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聯分紅增利混合型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摘要(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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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17:4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八、基金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主要通過投資于中國證券市場中那些現金股息率高、分紅穩定的高品質上市公司和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各類債券,在控制風險、確保基金資產流動性
(二)投資方向 投資方向是中國證券市場中那些現金股息率高、分紅穩定的高品質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本基金投資這類公司股票的比例將不低于基金股票資產的80%。 (三)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擬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證紅利指數作為股票投資部分的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將基金產品定位于能為投資者帶來實實在在投資收益的高品質的、收益型價值公司,上證紅利指數十分恰當地反映了我們的投資目標;另外在一級股票池的選擇思路上,本基金與上證紅利指數編制方法中樣本股選擇方法類似,二者業績將更具有可比性。 對于基金的整體投資業績,采用以下方法加權后的結果作為評價基準: 國聯分紅增利基金總體業績評價基準=上證紅利指數×70%+上證國債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25%+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5%。 (四)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的標的物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法律法規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范圍為股票的投資比例為35%-95%;債券及現金的投資比例為5%-65%,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 (五)投資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股票的投資比例為35%-95%;債券及現金的投資比例為5%-65%,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 5、基金在投資中若進行下列關聯交易,除按正常投資審核程序進行外,還應提請董事會以二分之一以上票數同意通過(包括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同意): 1)基金投資于關聯人已持有該股票流通股5%以上但不足10%的股票; 2)基金與基金托管人之間進行5000萬元以上的債券交易; 3)基金購買關聯人主承銷(已過承銷期)的新股、配股、增發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證券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 4)基金購買關聯人為該公司前十大股東的股票的金額超過基金凈值的5%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 本基金建倉時間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建倉期完成后應達到上述比例限制。由于基金規模或市場的變化導致的投資組合超過上述約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內,但基金管理人應在合理期限內進行調整,以達到標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比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九、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的價值。依據經基金資產估值后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而計算出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是計算基金申購與贖回價格的基礎。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相關證券交易場所的正常營業日。 三、估值方法 (一)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證券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增發等方式發行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盤價估值; 2)首次發行的股票,按成本價估值。 3、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收盤價高于配股價,則按收盤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等于或低于配股價,則估值為零。 4、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項第1、2、3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2、3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并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二)債券估值辦法: 1、證券交易所市場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2、證券交易所市場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計算得到的凈價估值。 3、未上市債券按其成本價估值; 4、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按其成本價估值; 5、在任何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項第(1)-(4)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采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4)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6、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開放式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股息紅利、債券利息和銀行存款本息等資產。 五、公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后,將基金凈值結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經基金托管人復核無誤后,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十、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合同的變更 基金合同變更以下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內容,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修改《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變更基金類別 3、更換基金管理人 4、更換基金托管人 5、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6、變更基金投資目標、范圍或策略 7、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8、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報酬標準 9、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將終止: 1、基金合同期限屆滿而未延期的 2、基金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終止; 3、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基金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的; 4、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職務,而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權利和義務; 5、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托管人的職務,而無其他適當的托管機構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7、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情況; 8、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3)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 1)、基金清算小組:自基金終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清算小組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清算小組組成:基金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從業相關業務資格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 3)、基金清算小組職責:基金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義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2、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終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和確認; 3)、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對基金資產進行分配 5)、制作清算報告 6)、聘請會計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7)、將清算結果、審計結果和法律意見書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3、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4、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資產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終止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2個工作日內由基金清算小組公告;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清算結果由基金清算小組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3個工作日內公告。 6、基金財產清算賬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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