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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反壟斷法8月1日實施 > 正文
精彩觀點 有人對《反壟斷法》表示失望,有人認為《反壟斷法》不盡如人意。從技術上說這部法律是有不少缺陷,但是如果要追求完美的《反壟斷法》,我想再過十年、十五年恐怕也出臺不了。
《中國財富》:電信、電力、煙草、石油等“壟斷”行業一直是《反壟斷法》關注的對象,但是《反壟斷法》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并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及其商品和服務的價格依法實施監管和調控。”這是否意味著這些行業具有壟斷豁免權?
黃 勇:這些特殊行業大致分兩類,一類是實施監管的行業,比如銀行、電力、電信等,另一類是依法成立的、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具有獨占地位的行業,比如石油、煙草等。盡管有第七條的規定,但我認為決不意味著這些特殊行業的國有企業在壟斷行為上有豁免權。在審議《反壟斷法》過程中,曾經討論過某些行業不適用本法,但最終沒有豁免,只有農業中與國際接軌的部分有些個別豁免。這既照顧了中國特殊的發展階段,也符合世界絕大部分市場經濟國家的趨勢,即《反壟斷法》適用任何所有制、任何領域,只是適用程度有所不同。因為,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階段在競爭戰略的選擇上是有差異的,即使在西方發達國家,事關公共事業和國防的有些領域也要實行必要的管制。比如石化領域中的管道運輸企業,西方國家也要進行管制。我國是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對一些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專營專賣的行業實行保護,這是和國策有關的選擇,《反壟斷法》無法突破。
盡管對特殊行業的國有企業有特殊適用的地方,比如它可以配合《價格法》適用,還有定價的部分,但有一點,在對這些領域的改革中,不管如何重組,如何管制,近年中央、國務院和國資委的文件中都會有某環節“逐步引入競爭機制”這樣的表述。這和《反壟斷法》追求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這說明問題只是暫時的。因此,有人對《反壟斷法》表示失望,有人認為《反壟斷法》不盡如人意,從技術上說這部法律是有不少缺陷,但是如果要追求完美的《反壟斷法》,我想再過十年、十五年恐怕也出臺不了。現在出來了,就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去做,遵循它的基本原則,各個行業都一樣。即使是管制行業,也要通過管制和競爭的配合,最終達到經濟效益最大化,社會效益最大化,讓消費者整體福利不斷提升。既不能越管效率越低,也不能突然完全放開引起社會動蕩。
《中國財富》:看來打破壟斷是歷史趨勢。你認為今后我國的七大特殊行業哪個會率先打破壟斷?有沒有一些跡象?
黃 勇:《反壟斷法》對七大行業的壟斷制約很有限,這一點暫時不會有所突破,不會馬上產生結構性的影響。但值得關注的是,第一,《反壟斷法》的目標和原則會促進社會競爭意識、競爭文化、競爭機制的培育,促進競爭理念的成熟。第二,特殊行業的國有企業,即使國家對它有政策扶持和保護,但它在全球的競爭力是什么,隨著市場的逐步開放,它在國內可以不競爭,在國際上卻無法回避。即使在國內,特殊行業沒有被豁免,如果濫用權力就有可能被調查。
執法機構要獨立而專業
精彩觀點 未來配套的法規中程序性規定非常重要,涉及公權力部門能否公正、透明地對被調查人調查,并保護被調查人的商業秘密、申訴權利等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