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第一批經濟適用房大部分已辦理入住手續
限制本市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的《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日出臺,本報接到的讀者咨詢電話不斷,新規定什么時候開始實 施?家庭年收入怎樣核定?什么單位核定家庭年收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面積做不做限制……本報記者就這些讀者關心的熱點問題采訪了有關部門并請有關人士做了解答。
1、《規定》適用的范圍是什么?中央在京事業、企業單位是否也執行這個規定?
根據《規定》第一條,本市城鎮居民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其家庭住房、收入和購房面積都應符合本規定。中央在京事業、企業單位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也執行這個規定。
2、這個規定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根據《規定》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但如何執行,還待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的相關的配套政策出臺以后。
3、什么人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根據《規定》第二條,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本市城鎮居民必須是無房戶和現住房面積未達到本市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未達標戶。無房戶是指職工及其配偶都沒有以統一租金標準承租或按優惠價格購買公有住房的家庭,住著下面三種不在核定范圍的住房的家庭就是無房戶:職工全額出資按市場價或經濟適用房價格購買、承租、建造的住房;已按規定補交房價款購買的超標部分公有住房;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如:謝先生住在父母遺留的一套四合院,去年又買了商品房,盡管如此,謝先生仍是無房戶,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4、根據《規定》,今年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區城鎮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含)以下的,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城近郊區指的是哪幾個區?遠郊區縣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收入標準怎樣界定?
根據《規定》第三條,在今年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區城鎮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含6萬元)以下的,都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這里的城近郊區指的是以下8區: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豐臺、石景山。遠郊區縣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自行規定本區縣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收入標準,但必須報市政府備案。
5、明年,本市城近郊區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是否也是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含)以下的,才能購買?
根據《規定》第三條,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收入標準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公布。
6、計算家庭收入時,應計算哪些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老人一起生活的,是否要加上老人的收入?
根據《規定》第四條,家庭收入按夫婦雙方的收入之和計算,未婚、喪偶以及離異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計算。和老人一起生活的,只計算購房人夫婦雙方的年收入。
7、家庭收入都包括哪些收入?
根據《規定》第四條,家庭收入包含下列七項所得:
(1)工資、薪金所得;
(2)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交納部分;
(3)住房補貼;
(4)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
(5)勞務報酬所得;
(6)股息紅利及利息所得;
(7)其他所得。
8、家庭收入的七項所得中,勞務所得和其他所得指的是什么?
勞務所得指的是稿費、加班費等此類的收入;其他所得指的是諸如房屋出租租金所得等收入。
9、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核定的是哪年的家庭收入?
根據《規定》第五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核定的是這個家庭上一年的家庭年收入。
10、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去什么部門核定自己的家庭收入?
根據《規定》的第八條,市經濟適用住房工作領導小組委托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開發辦)負責《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機關工作人員、教師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的發放、審核和檔案管理。因此,居民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要先到市開發辦或其委托發放的單位(市開發辦目前正在確定委托發放的單位,一經落實,本報將及時公布)領取核定表,如實填寫完后,由所在單位核準(沒有單位的由所在街道核準)后送交市開發辦。居民憑審核通過的核定表購房,并作為辦理買賣交易和權屬登記的證明。
11、單位核準的時間為多長?市開發辦審核的時間為多長?
目前正在研究確定,近期出臺的《規定》的相關配套文件中將明確這兩個問題。該配套文件一經出臺,本報將及時報道。
12、對提供虛假收入情況的申請人和開具虛假證明的單位,該如何處置?
根據《規定》第十條,對提供虛假收入情況的申請人,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購房資格;對開具虛假證明的單位,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3、在本規定發布前,已購或預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用按本規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購房面積嗎?
根據《規定》第十一條,凡在本規定發布以前已預定購房的,應按本規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購房面積。已簽了銷售合同的購房人就不用再重新核定。
14、哪些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憑有關證明就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根據《規定》第六條,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憑有關證明就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夫婦雙方都是機關工作人員或教師家庭。
(2)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工程建設中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和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項目區異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15、機關工作人員指的是哪些單位的工作人員?
根據《規定》第六條,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行使國家行政職能、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并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或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使用事業編制的單位,如工商所、物價所等;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群眾團體組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受行政機關委托、承擔行政職能并使用行政編制的社會團體組織的工作人員。
16、夫婦雙方,一方是教師,一方是學校在編的行政工作人員,這樣的家庭算不算不需核定家庭收入,憑有關證明就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夫婦雙方都是教師的家庭”?
根據《規定》第六條,教師是指下列單位在編并在職的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和教育教學輔助人員;已離、退休的市郊和教輔人員;各級政府教育部門主辦的各類學校、幼兒園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各級政府其他部門及企事業單位主辦的各類學校;其他類型的學校。其中,教輔人員包括從事教學、科研和圖書資料管理以及實驗室和學校行政工作的在編人員。因此,上面所問的家庭應該算是不需核定家庭收入,憑有關證明就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夫婦雙方都是教師的家庭”。
17、每戶家庭可購買的最大購房面積怎么定?
根據《規定》第七條,每戶家庭最高購房面積標準按下列規定確定:
以購房當年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與職工購房補貼建筑面積之積,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總價標準,根據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經濟適用住房的不同價格,在總價標準以下具體確定每一家庭的購買面積。遠郊區縣地點偏遠的住房,經批準可適當放寬購房面積。如某機關單位一公務員謝先生,購房補貼建筑面積為60平方米,根據有關文件,2001年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準價格為每平方米4000元,那么,謝先生要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總價標準應該為4000元/平方米×60平方米=24萬元。假如謝先生要在回龍觀文化居住區買經濟適用住房,那他的最高購房面積=24萬元÷2600元/平方米=92.3平方米;假如謝先生要在青年路小區買經濟適用住房,那他的最高購房面積=24萬元÷3800元/平方米=63.2平方米,當然,遠郊區縣地點偏遠的住房,經批準可適當放寬購房面積。
18、第七條中的“以購房當年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與職工購房補貼建筑面積之積,作為經濟適用住房的購房總價標準”,這里的職工購房補貼建筑面積是指夫婦雙方的,還是夫婦中補貼標準高的一方?
職工購房補貼建筑面積是指夫婦雙方中補貼標準最高的一方。如李先生是處長,而他愛人是科長,那么他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應是根據職務高、補貼標準高的李先生的補貼建筑面積來算購房總價標準。
19、如果程先生一家可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最高面積經核定為79平方米,而程先生在某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選房時,沒有剛好是79平方米的戶型,有75平方米和96平方米的兩種戶型可供他選擇,那么,如果程先生買了75平方米戶型的話,少掉的4平方米該怎么辦?如果買了96平方米戶型的話,多出來的17平方米該怎么辦?
這個問題目前也正在研究制定,近期出臺的《規定》的相關配套文件將明確。
該配套文件一經出臺,本報將及時報道。(文/本報記者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