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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重組和私募股權投資峰會29日下午實錄(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15:47 新浪財經
錢學杰:在座的各位有沒有什么問題呢? 提問:我想問一下陶旭東先生,現在風投怎么規避風險呢?我想了解一下,如何規避和繞開10號令呢? 陶旭東:目前我們國內還是有一批公司在香港和納斯達克尋求上市的,這批公司是有三種不同構成的,分類的話是兩類。一個是十號令之前,境外紅籌架構就已經打好了,雖然他們現在還沒有上市,只要他們不再在國內做重組,他們是可以做。這個是以商務部的核發證書的時間為準的。第二類是有的人在10號前或者是之后,他本身已經是外資了,尤其是香港或者是菲律賓這樣身份的人,他們本身就是外資。證監會的態度是,凡是外資的,盡管您的全部經營是在國內,證監會也是不要求審批的。換句話說如果你是臺灣、香港、韓國、日本人,雖然你所有的業務都在國內,你到境外上市,證監會也是不審批的。現在可以做紅籌模式的基本上就是這兩類的企業。 至于如何召開的問題,現有的已經做的模式,都是一些有一定風險的模式。比如說,大家可能知道在英國在加拿大有一些地方,他們有一些公司已經上市了,他們什么都沒有,只有錢,他們拿著錢來中國收購,他們沒有把股權還回去的安排。從法律的安排來看,我們認為這種收購不需要商務部批準。但是說這里面又有兩個風險,第一,其中一定有一段時間實際控制人是不能控制這個公司的,權利是在別人手上的。第二,將來你要的是什么?是要錢還是要你的公司,這有一定的安排。對于我們來說,首先我們不是想故意的規避國家的法律規定,在法律可以允許的范圍內,因為畢竟商業本身就是在規則允許的情況下,誰的靈活性多,誰做的東西將來市場可以接受這是比較好的辦法。但是這個東西現在還是不成熟的。補充一句,為什么新浪的模式可以暢行無阻,大家在做擦邊球的模式的時候要注意,雖然說新浪對法律有一些規避嫌疑,但是當時他們的做法是和商務部有溝通的,因為當時他出臺的點,中國是處于WTO開放的前列,所以他等于是商務部默許的一個試點公司,所以這個模式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使用的。請大家注意這一點。 提問:如果是真正的紅籌,他本身就是香港公司或者是外資在國內開展業務,如果這樣的公司在海外上市的話,他融來的資能不能打回來? 曾光宇:我聽過的說法是,境內的公民已經出去的公司到境外上市,在6個月之內是需要通過外管局備案,然后結匯回流中國。我只是聽過這樣的案例,沒有看過這樣的案例。 陶旭東:這個案例我想你問的是兩個問題,一個是募集資金能不能拿回來,第二分紅的錢是不是必須要拿回來。第一,首先房地產企業例外,目前房地產企業的政策大家都很清楚,你要把錢拿回來的話,有一系列的前提。你要在境內開辦房地產,不可以借外債。所以如果你是房地產企業是另外一個情況,意思是說你有錢不一定拿的回來,如果你沒有具體的項目,而且項目沒有到達一定的階段你是拿不回來的。第二,本身境外的公司從法律屬性上來說,境外是主體,所以他把這個錢拿回來都是按照一般外商投資項目來走,如果經過審批的話,是可以的。但是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很大的障礙。第二是分紅的問題,你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分得的紅利,按照法律的規定,你必須6個月內結匯會境內的。 提問:問一下上海君合律師事務所的陶旭東律師,關于特殊目的公司如果是在10號文之前他就走了出去,如果現在他再回來收購他關聯公司的資產,現在這個環節有沒有什么障礙呢? 陶旭東:目前如果是收購自己關聯公司的話,面臨最大的問題是商務部審批要求的問題,現在操作的難度是比較大的。