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基金公告 > 正文
 

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5)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8日 11:2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據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等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其它有關規定,經2005年6月20日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104號文核準募集

  (二)基金存續期間及基金類別、類型、運作方式

  1、基金存續期間:不定期。

  2、基金類別、類型:混合型、契約型。

  3、基金運作方式:開放式。

  (三)募集方式

  通過直銷和代銷,公開募集基金份額。

  (四)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首次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正式開始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自2005年8月22日到2005年9月21日,基金向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其中周六、周日對個人投資者照常發售(部分銷售網點不營業除外)。

  具體發售方案以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為準,請投資者就發售和購買事宜仔細閱讀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五)募集對象

  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中國公民。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登記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投資于中國證券市場,并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本規定適用于首次募集期和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持續銷售階段。如果將來法律法規許可,本基金將依據法律法規自動擴大募集對象的范圍。

  (六)募集場所

  本基金通過銷售機構網點公開發售,銷售網點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和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

  銷售機構辦理開放式基金業務的城市(網點)的具體情況和聯系方法,請參見本基金的份額發售公告或各銷售機構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隨時增加銷售機構或銷售網點,并予以公告。

  (七)募集預期規模

  本基金不設固定的募集預期規模。

  (八)基金首次募集的最低份額總額及金額

  本基金首次募集的最低份額為兩億份,最低募集金額為人民幣兩億元。

  (九)基金份額面值、認購價格、認購費用及計算方式

  1、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2、認購價格及計算方式

  基金份額按面值發售,認購價格為每份基金份額人民幣1.00元。

  3、認購費用

  投資人在認購時支付認購費用,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的認購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認購費率具體如下:

  4、計算方式

  基金認購采用金額認購的方式。募集資金在首次募集期間的利息歸入投資人凈認購金額中,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利息的數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認購費用計算結果、認購份額結果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取得的收益歸入基金財產。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期利息)-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基金份額面值

  例一、某投資者投資10萬元認購本基金,若該筆認購在首次募集期間產生利息50.03元,該筆認購資金對應的認購費率為1.2%,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費用=100,000.00×1.2%=1,200.00元

  凈認購金額 = 100,000.00+50.03-1,200.00= 98,850.03元

  認購份額 = 98,850.03/1.0000 = 98,850.03份

  (十)投資者對基金份額的認購

  1、認購時間安排

  投資者可在首次募集期內前往本基金銷售網點辦理基金份額認購手續,具體的業務辦理時間在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中確定。

  2、投資者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

  參照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相關規定。

  3、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1)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認購款項和相關資料。

  (2)首次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3)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通常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兩個工作日后到原申請網點打印交易確認書或以其它方式查詢確認結果。

  4、認購的限額

  代銷機構受理的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如有不同,以各代銷機構規定為準。 直銷網點受理的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萬元人民幣。本基金首次募集期間對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設置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十一) 募集資金利息的處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時,首次募集資金利息在基金首次募集期結束時歸入投資人凈認購金額中,折合為基金份額,歸投資人所有。首次募集資金利息的數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十二)募集資金專戶

  基金首次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商業銀行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頁]

  愛問(iAsk.com)
  天弘精選 相關網頁約5篇。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