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最新文章:國有資本預算開局(3)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12:27 《財經》雜志 | |||||||||||||||||||||||||||||||||||||||||||||||||||||||||||||||||||||||||||||
國資委博弈授權經營企業 2004年10月底,國資委在北京召集包括財政部等部門的智囊和專家,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進行研討。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亦曾在公開場合表示,2005年國資委將“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會同財政部盡快啟動這項工作”。
盡管看法不一,國資委最終還是取得了國有資本預算編制的主導權。“這是博弈的結果。”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 但有關專家分析指出,繼續往前走,“最難啃的骨頭,可能是如何協調國資委與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授權經營企業的利益關系。” 消息人士向《財經》透露,關于利潤分成問題,國資委的思路是:國資委與中央企業特別是那些特大型企業單獨磋商,可稱“一企一策”。對此,郝福滿認為,中國如果要建立國有資本預算制度,首先就要建立國有企業分紅制度,通過獨立審計的財務會計確保國企分紅。他強調,國資委在此應該增強其對國有企業管理的透明度的角色,應建立其業績年報,并向全國人大匯報。 不過,對于分紅制度的順利推行,長期研究國有企業的張文魁并不樂觀。在過去的20多年里,國有企業一直遵循著“稅后利潤作為國家再投資留在企業內部作為企業發展基金”的行為模式,“企業已經形成了這種定向思維,沒有分紅的概念,抵觸情緒會很大。”他說。 國資委有關人士私下也向記者感嘆說,國有企業長期已經形成一種觀念,認為國有資產是他們經營積累起來的,現在要他們上繳利潤,難度不言而喻,尤其是那些高回報的壟斷企業,以及發展中的企業。“那些掌握著得天獨厚的壟斷資源的中央企業,都不同程度把持話語權。如何建立一個科學、公平的國有企業分紅制度,協調國資委和國有企業的利益關系可能是國有資本預算中最大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國有企業中的“大腕”往往是政府授權經營企業,而無論是國務院國資委還是地方國資委,與其關系都未完全理順。在國務院國資委層面,這一類特大型企業有53家,如中石化、中石油、國家電網公司等。對這些特大型企業,國務院授予國資委監管職能,同時也授權這些企業獨立運作;國資委對于這些企業的領導人也沒有任命權。也就是說,這53家特大型企業的“一把手”是由中組部直接任命,“一把手” 以下的干部才由國資委干部管理局管理。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白津夫認為,國資委在履行“管資產、管人和管事”職責時,的確面臨職責交叉的問題。除了管人的矛盾,在管資產上,國有資產的收益管理面臨與現行財政體制的協調。在管事上,國有資本新增投資的審批、企業重大投資決策權仍控制在行業主管部門。這些都是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相悖之處。這些矛盾都使得國資委在統領這些授權經營企業時很難發揮真正作用,遑論建立資本預算制度。 國資委研究中心新產業研究部副部長盧奇駿亦有同感,“這些企業力量很大,國資委對它們沒有資產收益權,收益都留在企業內部,幾乎成為獨立王國。” 記者獲悉,作為建立國資預算制度的第一步,從2005年起,國務院國資委將開始對中央企業預算、決算進行審批,對企業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內容涉及其經營發展和規劃是否符合要求,成本控制是否按預算執行、投資風險如何,等等。 此前國有企業沒有一個正規的財務預決算制度,企業預算基本是由企業自己決定,不用上報審批。對于中央企業來說,這應該算一個大的變化。“不能企業老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這個制度對其有一定約束,在某種程度上防止出現類似中航油事件。”國資委有關人士透露。 以此看來,國資委取得國有資本預算編制的主導權還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更為艱難的將是與其轄下那些“巨無霸”式的大企業的博弈。■ 相關專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