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恒久價值股票型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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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3日 12:2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一)基金收益的構成 1.買賣證券差價;
2.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 3.銀行存款利息; 4.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 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應計入收益。 (二)基金凈收益 基金凈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后的余額。 (三)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后,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6.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50%。基金成立不滿3 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者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分配方式的,本基金默認的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方式;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基金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內容。 (五)收益分配的時間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訂,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公告前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據具體方案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現金紅利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時進行分紅資金的劃付。 四、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財產撥劃支付的銀行費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的費率、計提方式、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1.5%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0.25%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據基金發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托管費率。降低基金管理費率和基金托管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在新費率實施前3個工作日內,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信息披露有關規定予以公告。 4.上述(一)中3到8項費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據其他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或攤入當期基金費用。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信息披露費、律師費和會計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從基金財產中支付,基金收取認購費的,可以從認購費中列支。 (四)基金稅收 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