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資必讀:6月28日基金動態及點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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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8日 13:23 新浪財經 | |||||||||
方信 今日基金信息繼續保持著很高的密度,其內容涉及多個方面。正處于開口期的南方避險增值基金由于投資者申購踴躍,即將超過50億元人民幣預計規模也公告提前結束開放申購。以往此類公告較多的出現在高風險的以投資股票為主的基金中,這里首先是50的預計規模本來就不是太大,可申購額度也不是很大,同時也在一定成都上體現了部分投資人對于低
重要業務信息: 南方避險增值基金原定于2006年6月27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進行第三次開放申購。由于投資者申購踴躍,根據目前的進度,本基金2006年6月28日將超過預計規模。根據《南方避險增值基金首次募集份額進入下一避險周期暨第三次開放申購公告》中關于“本基金的預計規模為50億元人民幣,在開放申購期間基金資產達到或超過預計規模時,基金管理人可提前終止申購,但對于終止申購當日提交的申購申請將全部予以確認”的規定,本基金管理人決定,2006年6月28日為終止申購日,但對于當日提交的申購申請將全部予以確認;從2006年6月29日開始,不再接受本基金的申購業務。 本基金的贖回開放日仍為每周一證券交易所的工作日,本基金的再次開放申購時間將根據基金規模及基金運作情況,另行公告。 有關詳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southernfund.com)或撥打本公司咨詢電話(400-889-8899)。 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成后,嘉實服務增值行業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G信通流通股占其總股本的5.3283%,截止2006年6月26日嘉實服務增值行業證券投資基金仍持有G信通流通股12,123,618股,占該公司總股本的4.9601%。 一、投資方案 本公司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包括盛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盛利強化配置證券投資基金和新動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規定可以投資于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品種和法律法規允許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將可能運用上述基金的基金資產主動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 二、風險控制措施 (一)單只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二)單只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0%。 (三)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四)單只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 (五)因市場波動、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不符合上述(二)、(四)投資比例的,在十個交易日內調整完畢。 (六)盛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盛利強化配置證券投資基金和新動力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級以上(含BBB)或相當于BBB級的資產支持證券。 本公司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在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基金將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全部賣出。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6]93號)和本公司管理的相關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本公司管理的安信證券投資基金、安順證券投資基金、安瑞證券投資基金、安久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華安MSCI中國A股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和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可以投資于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資產支持證券,F將以上基金的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方案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投資策略 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后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二、投資限制 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除了遵守各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資限制外,還將遵守下述有關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限制: (一)投資比例的限制 1、單只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2、單只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0%。 3、單只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20%。 4、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5、因市場波動、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不符合上述規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調整完畢。 6、貨幣市場基金投資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資產支持證券。 (二)信用等級的限制 1、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須具有評級資質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持續信用評級。 2、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評級,應不低于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A級或相當于AAA級的信用級別。其他類別的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應根據基金合同制訂相應的證券信用級別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訂明相應的證券信用級別限制,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 3、證券投資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三、風險控制措施 鑒于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可能面臨的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本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內部信用評級、量化模型分析、投資授信控制等方法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進行有效的風險評估和控制。同時,本基金管理人將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進行全程合規監控,通過事前控制、事中監督和事后檢查等方式,確保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合法合規。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將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要求,在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時、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相關信息。 五、相關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申購本公司旗下各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本投資方案。 長城消費增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稱“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4月6日正式生效。根據《長城消費增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長城消費增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現將本基金開放日常贖回業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類型為契約型開放式,基金代碼:200006 2、基金管理人、注冊登記機構為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贖回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刊登在2006年3月3日《證券時報》上的本基金招募說明書,亦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cfund.com.cn)進行查詢。 4、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6-8666、0755-83680399或登錄本公司網站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 二、日常贖回安排 1、贖回開放日 本基金自2006年7月3日起辦理日常贖回業務。 本基金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由于各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投資者應以各銷售機構具體規定的業務辦理時間為準。 2、贖回數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筆贖回申請不受限制。