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深圳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信“深圳發布”發布《中共深圳市委關于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下稱《通報》),深圳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問題及防控工作也被列入其中。
《通報》披露,2018年2月23日至5月23日,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廣東省委進行了巡視,同時將深圳市委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納入巡視監督范圍,并于7月16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針對互聯網金融領域矛盾多發問題,深圳市委在《通報》中明確,一是持續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市P2P網貸風險應對領導小組和市互聯網金融涉穩風險處置化解工作專班,制定方案,層層壓實責任,統籌各區做好專項整治和風險處置化解工作。
二是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對深圳市各區納入整治范圍的共431家P2P網貸平臺全面開展風險處置工作,對59家重點P2P網貸平臺的風險防控及風險處置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對已立案、已暴露風險的平臺分類施策,形成風險防控處置工作強大合力。
三是加強互聯網金融領域監管科技建設與應用。
一個多月前的9月18日,深圳市金融辦發布《關于開展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注冊于深圳市行政轄區內,已經于2018年2月5日前向注冊地所屬的區金融工作部門申請登記整改,且尚在運營的網貸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自查工作。
對于未如期申請登記或自查過程中發現難以達到整改要求的網貸機構,應主動與注冊地所屬的區金融工作部門聯系,并提交自愿退出承諾書,有序退出。否則,有關部門將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及相關規定,對網貸機構予以取締,并追究有關人員違法違規責任。
隨后的10月18日,深圳金融辦發布公告稱,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期間,P2P網貸機構不得隨意變更股權、法人代表、高管、注冊地和經營地。不過,目前該公告已被刪除。與此同時,股權凍結也于10月19日撤銷凍結。
值得一提的是,10月30,廣東互聯網金融協會通過其官方微信發布《關于開展廣東省P2P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自律檢查的通知》,要求廣東省內除深圳之外的P2P網貸在11月2日前提交自查申請函。
至于廣東省自律整改為何排除深圳市網貸機構,有深圳網貸從業者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因為深圳網貸機構眾多,和廣州、東莞等地合并統查反而會增加更多的工作量,也可能導致自律檢查落實不到位,此次自查整改一般情況下都由深圳市級監管機構牽頭負責。
此前,深圳人人聚財創始人兼CEO許建文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深圳是全國網貸平臺數量最多的地區,機構自查、自律檢查時間節點分別為10月12日、11月12日,時間均為1個月。業務細節上,要求是到8月31日為止的全部存量業務。具體內容比如借款成本、資金投向、擔保方式、逾期、平臺代償都需要有詳細的報告。
責任編輯: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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