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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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立達信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2024年11月11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本次實際回購股份中886股用于注銷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以還原兩名激勵對象在終止實施2022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后,誤操作行權前的公司注冊資本;其余實際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購完成后的36個月內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則該部分股份將依法予以注銷。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10月26日、11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8)、《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57)。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的相關規定: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97,3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502,013,762股的0.0194%,回購成交最高價為15.70元/股,最低價為15.22元/股,均價約為15.60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517,966.00元(不含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立達信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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