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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能源腐敗路徑
10個月內,19名能源系統官員和高管先后落馬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李鳳桃|北京報道
3天之內,4名官員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繼2013年8月劉鐵男落馬后,國家能源局近期再次陷入輿論關注的“腐敗漩渦”。
5月21日、23日,最高檢網站發布消息稱: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下稱“新能源司”)王駿,先后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6月23日,又有媒體報道稱,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副司長梁波已被帶走調查。
能源系統似乎已成為貪腐的重災區。據統計,去年8月至今,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已有19名能源系統的官員及企業高管被調查。
“權力”,特別是行政審批權,一直被認為是腐敗的最大誘因。在國家能源局,審批權是如何分布的?哪些部門更容易滋生腐敗?貪腐官員又如何進行權力尋租?
國家能源局負責給能源項目發“準生證”——“路條”
國家能源局網站顯示,該局為國家發改委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單位。主要職責包括: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
據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長、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理事長周大地介紹,按照審批程序,企業上重大能源項目會先和地方政府商量,地方有關部門同意后再向上推薦,統一向國家發改委上報,一般要先報到國家發改委或國家能源局的處室。
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對于重大能源項目,國家能源局只是負責接收具體項目材料并給出基礎性的審查評價,然后上報國家發改委審核。雖然國家能源局對重大能源項目沒有最終審核權,但作為執行部門,國家能源局各司向國家發改委上報的基礎性材料及評價非常重要。“畢竟發改委的業務范圍比較寬泛,對能源具體領域也沒有太多研究,所以還是會尊重國家能源局業務部門的意見。”他舉例說,比如,煤炭項目就是由煤炭司來牽頭審核,其他相關司來協同批復。
一位熟悉能源項目審批的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一個能源項目,一般都要先找到國家能源局,獲取路條后,再去找環評、國土、電力等部門,一系列程序走下來之后,再由國家發改委給一次綜合評估并核準。
在現行能源項目審批制度下,“路條”是各個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也是第一個關卡。
所謂“路條”,指國家發改委同意開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即意味著該項目納入國家專項規劃之列,相當于半個準生證。
據媒體報道,2004年,國務院實施投資體制改革,投資項目由審批制改為以“跑路條”為標志的核準制。
上述熟悉能源項目審批的人士表示,為規避投資風險,在項目啟動之前,地方政府或企業首先需要國家能源局明確項目是否合乎規劃。“本是地方政府或企業向國家能源局咨詢的環節變相演變為了發路條,項目必須有國家能源局復函才能組織前期工作,開展土地、環保、供水、電網接入等支持性文件的報備”。
有媒體報道稱,在現行能源項目審批制度下,地方政府將本地項目獲得國家能源局“路條”作為頭等事宜,進京做工作、匯報銜接成為了常態,并安排專人負責重點項目的跟蹤和協調。在國家能源局辦公大樓的樓梯口外,常年安放著幾張裝有靠背的椅子,上面坐著到這里“跑項目”的人。
哪個部門更容易產生腐敗
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表示,在國家能源局,哪個部門更有權勢取決于兩個因素。“第一,部門所管轄的能源在國家能源消費中的占比。第二,部門負責審批的單個項目的體量,規模越大,部門越熱門,就越容易腐敗。比如,有的部門負責審批的項目涉及上億資金,而有的部門負責審批的項目只有幾百萬、幾千萬元規模。”
“在能源行業,一個項目動輒數億,投資巨大,這也使這個行業成為腐敗的重災區”,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比如,很多人在煤炭領域“發大財”了,“魏鵬遠在國家發改委時就是在煤炭部門,后來在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在他這個位置上,幾千萬元,那都不叫錢”。
據媒體報道,今年5月,魏鵬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當時,在其家中發現上億元現金,執法人員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16臺點鈔機清點,當場燒壞了4臺。魏鵬遠因此被網民稱為“億元司長”。
據了解,近期落馬的許永盛、郝衛平、王駿則都曾與電力項目審批有關。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許永盛出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郝衛平任副司長。王駿則早在2001年就擔任過國家計委基礎司電力處處長,2002年其升任基礎司副司長,后來接任電力處處長的是郝衛平。
國家發改委還有“參與制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的職責。周大地表示,不排除有一些腐敗分子不光是通過批項目,還會在制定政策上進行傾斜,借機斂財。
有業內人士指出,審批權是導致國家能源局出現貪腐現象的主要原因。
對此,周大地并不認同。他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國家發改委擁有大型項目核準的權力,而這個權力是正常的,一個項目可不可做,總要有一個部門說了算,不可能所有的項目都要上到國務院討論。”
