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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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購股份擬在未來全部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7元/股(含);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9)和《新疆洪通燃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3-042)。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以同意9票,棄權0票,反對0票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資金總額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由不低于人民幣2,0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含),調整增加為不低于人民幣4,0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5,000.00萬元(含)。除上述調整外,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其他內容未發生實質變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回購股份資金總額暨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的公告(修訂稿)》(公告編號:2024-010)。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情況披露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28.0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0%,購買的最高價為10.81元/股、最低價為10.74元/股,支付的金額為302.71萬元。截至2024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計回購股份304.3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1.08%,購買的最高價為10.81元/股、最低價為6.46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2,302.79萬元(不含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進展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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