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內部反腐:看好自己的門,帶好自己的人
王秀強
自今年4月以來,國家能源局多名官員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涉案名單包括: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司司長王駿等。
一系列貪腐案件暴露出能源審批權力過于集中,批項目、批資金不規范,權力運行不公開透明等問題。近期,國家能源局多次召開廉政主體責任會議,要求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魏鵬遠、郝衛平在今年清明節前后被帶走調查。隨后,國家能源局成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吳新雄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黨風廉政教育、廉政風險防控、干部監督、案件檢查、案件審理、專項巡視6個工作組。
在反腐高壓下,能源局提出“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自4月中旬起,能源局內分兩批下發有關腐敗案件分析材料;一份厚達203頁的《國家能源局工作人員廉政手冊》下發到該局每個干部職工手中。
能源局試圖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機制。7月8日,在反腐倡廉專題會議上,吳新雄強調,各部門各單位“一把手”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凡是涉及項目、資金審批及有礙公平公正和廉潔的事,堅決做到不打招呼,不寫條子,不以任何形式干預插手。
根據能源局公開信息,能源局框定選人用人、權力制約、干部監督等七個方面,30項任務嚴抓反腐廉政。
在用人上建立輪崗交流制度。國家能源局黨組從5月份開始加快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特別是重點考慮對主要業務司長期在同一崗位工作的司局級干部和處長。
對于違規選人用人實行倒查。凡出現因“帶病”提拔、違規提拔,以及未及時輪崗交流和誡勉談話等發生腐敗問題的,對選人用人過程進行倒查,存在腐敗的,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推薦人、分管領導的責任。
為制約領導干部權力,能源局探索陽光審批、限時辦結、內網公示,抓好簡政放權。凡是發展戰略、規劃、計劃、政策、標準、監管等措施可以實施有效監管的,一律取消審批。凡是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
在干部監管方面,能源局要求領導干部及親屬買賣住宅、購買小汽車、操辦婚喪喜慶、從事經商辦企業、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情況等重大事項,按時、如實地向組織報告。
具體到煤炭司,由于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因涉嫌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大,在能源局內部也引起不小震動。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煤炭司已在內部專門制定“十不準”要求,張貼在煤炭司內每個工位顯著位置。此舉目的是,提醒每位干部廉潔從政,以做到用權不出事,干事不謀利,辦事不違規。
具體而言,煤炭司“十不準”包括,不準違規實施行政審批事項;不準接受與公務有關的個人或團體贈送的各種形式的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等;不準讓行政審批對象、中介機構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不準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準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 親友等謀取特殊照顧;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不準借考察、開會、調研的機會公費旅游;不準違反規定或者通過攤派方式舉辦各類活動;不準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者借機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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