投資者每個交易賬戶不設最低基金份額余額限制。 3、本基金的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按持有時間的增加而遞減,費率如下: 贖回費用=贖回總額×贖回費率 贖回總額=贖回份數×T日基金份額凈值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贖回費總額的25%歸基金財產,75%用于支付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贖回費率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3個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公告。 三、本基金銷售機構 投資人可通過如下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贖回業務。 直銷機構: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上海、深圳管理總部。 代銷機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本基金銷售機構的營業網點,詳見2006年3月3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刊登的本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或查詢本公司網站刊載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銷售機構,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四、基金信息披露 從2006年4月19日起,本公司已根據《長城消費增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長城消費增值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的指定網點營業場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基金管理人網站等媒介及時公布本基金份額凈值,敬請投資人留意。 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理財需求,中銀國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從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推出開放式基金的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是指本公司旗下的開放式基金持有人將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開放式基金的份額。 一、適用基金范圍 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本公司已發行和管理的中銀國際中國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中銀中國基金”)、中銀國際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中銀貨幣基金”)、中銀國際持續增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中銀增長基金”)。本公司今后發行的開放式基金將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適用于基金轉換業務。 二、適用投資者范圍 本基金轉換業務適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三、辦理機構 投資者目前可以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中國銀行的營業網點及通過網上直銷的方式辦理基金轉換業務。 本公司將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增加或變動辦理機構,本公司將按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刊登公告。 四、辦理時間 本基金轉換業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由于各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放日的具體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五、基金轉換費率及轉換公式 (一)本公司直銷中心、中國銀行的營業網點 1.中銀中國基金與中銀增長基金互轉,轉換費為轉出基金的相應贖回費。具體轉換費率如下: 2.中銀中國基金、中銀增長基金轉為中銀貨幣基金,轉換費為轉出基金的相應贖回費。具體轉換費率如下: 3.中銀貨幣基金轉為中銀中國基金或中銀增長基金,轉換費率為轉入股票基金的相應申購費率。具體轉換費率如下: 4.轉換費的計算方法參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進行;鸸芾砣嗽诓粨p害各基金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應最遲在新的公式適用前3個工作日予以公告。 5.上述轉換費的收費標準限定于基金管理人。代銷機構在中銀中國基金與中銀增長基金互轉的業務中保留收取一定手續費的權利。 (二)網上直銷 1.中銀中國基金與中銀增長基金互轉,轉換費為轉出基金的相應贖回費。具體轉換費率如下: 2.中銀中國基金、中銀增長基金轉為中銀貨幣基金,轉換費為轉出股票基金的相應贖回費。具體轉換費率如下: 3.中銀貨幣基金轉中銀中國基金或中銀增長基金,轉換費統一按0.6%收取。 六、基金轉換的程序 1.基金轉換的申請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須根據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銷機構及網上直銷規定的手續,在開放日的交易時間段內提出基金轉換申請。 2.基金轉換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收到基金轉換申請的當天作為基金轉換申請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轉換申請的網點或網站進行成交查詢。 七、基金轉換的數額限制 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額進行轉換,申請轉換份額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單筆轉換份額不得低于1000份。 八、基金轉換的注冊登記 1.基金投資者提出的基金轉換申請,在當日交易時間結束前可以撤銷,交易時間結束后即不得撤銷。 2.基金持有人申請基金轉換成功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工作日為基金持有人辦理相關的注冊登記手續。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上述注冊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并最遲于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予以公告。 九、拒絕或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除非出現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絕或暫停接受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轉換申請: (1)不可抗力;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會有損于現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某筆轉換; (4)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轉換申請被拒絕,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額不變。 2.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3.發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說明書中未予載明的事項,但基金管理人有正當理由認為需要拒絕或暫停接受基金轉換申請的,應當報經中國證監會備案。 4.暫;疝D換,基金管理人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 十、重要提示 1、本公告僅對本公司管理基金轉換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其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投資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相關基金的招募說明書,亦可到本公司網站(www.bociim.com)或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4788;400-888-5566)查詢。 2、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為了答謝投資者對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支持和厚愛,更好地為投資者提供優質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本公司將對旗下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360001)和光大保德信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360005)推出申購費率優惠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一、活動期間:2006年6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正常交易日。 二、申購費用優惠方式:活動期間凡購買該基金的投資者(僅適用于前端收費),均享受正常申購費率6折的優惠,具體申購費率優惠對照表見公司網站。 注:表中“申購金額”指投資者在同一交易日單筆申購金額。同一交易日多筆申購金額或申購不同基金的金額不予累計。 三、本次優惠活動的銷售機構: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的投資理財中心和興業銀行(僅辦理光大保德信紅利基金)、光大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建投、東方證券(僅辦理光大保德信紅利基金)、光大證券、廣發證券、國泰君安、海通證券、華泰證券、平安證券、金通證券(僅辦理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山西證券、申銀萬國、興業證券、銀河證券、招商證券的相關營業網點辦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的優惠申購業務。 四、本次活動期間,如變更銷售機構,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投資者欲了解相關業務規則及基金的詳細情況,請登陸本公司網站(www.epf.com.cn)查詢,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53524620)進行咨詢。