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銀保監局發文規范學平險,明確投保自主自愿原則
記者 吳敏 北京報道
近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于規范學生平安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督導在京保險機構切實加強“學平險”業務合規運營及合作管理,充分發揮保險服務功能保障學生群體人身安全。
學平險,即學生平安保險,是學生在自愿原則下購買的保障在校學生、幼兒的人身意外傷殘、死亡和醫療費用的意外傷害保險。北京地區學校特別是高校密集,“學平險”對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作用。
據了解,學平險主要包含三方面的保障:一是意外傷害。主要是保障學生因意外導致的身故和意外傷殘風險,不僅僅局限于校園,在保障期限內學生發生意外事故,只要達到身故和傷殘條件,保險公司都會進行理賠。二是意外門急診醫療。意外醫療涉及的范圍很廣,交通意外、燒傷燙傷、意外摔傷、煤氣中毒等導致的門急診醫療費用也在保障范圍內。三是住院醫療。主要保障學生的住院風險,在保障期限內,如果學生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住院,也可以按照約定比例報銷住院期間的費用。
因為是針對中小學生的健康保險,所以學平險相對實惠,一般一年的價格在100-200左右,適合絕大部分的家庭進行投保。
進入開學季,為持續規范學平險市場,切實保障學生權益,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通知》,從宣傳引導、合規經營、自查整改等三個方面要求在京保險機構切實做好“學平險”保險服務。
《通知》圍繞保護學生群體利益,充分發揮學平險功能作用,要求各保險機構加強業務宣傳力度,幫助學生及學生家長充分了解學平險的特點及作用,進一步發揮其在校園安全工作中的保障功能。要求各保險機構不斷改進學平險產品及服務,加強業務管理,完善內控制度,切實保護投保學生利益。
《通知》強調依法合規經營,要求各保險機構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要求,切實規范公司銷售人員及合作院校人員的行為,以有效提升保險行業整體管理水平。保險機構應嚴格履行說明義務,明確“學平險”自主自愿的投保原則,保障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同時,應全面告知投保人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等重要事項,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杜絕侵害投保學生利益的行為。
《通知》明確要求在京保險機構全面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各保險機構應成立專項工作組,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開展全面業務經營合規性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問題,應立行立改,并嚴格落實內部問責,及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北京銀保監局表示,將持續監督在京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學平險業務,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并將對保險公司違規行為保持嚴查重處高壓態勢,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生權益。
同時,北京銀保監局還提示廣大學生及學生家長,投保學平險遵循自主自愿原則,投保時應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充分了解保障權益和雙方義務,并妥善保存保險憑證。發生保險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告知保險公司,并在規定時限內按約定提交索賠申請材料,避免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影響。
實際上,早在2015年,教育部等五部門發布的《關于2015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就明確指出,“嚴禁各級各類學校代收商業保險費,不得允許保險公司進校設點推銷、銷售商業保險。”在此之前,學平險都由學校統一購買,投保率幾乎達到100%。在學校不統一購買、個人自愿購買的背景下,學平險的宣傳多以“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進行,信中會告知保險保障方案等內容,愿意購買的家長掃描信中的二維碼即可線上投保。
那么,在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則下,究竟有沒有購買學平險的必要成為很多家長的疑惑。先來看學平險的優勢,第一是價格便宜,每年的保費只需要幾十到兩三百元不等;第二是保障范圍廣,囊括了意外、醫療保障,甚至有些產品還有重疾保障;第三是投保門檻低。學平險的健康告知寬松,有些甚至沒有健康告知。
但相應的,因為價格便宜,保障范圍廣,學平險各項保障保額都不高,常見的額度有3萬、5萬、8萬。如果是普通小病小痛住院,這些額度基本夠用了。但如果是大病,保額就遠遠不夠了。另外,雖然健康告知寬松,但報銷卻有限制,大多數學平險都只能報銷社保內費用,社保外的費用不賠,并且不少產品還會限制報銷比例。
不僅如此,學平險也有著和其他一年期保險產品同樣的短板,也就是續保不穩定。學平險由于覆蓋住院門診等保障,免賠額低,很容易發生理賠。保險公司很可能因為賠付率高在下一年對產品做出調整,甚至停售或影響第二年的續保。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孩子沒有任何商業保險,購買一份學平險是十分有必要的,但若孩子已經配備了齊全的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那么購買學平險就顯得不那么必要了。
責任編輯: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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