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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海證券報
記者 黃坤
今年以來,不少人收到“貸款中介”電話和短信,“省十幾萬元利息”“利率低至3.2%”等宣傳語更是充斥社交網絡。“一開始被息差和宣傳語吸引,后來發現過程非常復雜,費用頗高且會影響征信。”周女士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
“特殊渠道低息貸款”、“低成本高回報”投資理財、100%全額退保……披著“實惠”外衣的金融服務,背后是巨大的陷阱。
近期,多地監管部門、公安機關聯合開展“不法貸款中介”“代理退保黑產”等金融領域黑灰產業專項治理行動。與此同時,各銀保機構也積極開展清朗打黑消保工作。
在業內專家看來,筑牢消保防線不能松懈,必須多方合力共同打擊金融黑灰產業,進一步遏制黑灰產業獲客,通過科技手段預防、識別、攻克騙局,防止黑灰產業火苗死灰復燃,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無抵押、無擔保”“內部有人、洗白征信”——非法貸款中介會冒充某銀行、某銀行貸款中心的名義向消費者進行電話營銷或發送短信,他們聲稱“在銀行內部有關系”“可走內部流程辦貸款”等,誘導消費者通過其辦理貸款。
這背后存在很大的風險:一是中介違規操作會給消費者帶來違約違法隱患;二是中介墊付“過橋資金”,息費隱藏諸多“貓膩”;三是“以貸還貸”“轉貸”操作有資金鏈斷裂風險;四是“轉貸”操作有信息安全權被侵害風險。
除了貸款,打著“保本高收益”“低風險高收益”等旗號的理財也應遠離,以免資金血本無歸。從本質上來說,理財與存款有著嚴格區別,理財的收益會隨著市場波動變化,并不能“保本”,理財產品出現凈值回撤甚至“浮虧”,符合市場波動的規律。
“以房養老”本是一種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但部分不法公司和人員卻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對老年人實施欺詐,引誘老年人抵押房產貸款,將資金用于購買“高收益”的“理財項目”。前期老年人還能獲得收益,而后騙子卷錢跑路,房子也被強制過戶,老年人錢房兩空。
至于退保,本是消費者保險消費過程中的正常行為。然而,近年來,一些不法組織或個人冒充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等,以“內部資源”等名義,通過電話、網絡向短期內急需資金或有購買理財保險意愿的人群宣傳可辦理全額退保。不法分子在騙取消費者信任委托后,打著“代理維權”的幌子,用編造事實、提供虛假信息等手段向監管部門惡意投訴,達到退保索取手續費的目的后,又蠱惑消費者“退舊買新”,再次套取保險銷售的傭金提成。
“服務”布下層層陷阱
記者在調研中獲悉,伴隨金融黑灰產業的擴張、滲透,不法分子往往以各類“金融服務”為名義行騙,詐騙套路、作案手段、代理方式日趨多樣。
比如,不法貸款中介利用人們希望低息、急需資金的心態,設置騙局,具體表現形式包括:提供經營貸資質包裝、提供受托支付通道、提供短期墊資服務、團伙成員申請貸款形成資金池等。
“消費者如果陷入不法貸款中介的套路,綜合成本反而更高。而且,對于違規違約使用的貸款,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若未能及時籌措資金導致貸款逾期,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將影響個人征信記錄。”北京市法學會不動產法研究會理事王玉臣告訴記者。
還有不法分子打著“保本高息”旗號騙取資金。以投資“養老項目”騙局為例,不法分子以投資養老為名義,承諾高利率回報的“理財”且提供預留養老床位、預定養老房間等服務,向老年消費者非法籌集資金。
“你盯著別人的高利息,別人想吃掉你的本金。”一位監管人士提醒投資者,風險評估切忌“圖形式、走過場”,閱讀理財產品說明書切忌“走馬觀花”,購買理財產品切忌“盲目跟風”。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向消費者宣傳可實現“全額退保”。保險業人士表示,一旦陷入“代理退保”陷阱,消費者會面臨個人信息被盜取冒用的風險;退保后,消費者既要承擔退保損失,也會失去原有保單的保障功能,未來再次投保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增加保費甚至被拒保的風險。更有甚者,會陷入轉購非法“高收益”理財產品的陷阱,被不法分子惡意套取資金。
多方合力筑牢消保防線
各地監管部門在打擊金融上初見成效。面對不斷翻新升級的作案手段,業內呼吁多方聯動打擊金融黑灰產業,共同筑牢消保防線。
3月1日,《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實施,《辦法》規范了銀行保險機構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包括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
“《辦法》明確了銀行保險機構承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同時強調消費者有誠實守信的義務,統一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標準,提高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成本。”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近年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框架不斷完善,消保工作日益成為金融監管的重點業務,消保監管手段持續豐富,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強,金融機構的消保理念顯著提升。
記者注意到,重慶、山西、福建等地銀保監局近期啟動了“宣傳周”活動。結合《辦法》的出臺,推廣普及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是各銀保監局和保險公司開展“宣傳周”的相同點,“防范不法中介、不法行為的侵害”“開展打擊‘代理退保’黑產”等成為重點。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表示,明確金融消費者的基本概念,圍繞這一主體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體系;明確規定金融市場經營主體義務,要求金融機構構筑全方位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系;構建全面覆蓋、權威統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體系,加強行為監管,為金融市場主體開展經營行為設置“紅綠燈”等。
責任編輯: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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