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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稅費改革方案基本成型
本報記者 吳宇 北京報道
臨近開征時間表,燃油稅費改革方案正在走向明朗。
本報記者11月24日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即將啟動的燃油稅費改革,很可能將采取提高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方式替代養路費等收費,并限時撤銷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點。但此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的確認。
其中,直接提高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或被稱作“燃油消費稅”,屬于中央稅,將由國家稅務局統一征收,計征方式實行從量計征,價內征收。
同時,在中央和地方利益分配上,最可能采取的方式是,此項改革所增加的消費稅、增值稅,除扣除對軍隊、武警、鐵路等必要的補償外,將全部由中央財政通過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方式分配給地方。
此外,在撤銷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點方面,改革方案也提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并提出研究逐步建立和理順普通公路投融資體制,為社會提供一個完善的免費普通公路網絡,促進普通公路走向健康可持續發展之路。
“與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同步推出,適當降價、理順機制、撤銷站點、減輕負擔、保持穩定,將是改革的大思路。”該人士說。
從量計征
據悉,燃油稅費改革將與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成品油價格下調同步推出,擬定中的燃油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計征方式目前已經基本確定。
其中,征收范圍將鎖定為“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成品油的單位和個人”,納稅環節在生產環節(包括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征稅范圍為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計征方式則實行從量計征,價內征收。
在稅額設計上,方案提出按照替代加補償并考慮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設計稅率。
最后如何確定這一稅率雖然目前尚不明朗,但據有關方面消息,調整后初期,國內成品油價格(含稅)高于國際市場的可能性比較大。
“燃油消費稅雖然不是一個新的稅種,但其性質、作用與單獨設立燃油稅是相同的。”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對記者說。
2006年4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及相關政策進行了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調整,將石油制品的消費稅征收范圍擴大到上述7個稅目,并規定了具體稅率: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比照汽油,稅率(稅額)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稅率(稅額)為每升0.10元。
劉桓分析認為,選擇直接提高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而沒有單獨設置一個新稅種,有利于這項改革的迅速出臺,從而利用當前難得的改革時機。
十年前,中國的燃油稅開征曾一度如箭在弦。當年的開征方案便是采取“從量計征”的方式定額征收,每升征收1—1.5元的燃油稅,加上當時國內汽油(93號汽油)2.6元/升左右的價格,油價基本達到3.5元-4.0元之間。而當時,國際油價一直在25美元/桶左右徘徊。(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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