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被分期”支付巨額手續費,提前還款又要交違約金,多銀行下線信用卡“自動分期”業務

傻傻“被分期”支付巨額手續費,提前還款又要交違約金,多銀行下線信用卡“自動分期”業務
2022年11月16日 22:39 媒體滾動

  華夏時報  記者盧夢雪 冉學東 北京報道

  “沒印象辦理過分期業務,發現的時候已經多交了兩年多利息!”近日,有消費者在投訴平臺【進入黑貓投訴】對某股份行信用卡吐槽。

  相關案例不在少數。《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投訴平臺上,由于信用卡莫名被分期、被誘導辦理分期而莫名承擔了高額分期息費的案例極多。銀保監會最近數據顯示,信用卡業務投訴占銀行業務投訴之首。

  而近期,銀行紛紛對旗下信用卡分期業務進行調整。據《華夏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近期徽商銀行、浙商銀行建設銀行民生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郵儲銀行等多家銀行均對旗下信用卡分期業務進行了調整,包括下線自動分期業務、將“分期付款手續費”更名為“分期付款利息”,修訂信用卡章程等。

  相關分析人士在接受《華夏時報》采訪時指出,此前銀行信用卡業務發展較為粗放,銀行與消費者溝通不到位,出現了部分消費者“被分期”等情況發生,相關投訴也高企,但隨著監管對信用卡業務的規范,信用卡業務正順應監管要求,逐漸實現精細化發展。

  賬單莫名“被分期”

  “我要求銀行退還我的損失!”李先生在一投訴平臺激憤道。

  李先生稱,他幾年前辦理了某股份行的信用卡,去年,銀行客服給他打電話推薦辦理賬單分期,“只和我說現在業務有優惠,辦理很合適,沒提分期費率的問題。我當時恰好手頭有點緊張,想著分期壓力能小一點,就辦理了,今年一查賬單才發現分期有額外的費用。”

  李先生表示,其實自己還款能力也足夠,但是當時客服推薦的時候一直在強調現在辦理很合適,所以自己沒多想就辦理了,沒想到分期還款還要支付手續費,如今提前還款還要被收取違約金。

  李先生類似的情況不少,涉及的銀行類型也較為多樣。

  《華夏時報》記者在社交平臺、投訴平臺注意到,信用卡莫名“被分期”也頻頻遭消費者投訴。

  有消費者稱辦理信用卡時工作人員并未告知該卡有自動分期功能,“被分期”了7年多才意識到,但繳納的手續費已經四五萬元。

  有消費者稱不使用信用卡后,卻發現每月依然有自動還款,一查詢才發現,之前一筆消費被自動分期了,“但我毫無印象申請過分期業務。”

  也有消費者表示,當初使用信用卡期間分期賬單時,并不知道勾選確定項是同意以后所有的賬單都分期,導致近兩年賬單都被系統自動分期了,“扣了將近兩年多的利息。”

  綜合來看,許多投訴信用卡分期業務的消費者并不知曉何時簽約了分期業務,部分消費者在無意識的情況下被辦理了“自動分期”,但也有消費者是在與銀行業務人員溝通時誤解了條款及相關表述,以至于辦理了相關業務。

  有銀行業內人員向《華夏時報》記者指出,此前銀行信用卡監管不嚴,不排除會有部分業務員在推銷、推廣的過程中未將分期、自動分期相關的重要信息告知客戶的情況發生。

  多銀行調整“自動分期”業務

  11月15日,徽商銀行公告稱,將于2023年1月5日(含)起,停止辦理信用卡部分分期業務(包括信用金分期、惠享金分期、惠農分期)。同時現金分期額度調整為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分期期限調整為最長不超過兩年。

  同時,徽商銀行也對“自動分期”功能進行了調整,自2023年1月5日(含)起,暫停信用卡自動分期業務,屆時已簽約自動分期業務的客戶賬單將不再自動轉為分期。

  同時對分期業務進行調整的還有浙商銀行、建設銀行、民生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

  11月15日,建設銀行發布公告稱,自2022年12月30日起,該行龍卡益貸卡(金卡、白金卡)自動分期功能將調整下線。

  同日,浙商銀行也公告稱,因業務調整,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取消浙商銀行繽紛卡、點金卡、增金卡、京東金融聯名卡的自動分期服務。

  10月14日,民生銀行也公告稱,由于業務調整,將于北京時間2022年11月30日下線自動分期業務(包含自動分期-全民享分期業務)。

  此外,《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除了下線“自動分期”業務,農業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也對信用卡“分期手續費”進行了更名。

  11月11日,農業銀行公告表示,將該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續費”更名為“分期付款利息”;同日,招商銀行公告稱,自2022年12月27日(含)起,該行新申請及仍在進行中的分期訂單,入賬的“分期手續費”將調整為“分期利息”;11月9日,郵儲銀行公告稱,擬自2022年12月26日起,將信用卡“分期手續費”更名為“分期利息”,“分期手續費率”更名為“分期利率”;10月31日,徽商銀行公告稱,自2022年12月17日起,該行將部分分期產品的收費項目名稱由“分期手續費”調整為“分期利息”。

  信用卡分期業務服務價格也更加透明。

  10月12日,民生銀行也發通知,對信用卡分期業務服務價格的調整進行公示。華夏銀行近期也公告稱,該行針對《華夏銀行產品與服務銷售價目名錄》中涉及信用卡分期服務價目同步進行調整,調整過后分期業務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區間為0%-18.25%(單利)。

  信用卡業務規范化發展

  “信用卡額度不是資產,而是負債,消費者要循序量力而行的原則,改變一些錯誤觀念。”11月16日,信用卡資深研究人士董崢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強調。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全國共開立信用卡及借貸合一卡8.00億張,人均持有立信用卡及借貸合一卡0.57張。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22年第二季度,涉及信用卡業務投訴有39687件,占投訴總量的48.6%。

  董崢認為,在分期業務方面,銀行投訴較多,是因為強制性或自動性分期業務雖對銀行來講比較方便,但用戶體驗差,對用戶不甚友好。

  7月7日,銀保監會、央行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提到銀行要制定審慎穩健的信用卡發展戰略,規范員工行為和發卡營銷,加強分期業務規范管理。

  對于分期業務,上述通知指出,銀行必須與客戶就每筆分期業務單獨簽訂合同,統一采用利息而不是手續費形式展示資金成本。

  董崢指出,眾多銀行將分期手續費更名,納入利息管理,不再作為中間業務收入,是順應監管要求的舉措,從2015年招行進行科目調整后,其它銀行也在陸續變更。

  “因為分期手續費列為中間業務收入,銀行不用考慮借貸資金風險性,也就是說銀行出借資金,不論是否有風險,手續費都計入收入。而將該項收入納入利息收入,就意味著銀行要考慮借貸資金風險,如果出現風險的話,本金和利息都難以收到。”董崢表示。

  在消費者層面,11月16日,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建議,消費者在使用信用卡時需要充分了解信用卡規則,了解相關利息和手續費,做到明白消費;同時,在使用信用卡消費時也需要綜合考慮個人財務狀況可持續性,理性消費。

  “銀行也應加快轉變理念,優化信用卡業務發展模式,為消費者提供息費適中、特色鮮明的信用卡產品,提升居民消費意愿和能力,助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構建。”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指出,銀行要用好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的政策,對不同區域、群體和客戶進行差異化定價,以優質服務吸引和留住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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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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