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有市場消息稱,農業銀行近期針對雄安購房者推出新的商業貸款產品“連心貸”,主要以未婚男女朋友作為共同還款人。有工作人員表示,已有員工看到相關文件,但目前尚未出臺具體操作細則。
第一財經致電農行客服電話,一工作人員對此表示,確實有該產品。
“連心貸”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場的熱議,人們關注的焦點有二:一是如何界定男女朋友關系?二是萬一兩人“不連心”了,分手了之后怎么辦?
早已出現?
第一財經發現,“連心貸”并不是新鮮事物,在農業銀行的官網上,就曾刊發一篇名為《個人住房貸款 “貸”出品質生活》的文章,該文章以男主人公鄭志為例,其寫到:鄭志在農業銀行咨詢“家裝貸”時,也了解到農業銀行新推出了一種“連心貸”的房貸產品,可以加強貸款人的還款能力。未婚的男女朋友可以作為共有權人一起申請貸款,并一起作為新房的所有權人。這樣的貸款產品,也可以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更加平等明晰,少了不少還款方面的壓力。客觀上,也能減少不少日后可能產生的矛盾。
第一財經通過搜索顯示,該篇文章最早的刊發時間為2014年7月8日。
該文章稱:“連心貸”指為明確婚前財產歸屬或增強還款能力,未婚男女朋友作為共有權人,由雙方或者一方向農業銀行申請的個人住房貸款。
申請“連心貸”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登載的買受人應為男女雙方,所購住房應歸屬雙方共有,既可由男女雙方作為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也可由一方單獨申請貸款。一方單獨申請貸款的,另一方應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在貸款存續期間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連心貸”和近期討論的“百歲貸”有相似性,其都涉及到房貸償還存在多個還款人的情況。“若是夫妻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還款人都可以理解,但是未婚男女朋友作為共同還款人,實際上還是很容易引起大家的顧慮和質疑的。”他說。
存在爭議
第一財經發現,在搜索平臺或網絡問答社區平臺上,也曾又人提問:婚前連心貸房產怎么分、離婚以后的婚前連心貸房產如何劃分等問題。
“尤其是未婚男女朋友作為共同還款人,若是對象分手或情感有問題,那么此類還款方面是有一定的問題的,關鍵是要防范中間產生了合同糾紛和違約的事件,最終使得貸款出現違約。這是包括‘連心貸’在內的各類信貸產品創新所需要注意的內容。”嚴躍進說。
除了分手以外,還有一大爭議的方向是如何界定未婚男女朋友關系?
對此,上述農行客服工作人員表示,需要男女雙方提供未婚書面聲明和戀人關系書面聲明,銀行需要留檔,具體需要咨詢當地辦理網點。
嚴躍進認為,類似“連心貸”的出發點是好的,從一些購房者的角度看,也可以理解。年輕人一起購房的時候,肯定都希望多貸款。而且既然要購房了,未婚的男女朋友也一般有相應的經濟能力,所以單純從還貸的角度看,其也完全有能力和有意愿幫對方去還貸。
“但從現實來看,如果某個購房者為了多貸款,那么是否就可以找中介或第三方來做共同還款人,對銀行名義稱是未婚的男女對象,這種風險并不是沒有,如何證明是男女朋友關系,從我國家目前對于購房者婚姻狀況的情況看,只有單身、結婚、離異等幾種證明,男女朋友關系似乎是沒有可查詢渠道。即便是訂婚,從法律層面上也是不存在的。”嚴躍進說。
責任編輯: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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