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王孝慈案終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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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2日 10:01 《財經》雜志 | |||||||||||||||||||||||||||||||||||||||||||||||||||||||||||||||||||||||
王孝慈案件,除了有交通系統自身鏈狀腐敗的“串案”特點,還牽涉組織系統的網狀腐敗“窩案” □本刊記者 段宏慶/文 2005新年伊始,原黑龍江省交通廳副廳長王孝慈開始了自己人生的“新階段”——哈
王孝慈案在年末的審理和宣判,可稱是黑龍江2004年一系列反腐行動的“收官”,也為黑龍江2005年反腐拉開了序幕。 “有個領導想買樓” 2004年12月16日,《財經》作為惟一到庭的媒體旁聽了王孝慈案件一審全過程。 這一天,很多人一早便來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準備參加旁聽王孝慈案件的庭審。由于來人過多,庭審地點臨時改到了大法庭。旁聽人員中很多人來自黑龍江交通系統,其中不乏現職官員。 在庭審中,公訴方指控王孝慈在1996年-2003年期間,利用擔任黑龍江省交通廳辦公室主任、廳黨組成員、黑龍江省公路局局長、黑龍江省交通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以允諾以及幫助其下屬單位和個人獲得諸如劃撥工程款、調轉安置工作、索要欠款、發包和承攬工程等利益,收受請托人賄賂共計63起,總計收受人民幣167.8 萬元,美元14.3萬元,歐元1000元,以及手表兩塊,共計折合人民幣299.1萬多元。 另外,公訴方還指控王孝慈“濫用職權”。公訴方指出,2000年王孝慈在擔任黑龍江省公路局局長期間,指示黑龍江省公路局下屬的八達路橋公司購買價值450萬元人民幣的齊齊哈爾市客運站大樓,并由黑龍江省公路局先期支付了收購費用。此后,八達路橋公司又根據王孝慈的批示,將樓賣給齊齊哈爾捷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杰,但劉杰只支付了100萬元。由此造成國有資產流失350萬元。 王孝慈對公訴方的上述指控均表示沒有異議。 據法庭的調查,王孝慈事前并不認識齊齊哈爾捷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杰,而是通過原黑龍江省委副書記韓桂芝當時的下屬、原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王家剛(已雙規)介紹認識的。 根據王孝慈的供述,2000年其擔任黑龍江省公路局局長、交通廳黨組成員以后,有一天接到王家剛的電話,告訴他齊齊哈爾市客運站大樓要拍賣。這個樓屬于齊齊哈爾市交通局,希望王孝慈幫忙,由省公路局先買下來,然后再賣給一個叫劉杰的人。 王孝慈感覺事情比較大,經過再三考慮,告訴王家剛,公路局沒法直接出面買樓,只能以公路局下屬的八達路橋公司的名義來買。為此事,王孝慈還特意召開了黑龍江省公路局辦公會議。 會上,王孝慈明確告訴公路局領導班子眾成員:“大院有個領導想買樓……”黑龍江省公路局和黑龍江省委同處于哈爾濱市花園街,公路局緊鄰省委大院。公路局領導班子成員立即心領神會,會上無人表示異議,很快確定了買樓方案。 此后王孝慈見到了劉杰,雙方最終順利完成交易,劉杰還送了一塊手表給王孝慈以示感謝。 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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