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慧
《京師坊巷志稿》(序)
胡同,是北方小街小巷的通稱,在古代文獻里又作“衚衕”“胡洞”“衖通”等,如元《樸事通》:“我羊市里前頭,磚塔衚衕里,賃一所房子來。”元刊《老乞大》:“這胡洞窄,牽著馬多時過不去。”元《析津志》:“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衖通。衖通二字本方言。”
北京的胡同更是獨具特色,明代張爵《京師五城坊巷衚衕集》最早記錄了明嘉靖年間北京五城三十六坊中一千余條街巷胡同的名稱,清代朱一新《京師坊巷志稿》亦分區(qū)記載了光緒年間北京兩千余條坊巷胡同。據(jù)日本學者多田貞一所著的《北京地名志》以及近二十年北京各區(qū)地名志中的統(tǒng)計,北京的胡同已有三千余條,正應了北京民間“大胡同三千六,小胡同賽牛毛”的說法。
隨著歷史的發(fā)展、北京城市格局的演變,民間會有意或無意地變動地名稱呼,官方也會統(tǒng)一規(guī)范地名。比如1965年北京市對街巷地名等就進行過整頓,因此不同時段北京胡同名用字也不盡一致。北京胡同名改字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在原名基礎上增加、刪除、替換文字,如“石虎胡同”改為“小石虎胡同”,“苦水井胡同”改為“水井胡同”等。
二是采用音義相差較遠的字重造新名,如“高公庵胡同”改為“國興胡同”。明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明賜慈隆寺碑記》:“御馬太監(jiān)高勛、張進等,仰承皇太后、皇恭祀懿旨,自出資創(chuàng)建,以為皇上祝延萬壽。建成,賜額慈隆寺。”因慈隆寺為太監(jiān)高勛等人所建,又俗稱“高公庵”,“高公庵胡同”也因此得名。1965年北京市整改地名改為“國興胡同”,取國家興旺之意。此外又如“噶噶胡同”改為“協(xié)作胡同”,“碾兒胡同”改為“國盛胡同”,“麻狀元胡同”改為“群力胡同”,“豆芽菜胡同”改為“民強胡同”等,不一而足。
三是通過諧聲改字,更改前后對應文字音同或音近,改后胡同名的意義或理據(jù)也發(fā)生了變化,如“狗尾巴胡同”改為“高義伯胡同”等。
四是增、刪、換字與諧音改字結合,如“姚鑄鍋胡同”民國時諧作“堯治國胡同”,后又改為“治國胡同”,“王作兒胡同”改為“王佐胡同”,“羊尾巴胡同”改為“西揚威胡同”,“內(nèi)宮監(jiān)胡同”改為“恭儉胡同”等。
諧聲改字是北京胡同名改字中的一大特色。所謂諧聲,也作諧音,指“字詞的音相同或相近”,在具體言語環(huán)境中既有單音節(jié)詞相諧,也有復音節(jié)詞以及詞組相諧,因此既可以單字相諧,也可以多字相諧,如“菊兒胡同”原為“局兒胡同”,“菊”與“局”音同;“利薄營胡同”原為“喇叭營胡同”,“利薄”與“喇叭”音近;“案板章胡同”清時稱“昂邦章京胡同”,“昂邦章京”為滿語,清代官名,“昂邦”有人譯作“按班”,后來逐漸訛作“案板”。從語音角度來看,相諧的雙方可以聲母相同,如“湯公胡同”原為“湯鍋胡同”,“公”與“鍋”聲母相同,聲調(diào)相同,韻母不同;可以韻母相同,如“寶鈔胡同”原為“倒鈔胡同”,“寶”和“倒”韻母相同,聲調(diào)相同,聲母不同;也可以聲母、韻母皆相同,如“庫資胡同”原為“褲子胡同”,“庫資”與“褲子”聲母和韻母相同,僅是聲調(diào)不同;還也可以聲、韻、調(diào)皆同,如“四圣胡同”改為“四勝胡同”,等等。“形容不識識鄉(xiāng)音,挑盡寒燈到夜深”(明·李昌祺《鄉(xiāng)人至夜話》)中,“鄉(xiāng)音”是在外游子對家鄉(xiāng)認同感和歸屬感的寄托,因此北京胡同改名時為了便于人們記憶和識別,不論是民間還是官方都有意或無意地采用音同音近的諧聲字進行替換。