因為商務部的10號令的11條寫的非常的清楚,兼并的企業、個人,以及其擁有境外公司收購其自己的企業和公司的話,是許多報商務部批準,目前商務部一個都沒有批過。因為他們擔心資本外逃的問題。因為不管大家承認不承認,以紅籌的方式出去的話,一定會有人民幣被低估的方式出去的。這是我們政策不希望出現的局面。大家最近看外管局的文件,這條已經說的非常的清楚的,當然所有的都是他有管的方法,我們有破解的方法,只要不違反法律,我們都是可以研究的。你說的問題,目前還沒有渣到很好的辦法。不知道最近有沒有人看過外管局的106號文,他下面有一個附表9,他有一段聲明,是說雙方要么沒有股權關系,要么是沒有其他利益關系,你必須要說沒有,或者說你有,把這個東西如實披露,如實披露的結果是,只要外管局看不懂的東西,他就會不批。所以我們目前遇到的情況是這樣的。 提問:我們最近看到有關的報道,海外的PE由于管道的問題現在受阻,也有報道說,深國投在募集人民幣基金,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操作上是否能以這種方式繼續運作下去呢? 曾光宇:我想媒體報道中不管是內資和外資都會談到人民幣基金的問題。現在也有很多的投行在做。目前遇到的挑戰是,如果外資基金是和某一方的地方政府做的話,他做了。但是目前的要求是合資基金必須是在當地,而且規模還不是很大,大家都是還在試水的階段。《合伙企業法》現在也出臺不久,也許還是需要去試一下才知道如何完善。也許這個法規把國內的私募規范化了,可以做一個有限合伙制的企業,外資的合伙制目前是試水階段。其實我覺得還是有很長的路要走。 陶旭東:我補充一下,你講的問題已經有很多人在想了,根據我們了解的情況,目前為止,真正比較像樣的,除了深圳的以外,他是有政府背景的基金,真正做的有影響的人民幣基金,我們還沒有聽過。有幾個原因,第一基本上他在看好項目以后才會去投資,這個錢會有一個閑置。第二,目前國內的基金,基本上有政府背景的居多,有的是政府直接投資的,尤其是上海的,稍微有一點樣的,基本上都是有政府背景的。 提問:現在國家允許不允許,或者支持不支持境內的企業到境外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呢?如果允許的話,手續上是什么樣的情況,耗時大概多長時間? 陶旭東:首先剛剛的這個問題,和我們的題目應該說關系不是很大,這是一個題外話。第一,目前國內企業出去開發房地產政策上沒有什么限制的,你走正常的審批程序就可以了,沒有聽說過不行的說法,現在審查的標準還是第一,你的資源來源,第二,所投資金地區的安全審查,境外大使館的審查。第三,美國和日本可能是特例,這是需要到中央去審批的,地方是不能審批的,這可能是大家要注意的地方。 錢學杰:接下來我們請郝總來做一個總結。 郝泳九:首先要感謝剛剛演講完的幾位專家,演講的非常的精彩,他們就境外的PE對A股市場退出,包括紅籌上市的一些問題做了精辟的演講,我首先也感謝在座的各位嘉賓可以堅持到現在。我想做一個簡短的總結。 我們這次論壇籌備了接近30個工作日,得到了很多主辦單位,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深圳市創業投資同業公會的大力支持,我們也得到了漢理資本,南京必爾得,大成律師事務所,還有天道投資,華彩咨詢,以及30多家媒體的支持,再次我對他們表示感謝,我也要感謝所有的嘉賓可以在百忙之中參加我們的峰會。 我們本次峰會我在會下也和各位與會嘉賓接觸了一下,也聽取了他們的一些意見,總的來說,他們對我們本次論壇的舉辦和質量方面也是有很大的認可,我們希望在下一次的論壇過程中,我們會在某些方面加強,我們也希望大家可以多提意見,在以后的論壇舉辦過程中,把整個的質量,還有大家需要獲得的一些信息,包括演講嘉賓人選方面可以做的更好一些。 最后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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