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誰才是罪魁 廣東陳氏夫妻巨貪案疑云(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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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6日 16:22 《財經》雜志 | |||||||||||||||||||||||||||||||||||||||||||||||||||||||||||||||||||
誰是罪魁?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描繪了這樣一條國有銀行資金流往澳門賭場的完整鏈條:由陳滿雄、陳秋園簽字或者馮偉權冒簽陳氏夫婦名字填寫銀行卡取現單——由馮偉權制作銀行特種轉賬傳票或者銀行匯票委托書——由中國銀行中山分行將人民幣匯到涉案的套匯公司
但在向省高院遞交的上訴狀中,陳滿雄稱他沒有“挪用公款34起48筆共計人民幣4.1億余元用于賭博”,他只是向中行中山分行借了7625萬余元,并已全部還清;其余的近3.4億元,大部分是中山分行存匯科科長馮偉權冒名簽領的。陳滿雄稱:“將他人挪用的3億多元栽贓到我們頭上,實在太冤枉! 陳滿雄的依據是,在48張長城卡取現單中,只有五張是陳滿雄親筆簽名,其余經筆跡鑒定,均為馮偉權代簽。據陳氏夫婦的辯護律師對記者說,在所有被指控的款項中,他們承認的只有13筆。 辯護律師將其分為三類:第一類總共有五筆,總額為2852.9萬元人民幣。這五筆資金的長城卡取現單,經陳滿雄或陳秋園親自簽名,由馮偉權制作銀行特種轉賬借方傳票,經過陳氏夫婦的長城卡賬戶,匯到專門在澳門葡京賭場借籌碼給賭客以賺取傭金的澳門人馬駿指定的賬號。 第二類共有兩筆,是由馮偉權在取現單上冒簽陳滿雄的名字,然后將款項匯到某個套匯公司的賬號上,一部分錢由套匯公司換匯后給了馬駿,一部分錢打回陳氏夫婦在中國銀行澳門分行開設的賬號。打回他們賬號的錢共計1371.292687萬元。 第三類也共有五筆,也是通過馮偉權冒簽取現單,將錢從長城卡匯到套匯公司的賬戶,再由該公司轉入陳氏夫婦在澳門的中國銀行賬戶或者信用卡。這筆錢總額為3401.443萬元人民幣。 陳氏夫婦在上訴中辯稱,這些錢累計總額為7975.6356萬元人民幣,“屬于正常借貸”,并且已連本帶息歸還;至于其余的3億多元資金,他們并不知情。 那么,誰應該為其他的3億多元資金承擔責任?馮偉權給出了和陳氏夫婦截然相反的答案。 在中山市檢察院因陳氏夫婦案件訊問馮偉權的筆錄上,記者看到,馮偉權堅稱這些錢都是陳氏夫婦打電話給他委托其代簽后匯出的。其中有的直接匯入陳氏夫婦的賬戶,有的通過別的賬戶轉給馬駿。澳門葡京賭場的馬駿成為4億多元資金最終的收款人。 但陳氏夫婦辯解,這些都屬于馮偉權的單方面口供,其證據鏈上的關鍵環節都是孤證。在票據交付賭場環節上,票據上沒有陳氏夫婦的任何簽名,也只是馬駿的單一證言。 根據一審的判決和馮的供述,陳氏夫婦當是此案的主謀,他只是被利誘和被脅迫,所有資金都經陳氏夫婦的賬戶流出境外,并被用于償還賭債;而陳氏夫婦則認為,其中只有7000多萬元是他們的“正常借貸”,至于其他款項,則是馮盜用他們的賬戶劃出境外,其最終的流向,他們并不知情。 那么,這筆3億多元的巨款到底流向何處?陳氏夫婦的辯護律師認為,要查清這個問題,需要法院對陳氏夫婦在澳門的賭博賬目以及他們出入澳門的海關出入境登記進行調查。他們曾經在一審時向法官提出請求,但被拒絕。辯護律師稱:“從法律上看,我們完全能打贏這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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