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了讓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能夠買得起、住得上房子而實行的一項優惠政策,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出現了這樣一些問題,比如高收入者在購房者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另外,一些經濟適用房的面積大大超過了標準,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兩、三百平方米的戶型。針對這些情況,北京市政府最近出臺了一個規定,對購房者的資格做了進一步的限制。
在北京市政府頒布的《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房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了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對象。規定指出:由于以前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失控,所以自該規定實施開始,北京只有沒有住房和住房不達標的,且2001年底前家庭收入在6萬元以下的城鎮居民,才能夠購買經濟適用房。但這項政策出臺之后,京城房地產業卻對它表示了一個疑問。
北京紅石公司董事長潘石屹[微博]說:“收入透明化是一個社會問題,是很難讓建設部或者建委這樣一兩個部門,去清楚地調查出他的家庭收入去年到底是多少?如果他出具了一個年收入6萬元的證明,說他的家庭收入就是6萬元錢,要判斷起來是非常困難的。”
潘石屹的疑問不無道理,記者在不久前對一些經濟適用房小區進行調查時,發現這樣的現象:許多購房者開著私家車來購房。有的購房者明確表示:購房并不是沒有房住,而是想住得更好。有的甚至拿著幾個戶口本一次性購買幾套經濟適用房,以作為投資用。經濟適用房的銷售人員對此已經習以為常。
盡管經濟適用房的種種怪現象層出不窮,但從1998年北京確定第一批經濟適用房項目以來,已經累計開工437萬平方米,竣工了140萬平方米。據統計,北京市政府對經濟適用房每平方米減免綜合地價款等各種收費達到了近400元。為建設經濟適用房,累計投入了15億多元。但由于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的失控,使得政府在稅收上的讓利,以及推行的優惠政策成效并不明顯。
此次北京市政府為購買經濟適用房做出的限制措施中規定:經濟適用房進入二級市場時必須要按房價的3%補齊政府優惠的土地出讓金,才能夠轉讓或者買賣,以此來限制一些炒賣經濟適用房的現象。但業內人士對這一點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北京紅石公司董事長潘石屹認為:目前經濟適用房政策要解決的最大問題就是一定要把經濟適用房變成商品房,在經濟適用房進入二級市場時,要讓售房者把欠政府的地價款、配套費補齊,和普通的商品房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這樣才是公平的。
目前,北京市購買經濟適用房的這項新規定還沒有完全實施,至于成效怎樣,還需要經過時間的檢驗。但一些專家指出,與這項政策相配套的一些措施還沒有建立,比如怎樣科學嚴謹地審核家庭收入等等。(記者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