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0752????????????????股票簡稱:ST西發????????????公告編號:2024-128
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預重整事項進展暨收到法院對預重整延期決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西藏發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等相關規定,公司對預重整事項的進展進行披露。現將相關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預重整基本情況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拉薩中院”或“法院”)送達的《決定書》,經債權人申請,拉薩中院決定對公司進行預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臨時管理人,具體負責開展各項工作。詳細內容請見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關于收到法院預重整決定書及指定臨時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65)。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關于公司預重整債權申報通知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69)、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關于預重整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077)、2023年9月9日披露了《關于公開招募和遴選(預)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84)、2023年9月27日披露了《關于預重整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090)、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24日、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關于預重整事項進展暨收到法院對預重整延期決定書的公告》,2024年3月16日披露了《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關注函的回復公告》(公告編號:2024-030),詳細內容請見公司披露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二、預重整相關進展情況
公司于近日收到拉薩中院決定書(2023)藏01破申4號,主要內容如下:
“本院認為,臨時管理人提出西藏發展因歷史問題情況復雜,部分債務涉及歷史遺留問題提出延期,其理由正當。為有效維護企業運營價值,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提高重整效率和效果,決定對西藏發展預重整延期1個月,即自2024年12月26日延長至2025年1月25日。”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繼續依法配合拉薩中院及臨時管理人開展預重整的相關工作,后續,公司將繼續積極配合臨時管理人推進債權審查相關工作,同時進一步配合推進(預)重整方案的完善、優化及最終確定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受理重整申請的文書。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目前處于預重整階段,預重整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重整方案尚需取得監管部門的審核同意及法院批準受理的文件,公司是否能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并根據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無論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有基礎上繼續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4.1條的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目前處于預重整階段,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回歸可持續發展軌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后續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鑒于上述事項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后續進展情況,并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3日
股票代碼:000752??????????????股票簡稱:ST西發??????????????公告編號:2024-129
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蘇州華信善達力創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清算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蘇州華信善達力創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清算事項基本情況
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聯營企業蘇州華信善達力創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華信合伙企業”)于2016年成立,華信合伙企業存續期限為5年,注冊資本60,000萬元人民幣,由中誠善達(蘇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中廣核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設立,其中,上市公司出資30,000萬人民幣,出資比例50%。根據《蘇州華信善達力創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的相關約定,如存續期屆滿的情況發生,合伙企業解散并開始清算程序。
2023年2月,公司收到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簡稱“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及決定書,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中廣核資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由法院指定清算組對被申請人華信合伙企業進行清算的申請;2023年12月,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2023)蘇0591強清1號之一,裁定確認華信合伙企業清算組提交的《蘇州華信善達力創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清算方案》,該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2月9日、2023年12月9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二、最新進展情況
2024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裁定書》(2023)蘇0591強清1號之二,主要內容如下:
“本院認為,華信合伙企業清算組制作的清算方案之補充方案未違反法律規定,應予以確認。據此,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裁定如下:確認蘇州華信善達力創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清算組向本院提交的《蘇州華信善達力創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清算方案之補充方案》。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本次清算方案對公司的相關影響
(一)公司前期已對華信合伙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了相關賬務處理,根據本次清算方案,華信合伙企業清算財產擬清償公司債權807.14萬元,分配剩余財產66.41萬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項;
(二)本次華信合伙企業清算預計不會對公司后期財務狀況造成較大影響,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四、備查文件
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3)蘇0591強清1號之二。
特此公告。
西藏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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