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品交易所白糖風險控制管理辦法(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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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3日 14:07 鄭州商品交易所 | ||||||||
第三章 漲跌停板制度
第十四條 交易所實行價格漲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每日最大價格波動幅度。 新品種合約掛盤當日漲跌停板為正常漲跌停板的5倍,新上市合約掛盤當日漲跌停板為正常 白糖合約進入交割月份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6%。 新合約掛盤成交當日、交割月份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及強制減倉不受本章以下條款限制。 第十五條 當白糖以漲跌停板價格成交時,成交撮合原則實行平倉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 第十六條 當白糖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收盤前5分鐘內出現只有停板價位的買入(賣出)申報、沒有停板價位的賣出(買入)申報,或者一有賣出(買入)申報就成交、但未打開停板價位的情況,稱為漲(跌)停板單方無報價(以下簡稱單邊市)。 第十七條 若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該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50%。第二個交易日的價幅在原價幅基礎上自動擴大50%(只向停板方向擴大)。 若第二個交易日未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則第三個交易日自動回復到合約規定價幅和保證金標準;若第二個交易日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和下一交易日維持提高后保證金比例不變,下一交易日價幅維持提高后的價幅。若第三個交易日未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則第四個交易日執行合約規定價幅和保證金比例。 第十八條 若連續三個交易日出現同方向單邊市,交易所可以休市一天,有權對部分或全部會員暫停出金。 交易所也可根據市場情況選擇采用下列措施化解風險: (一)強制減倉。交易所將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且單位持倉虧損大于或等于交易日結算價的5%的所有持倉,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盈利持倉按規定方式和方法自動撮合成交。強制減倉前,投資者(包括非經紀會員和經紀會員的投資者)鎖倉部分自動對沖。 (二)若市場出現結算或交割風險,正在產生或將要產生重大影響時,交易所可決定并公告選擇采取單邊或雙邊、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提高交易保證金,暫停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開新倉,調整漲跌停板比例,限制出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推遲交割日期,延長交割時間等措施,化解市場風險,但調整后的漲跌停板比例不超過20%。交易所宣布調整保證金水平之后,保證金不足者應在規定時間內追加到位。 第十九條 強制減倉的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一)強制減倉的數量為強制減倉當日收市后已在計算機系統中申報但沒有成交且投資者(或非經紀會員,下同)該合約的單位持倉虧損大于或等于交易日結算價5%的所有申報平倉數量的總和。交易所將按照先申報先平倉的原則進行強制減倉。因自動對沖投資者雙向持倉造成投資者持倉少于平倉單所報數量時,系統自動將平倉數量進行調整。 投資者單位持倉盈虧的計算方法: 投資者該合約單位持倉盈虧 = ────────────── 投資者該合約的持倉量(手) (二)持倉盈利投資者平倉范圍的確定: 根據上述方法計算的投資者單位持倉盈利的投機持倉(包括一般跨期套利持倉)以及投資者單位持倉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約規定價幅2倍的保值持倉都列入平倉范圍。持有倉單、貨物到庫的對應持倉和已接受到倉單的跨期套利對應持倉,不執行強制減倉。 (三)平倉數量的分配原則及方法: 1、平倉數量的分配原則: (1)在平倉范圍內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機與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級,逐級進行分配。 首先分配給屬平倉范圍內單位持倉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約規定價幅2倍的投機持倉(以下簡稱盈利2倍的投機持倉)。 其次分配給單位持倉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約規定價幅1倍的投機持倉(以下簡稱盈利1倍的投機持倉)。 再次分配給單位持倉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約價幅1倍以下的投機持倉(以下簡稱盈利1倍以下的投機持倉)。 最后分配給單位持倉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約規定價幅2倍的保值持倉(以下簡稱盈利2倍的保值持倉)。 (2)以上各級分配比例均按申報平倉數量(剩余申報平倉數量)與各級可平倉的盈利持倉數量之比進行分配。 2、平倉數量的分配方法及步驟: 若盈利2倍的投機持倉數量大于或等于申報平倉數量,則根據申報平倉數量與盈利2倍的投機持倉數量的比例,將申報平倉數量向盈利2倍的投機投資者等比例分配實際平倉數量。 若盈利2倍的投機持倉數量小于申報平倉數量,則根據盈利2倍的投機持倉數量與申報平倉數量的比例,將盈利2倍投機持倉數量向申報平倉投資者分配實際平倉數量。再把剩余的申報平倉數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向盈利1倍的投機持倉分配;若還有剩余,則再向盈利1倍以下的投機持倉分配;若還有剩余,則再向盈利2倍的保值持倉分配;若還有剩余則不再分配(見本辦法附件一)。 3、申報平倉數量向盈利投機投資者進行等比例分配時,按以下原則操作: 首先按申報平倉數量和盈利投機投資者持倉數量計算平倉比例。其次,分別以每一投資者總持倉乘以規定比例,計算每一投資者平倉數量。當投資者平倉數量為小數時,向上取整;取整后不足最小下單量時,向上取夠最小下單量的整數倍。然后對投資者持倉以持倉時間從長到短為序進行選取。最后將選取的所有投資者持倉按持倉時間從長到短為序與申報平倉持倉對沖平倉。 本條規定平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會員及其投資者承擔。 第二十條 交易所強制減倉后,下一交易日價幅和保證金按合約規定執行。 交易所采用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所列化解風險措施之后,當日該期貨合約未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則下一個交易日該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和交易保證金比例均恢復正常水平;若當日該期貨合約出現同方向單邊市,則交易所宣布為異常情況,并按有關規定采取風險控制措施。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