是唯一一個“私自攜帶違禁書籍入境”領導干部。
之前中國銀行原北京市分行行長王建宏的組織定性有有“私藏、閱覽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不知道王志宏私藏的這些反動書籍,是不是老領導劉連舸偷偷帶回來的。
對比胡懷邦、范一飛、王濱、顧國明和劉連舸,他們的組織定性中都包含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
還有一個比較有意思的問題,之前盛傳喜歡“夜約女員工”以及“娶兒子女朋友”的劉連舸,在定性中卻沒有“權色交易”或者是“錢色交易”這一項。
反而是在飛機上為老婆出頭大打出手的范一飛,違法違規事實中有“權色交易”。
其實這并不能說明劉連舸在兩性關系上是清白的,也并不意味著之前的江湖傳言有誤。
其實仔細分析,之前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行長顧國明在組織定性之前,也被傳言“與32名女員工有染”,但最終組織定性中也沒有“權色交易”這一項。
很大可能的是,范一飛的“權色交易”涉及的女性人數并不多,并不算濫,而顧國明和劉連舸的種種行徑,已經超脫了“權色交易”的界限,所以在組織定性中,直接用了“道德敗壞”這個詞。
而在胡懷邦、范一飛、王濱、顧國明和劉連舸五名落馬高管中,只有顧國明和劉連舸的定性詞,使用了“道德敗壞”。
這說明,“批量潛規則女下屬”、“兒子女朋友都不放過”種種行徑,其不要臉程度,連組織都不好意思直接說,所以就直接用了“道德敗壞”來帶過。
那么劉連舸將會受到何種量刑的懲處呢?
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原行長顧國明在2019年11月20日被立案調查,兩周后的12月5日被逮捕,3個月后的2月10日被提起公訴,9個月后的8月12日宣判,無期徒刑。
國開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在2020年1月11日被立案調查,1個月后的2月份被逮捕,2個月后被提起公訴,1年后的2021年1月7日宣判,無期徒刑。
中國人壽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濱在2022年9月1日被立案調查,當月被逮捕,3個月后的2023年1月被提起公訴,一年后的2023年9月宣判,死緩,終身監禁。
王濱也是近幾年來,除了那家不可描述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兩任董事長之后,第一個金融行業被處于死緩終身監禁的領導干部。
由此,可以推斷出,在10月7日,劉連舸被正式立案調查之后,最晚1個月就能被逮捕,2到3個月內會提起公訴,2024年的三四季度之間被宣判,而宣判的結果,大概率會是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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