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進入黑貓投訴】(https://tousu.thepaper.cn)收到的手機APP投訴增多,涉賬號異常、直播侵權等問題。
近日,消費者彭先生反映稱,他參加了“懂車帝”APP發起的一場名為“選心愿車送金車”的活動,為了達到可以獲得“金車”的心愿值,邀請了多位親友注冊該平臺的賬戶,在達到“可獲得金車”的排名后,卻被告知“賬號異常,請換個賬號試試”,該情況不僅導致他不能參加抽獎,后續邀請用戶時關于“心愿值”的計算也出現異常。他認為“懂車帝”App故意借虛假活動來吸引用戶、獲得更多的流量,“我們群里好幾個人都出現了這種情況”。
對此,“懂車帝”的工作人員表示,活動是真實有效的,具體規定以官方發布的活動細則為準,如果用戶的賬號出現異常,可以通過“意見反饋”提交,會有相應的工作人員查看處理。
已解決:
針對中國聯通、甘肅金島福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等的數起投訴,經澎湃新聞介入后,雙方達成一致。
未回應:
針對懂車帝App、“點淘”APP等的數起投訴,仍在協商處理中。
未達成一致:
近日,消費者張女士稱,她在網絡平臺購買了7張景點門票,取票時被告知是“跟團票”無法取出,也不能退票。但張女士表示,平臺并未在醒目位置明示此票只針對旅行團銷售,系誤導消費。
張女士分別聯系了商家和平臺客服,商家稱商品使用當日不可退,平臺則稱考慮客戶感受可賠付100元。
2月7日,澎湃新聞聯系平臺官方客服,對方表示該事件已交由專員跟進處理。目前,沒有更新的處理結果。截至發稿時,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一周維權速報:
1、百萬人蹲守電商直播間免費追劇,律師:若未授權播放則構成侵權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316366
近日,有消費者向澎湃新聞反映,在淘寶直播APP“點淘”瀏覽時發現,一到半夜,平臺就會推薦不少可以免費觀看熱門影視劇目的直播間。
1月末至2月初,澎湃新聞多次在不同時間段瀏覽“點淘”APP直播推薦頁,發現被推薦了越來越多的影視劇和網絡短劇直播間,播放著《太子妃升職記》《步步驚心》《我的解放日記》《大長今》等國內外熱門劇目,吸引幾萬、乃至上百萬人次觀看。一些直播間還把“24小時不停播”“免費”等字樣鮮明地標注在直播間展示頁下方,絕大多數直播間提供商品購買鏈接。
就上述現象,“點淘”APP官方客服回復稱,版權不需要和平臺簽署,需要咨詢直播間主播是否簽署了相關版權協議。“應該是簽了,不簽估計也播不成。”
記者隨機私信多個直播間詢問,但截至發稿,尚無人回復。
對此,有律師分析指出,若電商直播間未經允許直播影視作品,可構成侵犯廣播權或信息網絡傳播權。如果直播平臺未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制止侵權行為,主觀上具有過錯,也可能構成幫助侵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男子稱修車時車燈被“以舊充新”,澎湃介入后已解決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273115
近日,消費者李先生反映稱,2023年12月22日,他駕駛一輛沃爾沃XC60型號的汽車遭遇交通事故,事后通過保險賠付將損壞車輛,送至甘肅金島福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維修。1月23日,李先生被告知車輛維修進入尾聲,但他在維修點發現車輛右前大燈被換成了舊件,認為“金島福康”以舊充新,于是將車鎖上停放在店內,希望對方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假一賠三,但遭到拒絕,雙方協商未果。
接到李先生投訴后,澎湃新聞多次致電甘肅金島福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當時維修車輛并未交付,車輛還在做檢測,沒有來得及換上新燈。
2月4日,澎湃新聞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2月5日,澎湃新聞從沃爾沃相關工作人員處獲悉,李先生反饋的情況已得到解決,消費者也對處理方案表示認可。同日下午,澎湃新聞再次向李先生求證,對方表示目前雙方已達成一致。
一周消費警示: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企業內部“吹哨人”實名舉報,最高獎100萬
2024年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內部員工及相關知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名舉報本企業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線索的,經查證屬實可對“吹哨人”予以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公告稱,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發揮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監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制度,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9日。
澎湃新聞注意到,早在2019年12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力推落實企業內部“吹哨人”舉報獎勵制度。
據新華社2019年12月11日報道,企業內部的“吹哨人”能夠盡早發現問題,吹響哨聲,大幅度降低監管成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允許公眾匿名舉報違法行為;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經營者內部人員依法舉報。
此外,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第十二條,也對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的舉報獎勵和內人員舉報,有明確規定。
無罰沒款的案件,一級舉報獎勵至三級舉報獎勵的獎勵金額應當分別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違法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在征得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適當提高前款規定的獎勵標準。
該暫行辦法第十三條也規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根據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確定的獎勵金額不得突破該上限。單筆獎勵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由發放舉報獎勵資金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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