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最新封面文章:金融腐敗求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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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0日 17:12 《財經》雜志 | |||||||||||||||||||||||||||||||||||||||||||||||||||||||||||||||||||||||
首次給出金融腐敗權威定義 首次啟動全國范圍大規模金融業內調查 首次剖析金融監管者腐敗機制
首次量化金融腐敗對經濟的影響 首次研究金融腐敗對金融市場發育的影響 首次編制中國金融腐敗指數 一項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及中央金融紀律檢察工作委員會支持下進行的學術研究,歷時兩年結出碩果。題為《中國金融腐敗的經濟學分析:體制、行為和機制設計》的這份研究報告,作者是謝平、陸磊。《財經》雜志擇其精粹,予以編輯報道,以助讀者探究中國金融腐敗之堂奧,思索反腐防腐之路徑 [編輯前言] 于無聲處聽驚雷。 一項有關中國金融領域的重大研究成果,年來漸次引起識者的高度關注。至2004年歲末,此研究完成最后的文本校訂,將于今年1月由中信出版社正式出書面世。論文作者是謝平和陸磊。 據《財經》獲悉,此次研究系作者于2003年所完成的“中國金融腐敗指數”課題研究報告,全文逾13萬字,充滿大量征引、理論模型和數據資料;其實證研究部分是全國29個省市、五大人群、3561份問卷的分析結果。這是建國以來首次啟動在全國范圍內如此規模的金融業內調查。 細讀報告,通過大量文獻征引、理論模型推導和調查數據,可以讀到作者基于扎實研究的深入闡述;其諸項發現不僅富于理論創新意義,更對于認知現實有重大啟示。 《財經》經多方了解,得知此項研究的進一步背景。 2000年,中央金融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一位負責人提出,反金融腐敗,“不但需要實踐,也需要深入研究”。中國人民銀行監察局和人民銀行研究局的中國金融腐敗合作研究項目隨后開始醞釀,自2001年底啟動。 在2002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的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工作安排會議上,時任研究局局長謝平將此研究的主題定為“中國金融腐敗的經濟學研究”。在謝平指導下具體從事這一課題的研究者即為陸磊,當時人民銀行研究局的研究人員,亦是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在讀博士研究生。陸的導師正是謝平。 研究需要理論推導更需實證分析,問卷調查被確定為必要手段。2002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監察局和研究局召開會議,專門部署金融腐敗聯合課題的工作安排。原監察局主要負責人及上下官員與研究者們作了長時間討論,更提供了從1999年到2001年三年間的金融大案案卷,以資研究者了解背景之用。“中央金融紀工委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案例、見解及在反腐機制上提供建議。”一位參與研究課題的人士告訴《財經》。 2002年初,研究者就金融腐敗課題所設計的調查問卷在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作預調研,回收情況不佳,頗多空白答卷。有識者告訴陸磊,問卷中的許多問題“似乎只有腐敗分子才能回答”。 研究者們隨即對問卷設計作重大改進。此后,在央行研究局的安排及《金融研究》雜志的幫助下,研究者召集了人民銀行九個大區行的統計研究處處長會議,專門請求具有調研經驗的人民銀行工作人員就問卷進行評估,實施修改。 2002年八九月間,經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安排,研究者用修改后的問卷在廣東深圳、韶關、茂名和江門進行了第二次預調研,并最終確定了問卷基本格式。從2002年10月起,研究者選擇了29個市(地、盟),以中國金融學會的名義,實施對金融機構、企業和農戶的問卷調查。到2003年3月,各地問卷逐步反饋回研究者,研究成果在數月后乃逐次展現。 盡管在各個方面均富于開創性的貢獻,需要說明的是,這份研究報告中“沒有一個大案要案案例”。 陸磊對《財經》說,課題的主持者謝平堅決反對把這篇論文“寫成《福爾摩斯探案集》”。在人們普遍對于金融業的實際腐敗情況和案件已有充分認識之后,研究者試圖從理論及實證的角度解釋諸多問題:“金融腐敗的機制是什么?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應當怎么遏制?怎樣造就一個運行良好的金融環境?怎樣獲得金融上或經濟上的長治久安,不出現日本病或者韓國病?”等等。 尋求這些問題的答案,亦正是《財經》選擇新一年第一期雜志的重要時機,對這一研究報告予以報道的原因。 實證調查 從2002年10月起,研究者選擇了29個市(地、盟),以中國金融學會的名義,實施對金融機構、企業和農戶的問卷調查。到2003年3月,各地問卷逐步反饋回研究者。 29個市(地、盟)的地區分布如下:華東6個,東北3個,華北4個,華中5個,華南5個,西部6個,包括黑龍江、遼寧、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江西、安徽、江蘇、浙江、廣東、廣西、四川、甘肅和新疆等省區。調查回收的全部有效問卷合計3561份,是我國第一次大規模的金融腐敗實證調查。 問卷按調查對象不同分為五類,具體分布如下: ——人民銀行問卷類:大區行18份,省會城市中心支行63份,地市中心支行357份,縣支行182份。 ——存款類金融機構問卷類:國有獨資商業銀行368份,股份制商業銀行58份,城市商業銀行45份,城鄉信用社109份,政策性銀行39份。 ——企業問卷類:國有大型企業155份,國有中小企業140份,集體企業80份,私營企業118份,上市公司79份,外資企業109份,其他類型56份。 ——證券公司類,全國性公司223份,地方證券公司401份。 ——農戶問卷中,糧食種植戶252份,經濟作物種植戶162份,養殖戶174份,外出務工人員118份,兼職個體工商戶255份。 金融腐敗定義 金融腐敗的概念極為廣泛,而理論與實踐中均未有定論。研究者采用“廣義腐敗”定義,引進“非規范融資交易”以涵蓋金融機構的交易性腐敗行為,并把這一行為建立在“擁有稀缺資源配置權”的分析框架內,并將一般金融業的資金交易腐敗和金融監管腐敗結合起來進行研究——金融監管腐敗利用的是行政權力的稀缺性,一般金融交易腐敗利用的則是資金配置權力的稀缺性。 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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