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億P2P爆雷大案終審!主犯26歲就搞網貸平臺,4年吸金近百億,銀行打廣告、贊助明星檔,全是老套路
原創: 王璐璐
時隔兩年,涉資高達86億的炳恒集團爆雷案,終于有了結果。今年9月2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炳恒集團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做出終審裁決,主犯蘇國銘、蘇國美均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其他6人被判三年至五年半不等,終審維持原判。
截至2016年5月案發,炳恒集團未兌付本金31億余元。期間,炳恒集團曾多次發布兌付公告,但都又再次延期,不了了之。一位在炳恒集團投資100萬的投資者告訴券商中國記者,從案發到現在,兩年多時間了,炳恒集團僅向其兌付了6000元,有的投資者甚至分毫未能兌付。
短短四年時間竟吸收公眾存款高達86億,炳恒集團到底有怎樣的招術?券商中國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這或與其深諳名人效應之道,在各種媒介平臺大筆斥資高調宣傳有關。2010以來,炳恒集團借助戶外廣告、電視節目、電視臺專訪等媒介方式,公開宣傳炳恒集團及關聯公司的品牌,擴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僅可查的贊助節目或演出就有至少6例,其中就包括東方衛視熱播節目《金星秀》。此外,炳恒集團的廣告還打到了銀行里,其中就包括國有大行等。
投資者的說法也證實了上述猜想,“我們本來比較提防這種P2P平臺,但是他們在各種場合宣傳露面,在上海的電視臺贊助金星秀、還有各大行也在推銷他們的產品,所以警惕性就低了,相信了?!?/p>
公開資料顯示,炳恒集團多項榮譽加身,曾在知名媒體發起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中獲得新銳企業獎;2015年,在央廣網等多家媒體和協會發起的第四屆中國品牌年會中,被授予品牌金博獎·最佳民間金融服務機構;其旗下的炳恒金融也曾在2014年被原銀監會、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等多部門評為企業信用評價AAA級信用企業等等。
4年非法變相吸存86億,超31億未兌付
炳恒集團原名上海炳恒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P2P平臺),2014年5月24日注冊成立,法定代表人為蘇國銘,股東分別為蘇國美、蘇國銘及炳恒金融公司、炳恒電子商務(上海)有限公司(簡稱炳恒電子商務)、上海炳恒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炳恒資產)。
據傳,蘇國美、蘇國銘是同在福建某村莊的兄弟倆(是否有血緣關系尚不得知),2010年12月,兩兄弟經共同商議先后成立炳恒資產公司、炳恒電子商務等關聯公司;2014年1月,他們通過受讓股權的方式成為上海九臻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后,將該公司更名為炳恒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蘇國美,經營范圍不包含金融業務。
在2010年末,炳恒資產、炳恒電子商務成立后,未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許可,他們借助戶外廣告、電視節目、電視臺專訪等媒介方式,公開宣傳炳恒集團及關聯公司的品牌,擴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在銷售理財產品上,炳恒集團除了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還通過大量招募業務員,許以高額的傭金和員工福利,要求業務員對外推銷公司的理財產品,根據投資期限不同,向社會公眾承諾6%-12.5%不等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以及到期還本付息的收益回報,吸引社會公眾以存款方式進行投資。
判決書顯示,這些員工在任職期間,通過本人或者帶領下屬業務團隊,借助公司的媒體宣傳,并采用口口相傳、發布小廣告等方式,向社會公眾銷售公司的理財產品,以高額利息回報和還本付息為誘餌,與集資參與人簽訂《出借咨詢與服務協議》、《債權轉讓受讓協議》等格式合同,以POS機刷卡或轉賬的方式收取資金轉入戶名為炳恒資產公司、蘇國銘等指定賬戶。所募集資金統一歸蘇國美、蘇國銘共同控制和支配,用于兌付客戶本息、發放員工工資等經營費用,以及對外投資、借貸等其他用途。
經上海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鑒定,炳恒集團在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間,線下銷售理財產品合同金額86億余元,至案發未兌付本金31億余元;線上銷售理財產品合同金額3804萬余元,至案發未兌付本金1356萬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案發當年,作為主犯之一的蘇國美才30歲,以判決書上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時間起點為計,2012年蘇國美也才26歲。也正因如此,在案發前,公眾平臺上的蘇國美總是以勵志青年,創業典范示人。
8人被悉數判刑,蘇氏兄弟終審獲刑九年半
除了蘇國銘、蘇國美兩兄弟,胥冰、王易佳、湯亮、張明、王蕾、張云鶴等6人也被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指控。
據悉,在擔任炳恒金融公司理財二部業務員、團隊主管或團隊經理、區域經理期間,胥冰通過本人或者帶領下屬業務團隊采取上述手法,為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8億余元,獲取傭金200萬余元;
王易佳為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4億余元,獲取傭金68萬余元;
