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案令山西太原銀業全軍覆沒 僅工商銀行幸免(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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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20:55 中國《新聞周刊》 | ||||||||
責任模糊下的埋單推委 由于本次金融詐騙案的一些子案中,存在著資金販子、銀行分理處、存款人之間的相互勾結和聯盟,最終的損失由誰來負責目前頗費周折。
目前,十幾家機構幾經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起民事訴訟,多為機構告銀行。 山西證券公司在此次詐騙案中涉案金額巨大,當本刊記者向該公司法律事務部查詢時,一位人士稱:“錢存在銀行,當然應該銀行負責。” 但是,銀行方面可能并不希望全由自己埋單。“目前查到的很多涉案金額流動,從程序上看,其中一些也是完全合法合規的。銀行不想承擔所有的損失。”一位知情人士說。 這是因為,儲戶和詐騙犯之間也有勾結,因此最終責任的界限需要合理的界定。在界定清楚之前,各家銀行都傾向于選擇按兵不動。 事實上,目前除了農業銀行,各家銀行也都還沒有對相關人員做出處分或者其他安排。據本刊了解,目前建行山西分行已經出具一份詳細的報告給總行,總行方面希望山西分行能用若干年自己消化這些損失。 但是山西銀行業人事普遍認為,最終的結果還要等到案情徹底大白于天下之后。 中國銀鼠眾生相 文/本刊特約撰稿 李明 一提起銀行犯罪,人們很自然地會想到朱小華、金德琴、王雪冰、段曉興、趙安歌、胡楚壽、劉金寶這些在中國金融界風云一時的“大人物”。其實,縱觀最近10年的銀行犯罪,除了這些“大人物”之外,眾多在銀行業并不起眼的中小人物通過貪污和詐騙給銀行帶來的重大損失并不可小覷。 這些中小人物大多身為各家銀行的地方分支機構的行長,他們抓住了中國銀行業落后的風險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水平的漏洞,利用自己在該分行或支行擔任一把手的絕對權力,通過銀行的平臺把儲戶的資金用于賬外循環為自己牟利,直至東窗事發而把窟窿留給銀行;或者通過內外勾結等手段,憑借著不甚高明的作案手法,悄無聲息地把銀行的巨額資金裝進自己的腰包。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于一家銀行而言,判斷其好壞的標準有兩條:一條是經營狀況,包括資本回報率、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貸款率等硬性指標;另一條就是重大案件的發生情況。最近10年里,中國銀行業是違法犯罪的重災區,這些銀行犯罪一方面給銀行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對于銀行的外部形象造成了巨大的無形損失——由于王雪冰事件和中行紐約分行事件,中銀香港被迫放棄了在紐約和香港同時上市的計劃,籌資額也從原定的40~50億美元縮減了一半以上。 此刻,在中行、建行海外上市前夕,任何銀行大案都會給他們緊鑼密鼓的上市之旅帶來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 [上一頁] [1] [2] [3] [4] [5] [6]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