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出手!騰訊財付通、農行、中信證券等被罰 最新回應來了

監管出手!騰訊財付通、農行、中信證券等被罰 最新回應來了
2021年11月28日 22:02 中國基金報

  微信支付的運營主體——財付通被罰了!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發布一批行政處罰決定,財付通支付名列其中,被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處以罰款278萬元。對此財付通最新回應稱,已第一時間制定了改進計劃,并逐項落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此外,深圳農村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福田支行、中信證券等5家金融機構和企業也領到罰單。

  財付通外匯業務違規

  被沒收2000元罰款278萬元

  據深外管檢43號行政處罰決定文書顯示,財付通存在未按規定報送相關材料,超過登記范圍開展外匯業務,未按規定辦理售匯業務,未按規定采集必要信息等四項違法行為。

  財付通以上行為違反了《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決定給予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0.2萬元,并處以罰款278萬元,合計罰沒278.2萬元。

  作為微信支付的運營主體和騰訊的在線支付平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注冊資本10億元,大股東為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95%,深圳市世紀凱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

  2013年8月,財付通平臺聯合微信發布微信支付,一年后騰訊以微信以紅包為基礎集成在微信客戶端的支付功能,用戶可以通過手機完成快速的支付流程。公司于2011年5月3日獲支付牌照,獲準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等支付業務。

  從2009年到2020年,全國網絡零售交易額逐年增長,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從不足2%飆升到25%。為了解決電商支付問題,也催生了支付寶、財付通、京東金融等支付工具。

  目前,第三方支付市場已形成支付寶、財付通(微信支付)兩大巨頭占據主要市場份額的市場格局。據國泰君安分析稱,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兩者的份額共計約94%,其中支付寶市場份額在55%左右,而財付通市場份額基本在39%。在C端支付市場中,支付寶、財付通兩大巨頭已占據絕對優勢。

  回應:已完成全部整改

  對于被外管局處罰一事,財付通已做出最新回應。

  11月28日,針對領到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278萬元罰單一事,財付通回應稱,針對2019-2020年例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財付通已第一時間制定了改進計劃,并逐項落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續將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指導下,進一步加強合規管理。

  事實上,作為騰訊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2011年獲得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后,財付通曾多次遭處罰。

  早在2018年7月,外管局也曾通報財付通的相關違規行為。彼時通報顯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備案程序為非居民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且未按規定報送異常風險報告等資料。

  上述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處以罰款60萬元人民幣。

  2020年4月,在《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落地執行后不久,財付通與平安付、中信銀行深圳分行一同獲批開展跨境外匯支付業務。

  彼時,財付通回應稱,在國家外管局和深圳市外管局的指導下,財付通已通過外匯收支名錄登記,成為首批獲得外匯業務資質的支付機構。后續,財付通將繼續在監管部門指導下,合規開展跨境業務,助力復工復產,服務更多用戶。

  2020年12月31日,因違反支付業務相關規定,財付通曾被央行深圳中心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18萬元,處罰款558萬元,合計罰沒金額877萬元。另財付通公司風控總監也被警告,并處罰款55萬元。

  財付通涉及違規事項包括8項,主要為未按真實交易場景、準確標識并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發現客戶疑似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未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違反條碼支付業務限額管理規定;違規開展支付業務合作;未備案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未按規定時間保存交易驗證記錄;未能如實提供調查材料;未按規定建立并落實資質審核制度。

  中信證券、農業銀行、

  深圳農商行也被罰

  同財付通一起被外管局處罰的,還有多家金融機構。

  中信證券是其中之一。中信證券存在QDII超額度匯出,國際收支統計漏申報,B股客戶非同名賬戶取款,H股募集資金境外專用賬戶超范圍使用,B股保證金賬戶超范圍支出,未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結售匯綜合頭寸報表遲報等違法事實。

  上述行為違反了《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第六條,《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第七條、第十條,《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第六條,等。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決定給予中信證券責令改正,警告,沒收違法所得81萬元人民幣,處以罰款101萬元人民幣;對責任人韓某警告,罰款8萬元人民幣。

  此外,農業銀行、深圳農商行也在外匯業務方面存在違規行為。農業銀行深圳福田支行因存在在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決定責令該行改正,沒收違法所得9.89萬元人民幣,處以罰款55萬元人民幣,對責任人區某警告,罰款12萬元人民幣。

  深圳農商行因存在違規辦理一般貿易項下付匯業務,違規辦理個人超限額提鈔,違規辦理個人收付匯及結匯業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第九條等。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決定給予責令改正,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3萬元人民幣,處以罰款104萬元人民幣。

  外匯業務監管持續趨嚴

  今年以來,外匯業務監管持續趨嚴。統計顯示,截至11月26日,深圳外管局今年已經開出48張罰單,分別涉及32家企業、7家機構及9位個人,其中不少為金融機構、非銀支付機構。

  國家外匯管理局不斷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等行為。

  早在今年2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公布“關于銀行外匯違規案例的通報”,共通報了11宗外匯違規的典型案例,涉及14家銀行的分支機構,共被處以5300多萬的罰款。

  具體來看,14家相關銀行包括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等相關分支機構。主要存在的外匯違法行為涉及資本金結匯、跨境擔保、貨物貿易、服務貿易、銀行卡交易、跨境債權轉讓等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日前在2021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講話稱,近年來,在應對外部沖擊中,人民銀行、外匯局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充足的政策工具,今年以來也進行了前瞻性布局。未來,我們將堅持底線思維,密切關注國際市場動態變化,持續加強外匯市場監測預警,積極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當前,我們更加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有信心維護我國外匯市場平穩運行。

  而早在年初,談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外匯局相關人士介紹,下一步外匯局將在實現高水平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同時,加強外匯監督與檢查,切實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潘功勝此前曾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強調持續打好外匯領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分析,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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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于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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