周大地認為,集中出現的腐敗現象與過去盲目追求GDP的地方發展模式有關。有大量的重復建設,國家發改委是不愿意批的,但是,“下面的積極性比上面高得多”,市長、省長就一層層找上來,“這樣就反而給了國家發改委權力”。“在過去這種有權就想用一用的社會風氣下,能源系統和其他領域一樣出現了一些權力尋租、受賄、索賄的現象”,“如今,國家下力度反腐,將重點就放在一些領導干部身上,放在一些關鍵部門身上,放在牽扯投資巨大的領域上”。
在項目中安置親友分杯羹,是能源領域權力尋租的常見手段
一位熟悉項目審批的人士表示,“做項目的人最清楚,要拿下一個項目,第一個要攻克的就是發改委,在實際審批中,發改委是第一個環節,也是最終環節,如果發改委不同意,其他部門基本上很難通過。”“一旦發改委通過了這個項目,其他部門的環節也就基本上通了,因為,官場有這樣的潛規則,正常情況下,有幾個人同意的文件,其他人不太好反對。”
“現官不如現管,因此,國家能源局的具體部門就有了較強的操作空間”。上述熟悉項目審批的人士表示,“在項目上報國家能源局之前,要先找司局的一、二把手去吃飯等。這種交際活動必不可少,目的是探探他們的口風,如果他們覺得這個項目還可以或者說50%以上能做,只要這個信息透露出來,跑項目的就會開始公關這些領導,投其所好,或讓他們的親屬或讓他們的親屬或朋友參與項目,分一杯羹。”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信息顯示:國家發改委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鐵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及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違規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金禮品。
上述人士表示,在項目中安置親屬、朋友分一杯羹,這種方式是能源領域權力尋租最常見的手段,與直接行賄受賄相比,“這種方式的風險要小一點”。
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的知情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今年5月份國家能源局出事兒的4名官員中,據他了解,利用現任職務便利涉嫌受賄的可能只有魏鵬遠,其他幾個出事的主要原因是在項目中安排家屬參與做生意。不過他的這一說法未得到能源局和相關機構的確認。
此外,據上述熟悉項目審批人士介紹,公關領導還分為主動公關和被動公關兩種。“提前做工作、打通各個環節,這就是主動公關,一般人都會采取這種方式。尤其是前幾年,監管不是那么嚴格,企業主動公關的特別多。”也有企業按照正常程序遞交材料,當項目卡殼時,才去公關,“這個時候公關的人是比較被動的”,“要么負責行政審批的官員開條件,要么你開出的條件足夠滿足他,才會放行”。“選擇哪一種方式要看具體的人,根據這個人具體的性格喜好和他的態度來決定選擇什么樣的方式。”
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約談司局級干部:
“管好自己,看好家人,交好朋友”
7月14日,由國家能源局主管的中國電力新聞網刊發了《勇扛責任 警鐘長鳴——國家能源局黨組強力構筑反腐倡廉防火墻》一文,被媒體稱為“劉鐵男落馬后,國家能源局少有的對外發聲”。
文章稱,今年4月以來,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等多名領導干部,先后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接連地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重組后的國家能源局陷入輿論關注的“腐敗門”。該局干部職工對這些發生在身邊的腐敗案例感到十分震驚與憤慨。
國家能源局黨組在第一時間召開會議,要求干部職工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支持、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
4月下旬,國家能源局成立了由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新雄擔任組長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最近幾個月以來,該小組加大內部監督和案件查處力度,將原國家電監會成立10年來和原國家能源局成立5年來的問題線索進行起底梳理,分類提出處理意見。對調查核實的案件,依紀依法進行分類審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目前,已立案4起,查處2起。
文章稱,“總結幾起腐敗案件的教訓,項目審批權力過于集中,批項目、批資金的運行不規范和公開程度不夠是主要薄弱環節。”為此,國家能源局加快實行陽光審批,抓緊梳理職責范圍內的審批事項,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進一步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去年機構重組以來,該局已取消和下放23項審批權,最近擬在此基礎上再清理10多項審批權。
此外,國家能源局黨組從5月份開始加快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特別是重點考慮對主要業務司長期在同一崗位工作的司局級干部和處長。一位能源系統的干部表示,“在具有行政審批權限的崗位上不能工作時間過長,經常有計劃地交流輪崗,可以讓可能犯錯誤的人沒有機會建立起所謂的圈子和利益鏈。”
從今年4月開始,國家能源局黨組組織召開四次黨員干部談心會。吳新雄等局領導和機關黨委負責人一起,就反腐倡廉等與各單位一把手、機關的50多名司局級干部、40余名處長以及其他黨員干部進行了面對面的談心交流。“各位局黨組成員用一個多月的時間,與分管部門和單位副司級以上干部、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與分管處長,分別進行了一次廉政提醒談話,要求黨員干部要管好自己,看好家人,交好朋友。”
6月20日,厚達203頁的《國家能源局工作人員廉政手冊》下發到該局每個干部職工手中。
文章稱,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工作機制等有力措施正在逐項落實。
附:
能源系統落馬官員高管名單(19人)
黃保東 許永盛 王駿 郝衛平 魏鵬遠 孫衛東 馬林國 丁寶軍 張先華 崔忠省 閻征 程僬佳 吳周春 蔣潔敏 王永春 李華林 冉新權 王道富 劉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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