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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稅費改革“不設新稅種”
早報記者 李曉輝
昨天,國家發改委一則不足200字的消息并沒有厘清近期甚囂塵上的燃油稅開征話題。多個消息表明,國內成品油價下調即將拉開大幕,燃油稅則很有可能會被“大幅提高成品油消費稅”方案取代。
也是在昨天,國際油價紐約輕質原油價格和倫敦布倫特油價雙雙跌破50美元/桶。
取消公路養路費
國家發改委在這篇題為《國家正抓緊研究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實施燃油稅費改革問題》的消息中稱,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門聯合召開座談會,就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適當降低成品油價格,同步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撤銷政府還貸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點,實施燃油稅費改革等問題,聽取地方政府和價格、財政、交通部門意見。
上述會議還約請了稅務總局、中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等部門參加。
值得注意的是,六費取消,其中取消“水路運輸管理費”和“水運客貨運附加費”兩項,卻與燃油稅的推出無必然聯系。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本來水路運費就不合理,這次只是趁機一起取消。
此外,“撤銷政府還貸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點”,即高速公路收費不在考慮之列,這意味著,過路費、過橋費最終沒有進入燃油稅“費改稅”范圍之中。
目前全國惟一征收燃油稅的地區為海南省,實行養路費、過路費、過橋費、運輸管理費四費合一收取的方式。
有專家指出,將過路、過橋費與燃油稅分開是合理的。通過燃油稅實現節能減排的原理,就是要加大使用汽車的費用。然而,海南試點中出現了“反彈效應”——即人們在買了小排量的汽車之后,開車的機會更多,因為過路和過橋不用再加收費用。“這實際上是相悖于節能減排的。”
擬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率
但多個消息表明,此次燃油稅費改革,在取消六項收費的同時,將提高燃油的消費稅稅率,而不會開征“燃油稅”。
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話說,“目前提交的成品油價改革方案不止一套,其中包括下調油價,同時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以取代開征燃油稅,以及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一步到位或分步實施等。但最終會如何選擇有待最后決定。”
該消息人士認為,選擇將成品油消費稅率大幅提高,以此取代燃油稅,無論從稅種和征收方式上都更具可操作性,同時也起到鼓勵節能降耗,公平稅負的目的。
根據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重新修訂發布的《消費稅暫行條例》,在成品油消費稅中,含鉛汽油征收消費稅0.28元/升,無鉛汽油0.20元/升,柴油0.10元/升。
1993年年底,國務院頒布《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自1994年開始征收消費稅。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財政部財科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孫鋼稱,“如果新開一個稅種,無論是從征收環節還是讓老百姓接受,都需要一個過程。選擇大幅提高燃料油的消費稅取代燃油稅,可能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讓市場接受。”
孫鋼舉例稱,比方說現在一升汽油中含0.1-0.2元的消費稅,如果提高到0.8-0.9元,意味著現行油價中稅占的比重大幅提高。“考慮到目前國際油價大幅回落,這一升一降會相互抵消一部分,老百姓也容易接受。”
對普通消費者而言,上述取消的六項收費多為固定費用。實施燃油稅費改革后,若消費稅稅率提高,未來消費者承擔的稅賦,將和消費的數量直接關聯。對于車主而言,多開車者將多納稅,總體負擔可能相應提高,而偶爾開車的消費者,其負擔會相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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