湯亮為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8億余元,獲取傭金137萬余元;
張明為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1億余元,獲取傭金155萬余元;
王蕾為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1億余元,獲取傭金58萬余元;
張云鶴為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億余元,獲取傭金79萬余元。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認為,炳恒集團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6億余元,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蘇國銘、蘇國美、胥冰、王易佳、湯亮、張明、王蕾、張云鶴作為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應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于8名被告人均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王易佳、湯亮、張明在案發后能退出全部或部分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王蕾、張云鶴在案發后能退出全部違法所得并在本案審理中自愿退出部分款項,有積極的認罪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并可宣告緩刑。
最終,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作出判決:
判處炳恒集團罰金50萬元;
判處蘇國銘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
判處蘇國美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
判處胥冰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2萬元;
判處王易佳四年,并處罰金22萬元;
判處湯亮四年,并處罰金20萬元;
判處張明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判處王蕾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判處張云鶴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5萬元。
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予以追繳后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不足部分責令繼續退賠并按照同等原則分別發還。
贊助《金星秀》等至少3檔節目3場演出,年會明星云集
從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不到四個月時間,炳恒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吸收公眾存款高達86億余元,數額之大令人咋舌。
券商中國記者查閱其相關資料發現,兩兄弟及其公司能夠在如此短時間非法吸收86億巨額資金,或與其深諳名人效應之道,在各種媒介平臺大筆斥資高調宣傳有關。
判決書顯示,在2010年12月,蘇國美、蘇國銘兩兄弟先后成立炳恒資產公司、炳恒電子商務公司等關聯公司后,他們便通過在高檔商務樓租賃辦公場所、投放大型戶外廣告公開宣傳炳恒集團及關聯公司的品牌,擴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他們還進軍娛樂圈,據不完全統計,僅可查的炳恒集團贊助地節目或演出就有至少6例,包括2014年上海娛樂頻道《廣場大民星》節目;2015年3月《2015姜昆相聲巡演-上海站》;2015年5月,上海首檔關注老年人退休生活的電視節目《我們退休了》;BIGBANG2015年世界巡演“BIGBANG 2015 WORLD TOUR ”中2015年6月21日的上海站演唱會;2015年7月,華誼ELLE之夜等。
而就在炳恒集團發生兌付危機的幾個月前,也就是2016年初,炳恒集團還贊助了東方衛視的節目《金星秀》。
2016年1月,炳恒集團舉辦“超越夢想一起飛”主題年會,演員陳坤和潘長江發去視頻祝福。楊洪基、周傳雄、陳志朋等明星嘉賓空降現場表演。
2015年的年會更是被媒體形容為“星光燦爛”,歌手羅中旭到場表演,姜昆、師勝杰、楊洪基、蔡明、菅韌姿、秦嵐等二十多位演藝界人士都發去了祝福。
炳恒集團的廣告還打到了銀行里,其中就包括四大行中的建行、農行等。
炳恒官網顯示,炳恒集團曾在2015年5月大力宣傳,在江蘇地區700多個銀行營業大廳投放大量宣傳廣告。炳恒集團在上海、南京、蘇州、無錫、南通等多地開設借款業務,公布的網點數量就近30個。
值得注意的是,名人明星站臺的P2P爆雷事件并不少見。據P2P日報梳理:
2015年1月,互金產品鑫琦資產曾召開以“皇上駕到,一言九鼎”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盎拾敗睆堣F林出席并題詞“一言九鼎,財源廣進”,還為該公司拍攝了一分多鐘的廣告宣傳片。這家2014年便涉嫌非法集資的公司在2016年爆發全面的危機,大量網友在微博表示:“皇阿瑪賠錢?。 比欢鴱堣F林始終未就此事件發表過任何公開看法。
2015年9月,唐嫣、李湘、瞿穎、鐘麗緹、胡靜五大明星紛紛通過微博發聲“繆斯時代來了”,為e租寶站臺。2016年e租寶全面爆雷,據悉,租寶案件涉及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兩重罪名,涉案人員達到千人,涉及金額400億元,被稱中國互金史上最大騙局。
2015年11月,上海外灘震旦大廈和花旗銀行的巨屏廣告顯得格外耀眼:“黃曉明,貸你圓夢,賺多多的錢”。廣告主體東虹橋金融出事后,憤怒的出借人找到了黃曉明微博發泄情緒。
陳偉霆代言的體重秤品牌斐訊,因聯璧金融的法人代表儂錦潛逃海外,斐訊“0元購”的利益關系被挖了出來。
責任編輯:謝海平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