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記者 張安立 張瑾 徐卓航
信用卡無疑是金融消費者最常用的工具之一。2003年,信用卡的發行數量僅為300萬張,而10年后的2012年,從央行最新統計可以看到,信用卡累計發卡量已經超過3億張,全國人均擁有信用卡0.22張,其中北京、上海地區人均擁有信用卡數量均超過1張。
從過去的現金支付到習慣刷卡支付、再由刷卡衍生到手機支付、指紋支付,可以說,置身于電子支付革新浪潮中的我們,正不知不覺享受著生活方式的轉變,而這一切都源于薄薄的一張信用卡。
不過近年來,隨著人們持卡數量的增多、用卡體驗的深入,不少困擾、糾紛接踵而至。信用卡“被收費”、積分“被清零”、甚至卡片“被盜刷”等問題層出不窮,這些與用卡成本直接掛鉤的問題也使人們對信用卡功能、服務提出了質疑。下面,我們不妨先對信用卡投訴最為集中的幾點做個了解。
三大問題困擾持卡人
在各種投訴中,當然是收費類投訴首當其沖。年費、手續費、利息等都是信用卡可能產生的費用,由于各家卡中心制定的收費標準不同,同時又可能出現變更,因此一旦持卡人有所忽視,就可能“被收費”。
例如有持卡人反映,自己的某張信用卡原本只需要消費滿6次就可免除次年年費,沒想到政策變為了刷滿18次才可免除,由于沒有及時了解,被莫名其妙扣收了100元年費。又如,持卡人在銀行客服人員的“忽悠”下,選擇了自動大額分期還款,原以為還款壓力會減輕,實際卻多花不少手續費。此外,對于信用卡罰息的投訴也從未間斷過,持卡人通常想不明白,為何只是1毛錢的欠款沒有還清,就會被銀行罰去幾十元甚至上百元。而如果你拒不認罰,抱著“破罐子破摔”的心態不予理會,利息很可能越滾越高,最終陷入“被訴訟”的窘地。此外,當我們突然找不到信用卡時,掛失總是有必要的,但掛失后又重新找到卡片時,銀行未必會退還你掛失手續費。
第二是關于積分問題的。在過去幾年,用積分換禮是一件挺讓人高興的事情,因為你既享受到了便捷的支付體驗,又能額外獲得禮品。而現在,越來越多持卡人反映,自己積分的價值正越來越低。有位張女士告訴記者,自己6年的刷卡總額將近20萬元,可積分卻只有3000多分,再看看能夠換到的禮品,不過一條毛巾而已。還有位徐小姐哭訴,自己辛辛苦苦攢了兩年的積分,說清零就清零了,還沒換任何禮品就憑空消失。
第三是關于服務問題的。比如明明是信用卡的特約商戶,卻告知持卡人不能享受優惠,或是必須增加額外消費;原本可以享受的機場貴賓服務不知何時被取消;參加了消費返現、消費贈禮活動卻沒有獲得應得的獎金、禮品等。還有持卡人反映,在信用卡商城掛出的“特惠價”、“限時促銷”往往噱頭大過實際,其標注的市場價通常比實際市場價高出兩三成,而折扣后的價格也沒有多大優勢,甚至仍然高于市場價。此外,還有一類投訴頗為醒目,就是當卡片遭遇盜刷后,銀行通常不負責。
雙方努力方可規避用卡糾紛
要化解上述糾紛,我們認為信用卡中心首先應當做好明確告知義務。
比如在卡片申領階段,應對可能產生的費用做到如實告知,包括年費、取現利息、手續費、掛失成本、逾期利息、滯納金、超限費等等,用醒目的字體列明在申領手冊中,更突出于其他條款,以便持卡人一目了然。
而在用卡階段,對于可能給持卡人帶來的用卡成本,應做好相應提示工作。比如當持卡人申請分期還款時,應明確告知分期手續費如何收取,當持卡人對積分存有疑惑時,應告知哪些消費是不能累積積分的,特別對于境內外網上購物能否積分需讓持卡人早早明白。而在積分有效期的問題上,也應通過可行、有效的手段讓持卡人心中有數,如在賬單中提示、發短信提示等。
身為持卡人,如果對信用卡的使用規則、技巧不甚了解,也應及時“補課”,避免因自身原因影響用卡。
例如,當持卡人更換家庭住址、變更郵箱時,應該第一時間通知信用卡中心,以免收不到賬單、無法獲得最新優惠活動通知,也可防止賬單落入他人之手,產生不必要的風險。開通每一項服務功能前,持卡人應先了解收費情況。如開通短信提醒是否收費、開通失卡保障是否收費、使用臨時額度是否可能有超限費產生等。而熟悉一些用卡技巧也能降低成本。比如當你突然找不到信用卡又擔心卡片被盜刷時,不妨先致電卡中心,將可用額度調低至1元,這樣既沒有掛失成本,又能確保卡片安全,同時,你還有充足的時間找回信用卡。
這里,為了更好地讓廣大持卡人了解平日里可能并不了解的信用卡,看到你卡片可能隱藏的另一面,我們特別為大家揭開信用卡的10個秘密。了解它們,你或許能夠更合理地開卡、用卡,真正讓這一金融工具成為你生活中的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