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0年初,國家電網公司對電氣設備制造領域“龍頭”——平高集團和許繼集團的收購,進入最后的審批階段。一旦獲得批準,意味著國家電網公司對上游輔業資產的收購就可能“不可阻擋”......[全文][評論][最新報道]>>查看全部企業觀察
國家電網迂回收購上游產業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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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國家電網公司(下稱國家電網)2010年工作會議在北京結束。會議透露的信息顯示,2009年,國家電網對電網建設的投資總額達到3058億元,首次突破3000億元大關。為外界所不知的是,近年來,國家電網在電網建設投資之余,已溯流而上,對上游產業進行整編與收購。直至2009年7月宣布收購平高集團和許繼集團時,國家電網的觸角已延伸至行業的龍頭企業,其整編和收購的資產亦蔚為規模。[全文] |
發改委工信部能源局三部門曾明確反對收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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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國資委批準了這兩起收購。據知情人士透露,國資委批準的理由也有三點:第一,有利于促進行業發展;第二,有利于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第三,有利于做大做強。上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在中機聯和國家發改委提出不同意見后,國務院開始重視此事。國務院辦公廳隨后下發一份通知給發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要求三大部門形成意見。三大部門均明確表示反對,收購一事由此被擱置下來。 [全文] |
電網企業收購輔業資產 國家電網被指違背電力改革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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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電力改革最為關鍵的第二步——“主輔分離”,初衷是厘清電網運營真實成本,為電價市場化改革鋪路。 國家電監會的一位相關負責人稱 “按照電力改革的‘五號文件’的精神,壟斷的電網企業應當退出競爭性的領域。國網逆流收購,會造成新的主輔不分。”“五號文件”指的是2002年4月國務院下發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 ,這一方案確定了市場化改革的方向和“十五”期間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 [全文] |
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劉振亞
劉振亞,1952年8月生,山東郯城人。1995年12月任山東省電力工業局(公司)局長(總經理)、黨委書記。1997年7月任山東省電力工業局局長、黨委書記,山東電力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2000年11月任國家電力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副部長級)。2002年12月任國家電網公司黨組副書記、副總經理。2004年10月任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八年前的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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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10日,國務院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確定“廠網分開”、“主輔分離”、“主多分離”、“輸配分開”的改革方向。2003年初, 電力改革邁出實質性第一步:原國電公司拆分成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中電投、華能、大唐、華電、國電等五大發電集團。[全文] |
方案多次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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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將第一份成形的“主輔分離”改革方案上報決策層。在出臺前夕,“電荒”開始在中國蔓延,在“保大局”的背景之下,“主輔分離”方案最終“流產”。2007年,國資委牽頭進行了新一次的“主輔分離”方案制訂。當年年底,方案在各大部委之間達成一致。新方案由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小組上報國務院,在獲得國務院批準后計劃組織實施。不料,2008年年初的一場雪災,讓方案再生變故。[全文] |
輔業范圍之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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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輔分離’這個關鍵問題上,我們糾葛了八年之久!眹译姳O會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至今為止,電網公司還是希望將送變電等核心輔業資產留下來。電力設備等最關鍵的資產能否剝離成為最大的難題!痹趪Y委、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歷次制訂的主輔分離方案中,送變電和設計院都是涵蓋在即將剝離的輔業范圍之內。[全文] |
輸配電體系并沒有得到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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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力體制自2002年開始改革后,實現了廠網分離,但輸配并沒有得到分離。國家電網公司到現在還控制著輸電、配電和售電。未來改革的根本還是要解決電網公司隔阻供需紐帶的問題。”而立即可行的解決辦法則是允許消費者和企業自行發電、自主選擇供電方。[全文] |
改革要走出電改就要漲價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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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確電力體制改革是為了通過競爭、通過競價上網、通過打破電網及電廠的壟斷,使電力產品的價格更合理,更科學,電力生產和銷售更能夠壓縮成本、降低消耗,這樣,由于成本的壓縮,消耗的降低,競價上網實施,不僅可能不漲價,而且還有可能降價,電改就要漲價是和電力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馳的。[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