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最高檢舉行“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依法服務保障金融高質量發展”新聞發布會,通報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工作情況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重點提及了孫某峰案。
據最高檢披露,孫某峰指的是2022年5月落馬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原司長孫國峰,其因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及內幕交易三宗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6個月。
根據披露,孫國峰自2002年至2020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郭某某、崔某獲取相關政策信息從事相關交易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二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100萬元。其中2014年4月至2019年9月,孫國峰將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尚處于保密期內的相關政策信息泄露給他人,幫助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獲利。
2014年7月至8月,孫國峰從時任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胡某某處獲取了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某甲股份有限公司并購重組內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的證券股票賬戶以929萬余元買入某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同年9月,上述股票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2015年4月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并復牌交易,復牌后該公司股票價格大幅上漲。2015年6月,孫國峰將其持有的該公司股票全部賣出,非法獲利1109萬余元。
2022年5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監察委員會消息:孫國峰銀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7月27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受賄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內幕交易罪對孫國峰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310萬元。宣判后,孫國峰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公開資料顯示,孫國峰,出生于1972年,是中國農業大學經濟學學士,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經濟學博士。
孫國峰工作的26年都在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8月至2016年10月,孫國峰先后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干部、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副司長;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2018年8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司長,直至2022年5月被查。
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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