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第三方支付領域嚴監管態勢不改,罰單仍在密集出爐。就在3月29日,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通星驛”)領到一張“雙罰”罰單,公司一名高管一并被罰。而這也是年內國通星驛第二次遭罰。
根據人民銀行各分行機構披露的信息,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統計發現,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領域至少共計產生15張罰單,其中包括一張千萬級別、三張百萬級別罰單,合計罰沒金額超過4352萬元。
國通星驛再遭罰
根據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國通星驛因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被人民銀行警告,并處罰款180萬元。同時,時任國通星驛副總經理、總經理施某揚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人民銀行予以警告,并處罰款9萬元。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日期為3月27日。
根據人民銀行官網信息,國通星驛成立于2010年6月,于2012年6月獲得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范圍類型為全國范圍內的銀行卡收單,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
而從人民銀行過往罰單來看,國通星驛已經多次受到處罰,近年來連年有罰單出爐。包括本張罰單在內,國通星驛在2024年第一季度已經領到兩張罰單。
就在1月22日,國通星驛貴州分公司因對可疑交易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未按協議規定及時將交易資金結算到特約商戶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嚴格履行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等三項違規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4.122萬元,罰款9萬元。
針對國通星驛本張罰單所涉及的具體違規事項、違規行為整改進度等問題,3月31日,北京商報記者向該公司進行進一步采訪,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對方回復。
“國通星驛本次罰單,違法事項是‘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這類違規行為在該公司過往收取的罰單中也有涉及。例如,2021年初國通星驛因12項違規行為,合計被罰沒近7000萬元,其中就包括‘未按規定真實、完整地發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規定’。”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指出。
王蓬博進一步表示,而公司再次因為這類違規事宜遭罰,也表明其在整改過程中存在漏洞,應該引起公司高度重視,及時進行查漏補缺。
一季度罰金超4352萬元
支付領域從業機構頻頻遭罰,在2024年第一季度也有體現。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3月31日,年內已有14家支付機構被罰,共計產生15張罰單,其中兩張來源于國家外匯管理局,剩余罰單均來源于人民銀行相關分支機構。
具體來看,15張罰單中包括一張千萬級別、三張百萬級別罰單,包括相關負責人在內,合計罰沒金額超過4352萬元。其中,3月8日,樂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以及違反資金結算管理規定,被沒收其違法所得1308.26萬元,并處罰款1446.12萬元。這也是年內支付領域的最大罰單。
年內受罰金額排在第二位的是平安付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所涉違規事宜為違反機構管理規定、備付金管理規定、商戶管理規定、清算管理規定、賬戶管理規定以及其他危及支付機構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行為,被人民銀行罰款65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50.55萬元,公司時任互聯網支付部副總經理林某凡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1萬元。
15張罰單中,共有5張“雙罰”罰單,相關機構被處罰的原因也多為違反賬戶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另從15家機構的業務許可類型來看,多家機構具備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展業資質,僅有少部分機構為單一業務類型。
在王蓬博看來,在KYC(了解你的客戶)責任機制下,支付機構應對所涉及商戶足夠了解,并對其資金走向、風險把控等承擔相關責任。而支付機構在商戶管理、交易管理等方面涉及諸多環節,任何一環把控不嚴便有可能出現違規,疊加市場競爭、部分機構合規意識薄弱等因素,也導致相關罰單密集出爐。
王蓬博強調,罰單頻發也再度表明強監管逐漸成為常態,合規能力與風控能力成為第三方支付企業發展的第一要務和核心競爭力。支付行業將在精細化監管的引領下,在震蕩與競爭中逐步走向成熟。這樣也要求支付機構不斷強化線上流程審核、服務商管理等,不要存在僥幸心理。真正做到在合規線內開展業務。
北京商報記者 廖蒙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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