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融媒看財經
記者賀向軍實習記者豐鳳鳴報道
近日銀保監會公開第三批金融機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其中涉及遼寧建平農商銀行、青海平安大通村鎮銀行2家銀行類機構。
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7月以來,銀保監會共曝光了66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其中26名股東涉及12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4家地方城商行、6家農商行、1家農信社、1家村鎮銀行。涉及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編制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等。
與此同時,銀保監會信息顯示,2020年7月以來,共有20家銀行因股權管理問題受到處罰。其中16家為地方農村商業銀行,占比達80%。
農商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已成股權亂象的重災區。對此,行業人士表示,因歷史遺留等原因,地方性農商行、村鎮銀行等在公司治理方面確實問題不少。其中一個比較突出的就是股權結構復雜,關聯交易相對比較多,風險隱患較大。公司治理是近年的監管重點,無論是定期的通報還是對相關違規的處罰,對被“點名”機構的其他股東和所有機構都將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次通報涉及12家銀行股東
股權違規行為是導致金融市場亂象的根源之一,容易造成金融機構股權關系不透明不規范,干擾金融機構正常運行。2020年,銀保監會首次開展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并在2020年7月4日和2020年12月11日,公布了兩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今年5月14日,銀保監會公開第三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其中中新通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2家公司涉及遼寧建平農商銀行,分別持有該行17%、16.33%股份,為其第一、第二大股東。
銀保監會官網信息顯示,2020年6月,建平農商銀行已因為相關違規受到了監管處罰。遼寧朝陽銀保監分局開出的罰單顯示,該行存在9項違規事項,起中頭兩項就是“主要股東以非自有資金入股;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審批。”為此,遼寧建平農商行被罰200萬元。與此同時,該行的多名元高管受罰,董事長、行長、副行長等被禁業或取消任職資格。董事、董秘亦受罰。即該行的原領導班子在此次監管處罰之后“大換血”。
就股權違規事件對銀行經營的影響等問題,記者聯系到建平農商銀行辦公室。不過,對方表示“目前公司不接受媒體采訪。對相關事件暫不做回應。”
這一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中還包括一名自然人股東乜建軍。資料顯示,其曾是青海平安大通村鎮銀行的股東,于2021年2月21日退出該行股東名單。2019年7月15日,乜建軍因涉嫌非法拘禁、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罪被格爾木市公安局依法捕獲。即該股東或主要是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
記者對比前后三次銀保監會披露的具體違法違規事實發現,“編制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等是三批股東共同存在的問題,也是這類金融機構股權治理的“頑疾”。
例如,2020年12月11日,銀保監會公開的第二批共9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中,長沙紅建置業有限公司是長沙農商行發起人。2020年4月29日,紅建置業法定代表人、實控人朱紅建因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后湘潭市岳塘區法院還曾就朱紅建名下持有的農商銀行股權等處置問題,與該行進行溝通協商。
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以來,銀保監會共曝光了66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其中26名股東涉及12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4家地方城商行、6家農商行、1家農信社、1家村鎮銀行。即所曝光的涉銀行類違規股東大多和農商行、農信社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有關聯。
行業人士指出,因歷史遺留等原因,農商行等地方中小銀行普遍存在股權業務與地方企業高度相關的現象,股權結構復雜。“這在公司治理方面,以及對銀行的風險管理,整體的金融風險都有很大的影響”。銀保監會將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公開工作常態化,將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作為監管工作重點,有利于嚴肅市場紀律、強化市場監督。
農商銀行股權治理任重道遠
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監管的重拳出擊還體現在行政處罰文書數量的增多。記者根據銀保監會信息梳理發現,2020年7月以來,共有20家銀行因股權管理問題受到處罰。其中除1家地方城商行、2家全國性股份行、1家村鎮銀行外,剩余的16家銀行均是地方農村商業銀行,占比達80%。
這16家農商行的違規事由主要集中在股東股權和關聯交易管理不審慎。如未按規定進行股權質押管理;關聯交易管理薄弱,向關聯方授信超過規定限額等。
針對農村金融機構股權亂象多發的原因,2020年8月,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祝樹民文章《以深化改革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建設》指出,農村中小銀行是在合作制基礎上改制而來的,其股權結構、經營定位和管理體制不同于一般銀行,如存在股東數量多、股權結構散;民營資本持股占比高;機構差異較大等,特點深刻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和質量。加上近年來深化改革不到位,新老問題交織疊加,因此公司治理短板和不足更加突出。
祝樹民認為,農村中小銀行完善治理、補充資本,一是要強化股權資本屬性,各類股東一視同仁要履行股東義務,依法承擔責任。對違法違規股東,視嚴重程度堅決依法采取限制股東權利、沒收違法所得、責令轉讓股權直至股權清零等措施。二是要強化股東行為約束,三是持續優化股權結構。
農村金融機構股權治理任重道遠,銀保監會已采取了多項舉措。2020年8月,銀保監會印發《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系統提出了三年內公司治理監管和改革的藍圖,按照標本兼治、分類施策、統籌推進的原則規劃各項重點工作。
今年3月12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消息顯示,2018年至2020年,銀保監會組織開展了“農村中小銀行股東股權三年排查整治行動”,3898家農村中小銀行全部完成了機構自查和監管檢查,整治共涉及持股1%以上股東38.5萬個、股權3889億股,累計發現問題1.99萬個。清理了一批股東,對4758個股東的表決權進行限制,責令轉讓股權合計達62.3億股;處罰了一批機構,依法依規對281家機構實施了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合計1.5億元,給予相關責任人警告、罰款、取消任職資格等處罰共計711人次,罰款金額合計2039萬元。階段整治成效顯著。
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2020年銀保監會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回頭看”及“資本不實和股東不實”排查,覆蓋4600余家法人機構,查處股權違規問題3000多個。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加強股東行為監管與違規關聯交易整治。預計2021年銀行業公司治理方面的整治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
責任編輯: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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