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基金時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文件。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為方便全國廣大客戶咨詢,降低客戶通訊成本,提升對客戶的服務品質,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將于2006年6月28日起正式開通全國統一客戶服務號碼:400-888-2666(免長途通話費用)。客戶通過固定電話、小靈通和移動電話均可撥打此號碼,且只需支付本地通話費用(移動電話漫游費除外)。 原客戶服務電話號碼(010-62350088)仍可繼續使用。 根據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平安證券”)簽署的銷售代理協議,自2006年6月30日起,平安證券將代理銷售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360001)。 投資者可以通過平安證券以下13個省、市、自治區15個主要城市的22家營業網點接受辦理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證券投資基金的開戶、申購、基金轉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贖回等業務: 深圳、上海、北京、成都、重慶、杭州、廣州、大連、?凇⑻旖颉⑶鄭u、南京、武漢、烏魯木齊、珠海。 投資者可通過以下途徑咨詢詳情: 1.平安證券網站:www.pa18.com 2.平安證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95511 3.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epf.com.cn 4.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53524620 基金分紅信息: 華夏大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11日生效。根據《華夏大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至2006年6月22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為準,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60元進行收益分配,F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06年6月29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30日 3、派現日:2006年7月3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2006年7月3日 5、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6年7月5日 二、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三、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6年7月3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6年7月4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6年7月5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四、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紅利再投資費用。 五、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投資者變更分紅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所對應的收費模式,提交相應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 3、如投資者在多個銷售機構購買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銷售機構所做的針對某一收費模式購買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變更,適用于該投資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費模式所購買的本基金所有份額。 4、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含2006年6月29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于2006年6月29日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2003年9月5日生效。根據《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和本基金“到點分紅”的實施辦法,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至2006年6月22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為準,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225元實施第十六次分紅,F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06年6月28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29日 3、派現日:2006年6月30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2006年6月30日 5、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6年7月4日 二、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三、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6年6月30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6年7月3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6年7月4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四、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紅利再投資費用。 五、提示 1、“到點分紅”是指每當本基金份額可分配收益超過基準0.0225元(為當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若該利率進行調整則本基金份額可分配收益基準也進行相應調整),即需實施分紅,且每次份額分紅金額為份額可分配收益基準的最大整數倍。其中可分配收益=基金當期實現凈收益+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損益平準金-當期已分配收益-未實現資本利得損失;份額可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當日發售在外的基金總份額。 2、權益登記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3、投資者變更分紅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所對應的收費模式,提交相應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 4、如投資者在多個銷售機構購買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銷售機構所做的針對某一收費模式購買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變更,適用于該投資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費模式所購買的本基金所有份額。 5、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含2006年6月28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于2006年6月28日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融通通利系列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融通通利系列證券投資基金的子基金——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對本基金實施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第十次分紅,F將分紅的具體事宜預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復核,以2006年6月26日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本基金決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擬分配的紅利為每10份基金份額0.5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6年7月5日 2、紅利發放日:2006年7月7日 3、具體分紅方案公告日:2006年7月6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6年7月7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6年7月5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6年7月6日直接劃入其基金賬戶。2006年7月7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本次分紅情況。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本基金的分紅方式可為現金分紅方式或分紅再投資方式,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6年7月5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到銷售網點或通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確認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前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4、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rtfund.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0755-26948088)咨詢相關事宜。 獨家聲明: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致電:(86-10)82628888轉517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