北京胡同名改字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第一,民間口耳相傳,后人不知原名理據(jù),讀音也逐漸發(fā)生訛變,用字也隨之更改。如“紗絡胡同”,“紗絡”古時也作“沙絡”,當由“沙拉”“沙剌”音變而來。《析律志》:“沙剌市,一巷皆賣金銀。”《京師坊巷志稿》:“沙剌,即沙拉,國語珊瑚也……今沙拉胡同,疑元時舊稱也。”因此,沙拉胡同應是元代販賣金銀珠寶等的場地,由于“沙拉”是音譯詞,語音流傳但語義相隔,人們便理據(jù)重構,逐漸用語音相近的“沙絡”“紗絡”代替了。有的胡同由相鄰相近的地理事物名如寺廟、府邸等而得名,這些相關地理事物消失,讀音也發(fā)生變化,人們不明胡同得名因由,采用他字記錄。如“蓑衣胡同”原為“裟衣胡同”,《京師坊巷志稿》注“裟衣寺,其遺址疑當在此,‘蓑’蓋‘裟’之訛,地以寺名也”。
再者,受書寫者文化認知限制等因素,書寫訛字,如“解甲胡同”被諧作“解家胡同”,后又誤作“謝家胡同”等。第三,為了書寫方便,采用音同音近且筆畫更少的字,如“前瀟家胡同”改為“前肖家胡同”。第四,為了避死亡、殘疾、窮困、兇煞之諱,如“棺材胡同”改為“光彩胡同”,“孤老胡同”改為“鼓樓胡同”等。第五,摒棄封建陳舊事物、糟粕文化,如“黑芝麻胡同”原為“何紙馬胡同”,“紙馬”為舊俗祭祀時所用的神像紙,胡同當是由制造紙馬的何姓人家在此居住而得名,后來“何紙馬”諧音改作“黑芝麻”,還有“東昌胡同”原為“東廠胡同”等。第六,為了避免重復,北京過去有許多同名的胡同,為了方便識別和管理而改名改字,如“羅圈胡同”原有五個,后來分別改為“羅賢胡同”“六合三條”“北曉順胡同”“西園子一巷”“鬧市口中街”等。第七,為了去俗就雅,將含有低俗貶義、牲畜鳥禽等名稱用字改為寄寓吉祥期許、美好祈愿的字,體現(xiàn)了人們審美意趣的大眾吉化以及語辭雅化,如“臭皮胡同”改為“壽比胡同”,取意壽比南山,還有“屎殼郎胡同”改為“時刻亮胡同”,“干魚胡同”改為“甘雨胡同”,“巴巴胡同”改為“八寶胡同”,“雞爪胡同”改為“吉兆胡同”,“簾子胡同”改為“蓮子胡同”,“扁擔胡同”改為“平坦胡同”等,不勝枚舉。
地名是歷史的產(chǎn)物,也是文化遺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胡同名亦屬地名,它們不僅僅是地理標識,更是歷史和文化的載體,隨意改名一定程度上會造成歷史和文化斷層以及社會記憶的斷裂。《北京市地名管理辦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里面規(guī)定:“地名應當保持相對穩(wěn)定”,“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護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堅持尊重歷史、照顧習慣、體現(xiàn)規(guī)劃、好找好記、規(guī)范有序的原則,反映北京地理、歷史和文化特征,尊重當?shù)厝罕娨庠福奖闵a(chǎn)生活。”是以,對于胡同名用字的書寫與改換,我們應持嚴謹、審慎態(tài)度,讓它們從歷史中走來,守護城市之根,傳承文明之光。
(作者單位:中央民族大學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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