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現年32歲的劉先生是天津的一名私企老板,今年9月,他突然收到銀行發來的手機短信,稱其名下的白金信用卡已在濱江道商業街某商場成功刷卡消費1.48萬元,正在外地辦事的劉先生檢查后才發現自己隨身的錢包已經不翼而飛。
心急如焚的劉先生隨即報警并通過電話銀行辦理了信用卡掛失。警方在調閱了商場監控錄像后證實,當天有兩名男子使用劉先生的信用卡購買了2件高檔鉑金飾品,刷卡人并非劉先生本人。隨后,劉先生分別向銀行客服和信用卡部門相關人員電話說明了信用卡被盜情況同時尋求解決方案。銀行方面表示,由于劉先生的信用卡并沒有“失卡保障”,銀行只愿配合劉先生查明款項但不承擔賠償義務,因為“掛失手續生效前發生的所有交易由持卡人承擔掛失前所形成的損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為了不影響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萬般無奈的劉先生最后只得在銀行客服人員的頻繁催款下,向銀行全額支付了被盜刷的1萬多元。“幸好我一直沒有按銀行的建議提高額度,不然損失可能更為慘重”,雖然被盜刷的金額算不上特別巨大,但劉先生卻感嘆自己已經對信用卡的刷卡安全徹底失去了信心。
分析:
信用卡持卡人在遭遇“盜刷”后究竟是否有權向銀行索賠?如果根據國際上“誰發卡、誰承擔”的原則,銀行無疑是要承擔主要責任的,但在我國“誰持卡、誰承擔”的實際處理過程中,信用卡在被盜刷后能否得到銀行索賠的關鍵還是在于該卡是否享受“失卡保障”。
所謂失卡保障,即信用卡遺失后,持卡人在第一時間向發卡行掛失,發卡行對持卡人掛失前一定時間內因盜刷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的服務。這項保障是發卡行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保障用卡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但據記者了解,除招商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可獲得萬全保障外,目前國內享受該項服務的信用卡用戶仍只占少數。以客戶最多、網點最廣的老牌四大國有銀行工行、農行、中行、建行為例,四大行中現僅有工行提供境外掛失前48小時內的失卡保障,但持卡人如在境內遭遇信用卡“盜刷”,不管是“密碼刷卡消費”客戶還是“簽名刷卡消費”客戶,四大行均不提供任何失卡保障,銀行僅承擔持卡人掛失卡片后出現的損失,掛失前的所有損失都需由持卡人自己全數“買單”。
不同于四大行的“冷酷無情”,部分股份制銀行雖然陸續推出了各自的“失卡保障”服務。
點評:
從用卡安全角度考慮,持卡人在申請信用卡時可優先選擇能提供較好“失卡保障”服務的銀行。在拿到新卡后,持卡人要及時在卡片背面簽名,且應盡量選擇他人難以快速模仿的簽名,因為一旦發生盜刷,持卡人有權按照國際慣例要求未盡到審慎核對簽名義務的商家承擔損失。
此外,持卡人在日常消費時要特別注意用卡安全,不要讓自己的信用卡輕易離開自己的視線范圍,切記不要隨意丟棄ATM憑條、消費單據、存取款單或對賬單等信用卡原始憑證,在發現信用卡遺失后要第一時間進行掛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