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摘要:3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新聞,大商所將在3月31日上市豆粕期權合約,屆時將正式開展豆粕期權交易。目前,市場各參與方已準備就緒,等待“鑼響”。[詳細]
交易品種 | 豆粕期貨合約 |
交易單位 | 1手(10噸)豆粕期貨合約 |
報價單位 | 元(人民幣)/噸 |
最小變動價位 | 0.5元/噸 |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 與豆粕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相同 |
合約月份 | 1、3、5、7、8、9、11、12月 |
交易時間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最后交易日 | 標的期貨合約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5個交易日 |
到期日 | 同最后交易日 |
行權方式 | 美式。買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權申請。 |
行權價格 | 行權價格間距的整數倍 |
交易代碼 | 看漲期權:M-合約月份-C-行權價格 看跌期權:M-合約月份-P-行權價格 |
上市交易所 | 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 |
一、什么是豆粕期權
豆粕期權合約是指由大連商品交易所制定的、規定合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段內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相應豆粕期貨的標準化合約。買方以支付一定數量的權利金為代價而擁有了這種權利,但不承擔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賣方則在收取了一定數量的權利金后,在一定期限內必須無條件服從買方的選擇并履行成交時的允諾。
二、豆粕期權的類型
按期權買方的權利劃分,分為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按期權買方執行期權的時限劃分,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按行權價格與豆粕期貨市場價格的關系劃分,分為實值期權、平值期權和虛值期權。
三、豆粕期權的權利金、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
豆粕期權的權利金是指期權合約的市場價格。期權權利方將權利金支付給期權義務方,以此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權利金由內在價值(也稱內涵價值)和時間價值組成。期權內在價值是由期權合約的行權價格與期權標的市場價格的關系決定的,表示期權買方可以按照比現有市場價格更優的條件買入或者賣出豆粕期貨的收益部分。
適用情況:投資者預計豆粕期貨合約價格將要上漲,但是又不希望承擔下跌帶來的損失;或者投資者希望通過期權的杠桿效應放大上漲所帶來的收益,進行方向性投資。
盈虧平衡點:行權價格+權利金
最大收益:無限
最大損失:權利金
到期損益:MAX(0,行權時豆粕期貨價格-行權價格)-權利金
支付一筆權利金c,買進一定行權價格X的豆粕認購期權,便可享有在到期日之前買入或不買入豆粕期貨合約的權利。買入豆粕認購期權屬于損失有限,盈利無限的策略。
適用情況:投資者預計豆粕期貨價格可能要略微下降,也可能在近期維持現在價格水平。
盈虧平衡點:行權價格+權利金
最大收益:權利金
最大損失:無限
到期損益:權利金-MAX(行權時豆粕期貨價格-行權價格,0)
以一定的行權價格X賣出豆粕認購期權,得到權利金c,賣出豆粕認購期權得到的是義務,不是權利。如果豆粕認購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期權,那么豆粕認購期權的賣方只有履行賣出的義務。賣出豆粕認購期權屬于盈利有限,損失無限的策略。
適用情況:投資者預計豆粕期貨價格下跌幅度可能會比較大。如果豆粕期貨價格上漲,投資者也不愿意承擔過高的風險。
盈虧平衡點:行權價格-權利金
最大收益:行權價差-權利金
最大損失:權利金
到期損益:MAX(行權價格-行權時豆粕期貨價格,0)-權利金
支付一筆權利金p,買進一定行權價格X的豆粕認沽期權,便可享有在到期日之前賣出或不賣出豆粕期貨的權利。買入豆粕認沽期權理論上屬于損失有限,盈利有限的策略。
適用情況:投資者預計豆粕期貨合約短期內會小幅上漲或者維持現有水平。另外,投資者不希望降低現有投資組合的流動性,希望通過做空期權增厚收益。
盈虧平衡點:行權價格-權利金
最大收益:權利金
最大損失:行權價差-權利金
到期損益:權利金-MAX(行權價格-行權時豆粕期貨價格,0)
以一定的行權價格X賣出豆粕認沽期權,得到權利金p,賣出豆粕認沽期權得到的是義務,不是權利。如果豆粕認沽期權的買方要求執行期權,那么豆粕認沽期權的賣方只有履行義務。賣出豆粕認沽期權屬于盈利有限,損失有限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