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216????????證券簡稱:君正集團?????公告編號:臨2024-062號
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
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關于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君正集團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2月23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內蒙古烏海市濱河新區海達君正街君正長河華府辦公樓209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張海生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表決與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喬振宇先生,獨立董事張劍先生、王體星先生以通訊方式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1為普通決議事項,已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1/2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律師:薛玉婷、畢昶旭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1216??????證券簡稱:君正集團??????公告編號:臨2024-063號
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團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經公司自查,并征詢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公司目前經營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二級市場交易風險,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針對公司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征詢了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生產經營情況
經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不存在影響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的重大事項。
(二)重大事項情況
經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核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均不存在根據有關規定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包括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重大交易類事項、業務重組、股份回購、股權激勵、破產重整、重大業務合作、引進戰略投資者等重大事項。
(三)媒體報道、市場傳聞、熱點概念情況
經公司核實,未發現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影響的需要澄清或回應的媒體報道或市場傳聞。
(四)其他股價敏感信息
經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三、相關風險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二級市場交易風險,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司有關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發布的公告為準。
四、董事會聲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已披露事項外,公司沒有任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等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特此公告。
內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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