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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東航涉嫌欺詐消費者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 07:07 新京報
律師團將為消費者提供支持;截至昨日下午,尚未接到消費者投訴 “東航返航事件”追蹤 本報訊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武高漢昨日表示,東航在此次“集體返航事件”中先聲稱為“天災”,后又承認是“人為”,涉嫌欺詐消費者,消費者有權要求東航賠償實際損失外,增加賠償機票價格一倍的懲罰性違約金。中消協律師團將會根據消費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 中消協將為乘客提供支持 武高漢指出,航空服務實質上是一種合同,乘客購買了機票,就意味著航空公司有義務安全、準時地將乘客送到目的地,真是遇到天氣等不可抗力,航空公司變更或取消合同也是為乘客安全著想,消費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不能謊稱不可抗力,借以逃避責任。 在此次事件中,東航公司先后兩次發表了不同聲明,先是聲稱“純屬天氣原因無法降落”,后又承認“有人為因素”,加上民航局的初步調查,“完全有理由認為東航公司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涉嫌欺詐消費者”。中消協律師團也會根據消費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不過,截至昨日下午5時,中消協尚未接到消費者的投訴。 部分乘客準備起訴東航 乘坐事發航班的南京乘客鄭偉曾向記者表示,自己對東航的道歉不滿意。鄭偉透露,他聯系過東航云南公司,“公司告訴我說可以憑登機牌向賠償部門索取賠償金。但僅僅經濟賠償是不夠的,我們已經和上海被延誤的乘客聯合起來起訴東航。” 同樣遭遇延誤的上海乘客周女士透露,東航之前曾給和自己一樣轉機到上海的乘客每人500元作為延機費,“但這針對的是‘天氣原因’,現在東航承認其中有人為因素,我們認為東航應該對當天被延誤的機票做全額賠償并支付一定數量的精神損失費。”周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已將收集到的材料交給律師,起訴的具體事宜將由律師處理。 綜合本報記者 廖愛玲 《新聞晨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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