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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騰訊企鵝號“黎明計劃” 早夭記
本報記者 李靜 北京報道
騰訊企鵝號的“黎明計劃”上線不到半年便夭折了。
騰訊原希望通過該計劃招募視頻創作者入駐企鵝號,但在執行過程中并沒有選擇親自去招募創作者,而是交給合作的第三方MCN機構,并缺乏對MCN的有效管理。最終在執行環節,許多視頻創作者遭遇了收益被MCN機構克扣、自己創作的內容版權被MCN剝奪、且無法退出等不公現象。
最先將企鵝號“黎明計劃”在B站進行曝光的是主打游戲科普類視頻的UP主薄荷小夢。11月8日,薄荷小夢在B站發布視頻講述他被騰訊企鵝號合作的MCN機構“忽悠”的全過程,矛頭直指企鵝號合作的MCN機構以及企鵝號“黎明計劃”。目前,該視頻在B站觀看量已經超過700萬次,而薄荷小夢的粉絲量只有6.6萬人,其過往視頻的觀看量一般在數千次和數萬次不等,基本沒有超過百萬次觀看的視頻。薄荷小夢的視頻首先在B站出圈,引發了眾多有相同經歷的UP主在B站上傳視頻講述“黎明計劃”的“騙局”,在B站搜索“黎明計劃”就能看到大量的相關視頻。
迫于壓力,11月17日,騰訊內容開放平臺宣布終止“黎明計劃”項目,并向UP主道歉。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騰訊內容開放平臺發布的道歉說明談到了UP主們提到的賬號無法注銷問題和版權疑問等,但對于涉身其中的MCN機構如何處置并未提及。對于相關問題,截至記者發稿,也未獲得來自騰訊方面的回應。
文淵智庫創始人王超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企鵝號把任務外包的背后首先是懶惰,不愿意自己去做苦活累活;其次是想通過短平快的方式迅速做大。”
被套路的UP主
今年7月28日,騰訊內容開放平臺正式啟動“黎明計劃”,宣布要投入千萬元現金資源及機構工具能力賦能機構合作伙伴。
按照騰訊方面的說法,“黎明計劃”的初衷是在得到創作者的授權前提下,鼓勵MCN機構邀請創作者入駐并幫助創作者運營,讓創作者在騰訊各內容平臺獲得收益。創作者可獲得包括入駐費、流量收入等方面的收入。
對UP主來說,這不僅能讓更多騰訊系產品的用戶看到UP主制作的視頻,還能獲得收益。
一位要求匿名的UP主告訴記者,日常在B站發出的視頻,如果沒有獲得主頁推薦的話,視頻觀看量一般在2萬~3萬次。企鵝號的內容會分發到騰訊新聞、騰訊看點、騰訊視頻等騰訊系產品上,確實能獲得不錯的觀看量。
不過,根據UP主們曝光的情況來看,不少MCN機構在當中扮演了“賺差價”的中間商角色。
在UP主的入駐費方面,騰訊開出的價格是2000元/人。而UP主曝光的MCN機構的宣傳頁顯示,入駐費從2000元砍到了200元,九成的入駐費被MCN機構截取。
除了入駐費之外,在UP主們的講述中,MCN機構商務人員聲稱每1萬次播放量最高可以獲得30元流量獎勵,貓膩就出在“最高”兩個字眼上,加入之后可能每1萬次播放量的流量收益只有1毛錢或者1分錢。
更為重要的是,UP主只有加入和企鵝號合作的MCN機構才能加入“黎明計劃”,UP主只需創作,MCN機構會幫助UP主運營。
根據一些UP主的自述,MCN機構以為了方便管理UP主的企鵝號為由,套取UP主在B站的主頁和后臺,私自將創作者在企鵝號的賬號申請為獨家。這意味著UP主的視頻只能在企鵝號發布,而不能其他平臺發布。之后,MCN機構就會以此去投訴其他平臺的內容為盜版,甚至導致UP主在某平臺的賬號被封號。
騰訊方面在回應中稱:“創作者參與‘黎明計劃’時上傳、發布的任何內容的知識產權均歸屬于創作者或原始著作權人所有。創作者通過‘黎明計劃’授權我們的是非獨占性權益,我們不會對創作者在平臺發布的內容進行外站原創投訴。網傳‘企鵝號利用視頻內容向其他平臺投訴原創甚至打擊創作者原有的外平臺賬號’的說法不實。不過,如發布內容涉及侵犯其他內容版權,可能會發生被版權方維權的風險。”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對記者解釋道,理論上,UP主只要與騰訊合作的MCN機構簽訂平臺入駐協議和版權許可協議,騰訊的“企鵝號”就可以獲得使用這些優質視頻作品的權利。至于騰訊或者MCN機構是否完全兌現給予UP主的合同權益,甚至是口頭承諾,屬于雙方之間的合同糾紛。如沒有明顯違反合同義務,UP很難解約,最終造成作品被近似“白嫖”的結果。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對記者指出:“從騰訊的《企鵝號矩陣授權及承諾書》中可以看出,相關授權并不包含‘獨家’授權,個人認為,UP主遭遇的以上行為可能是MCN公司的私自操作。”
關于視頻版權保護問題,李旻建議,UP主在入駐平臺時,應當挑選版權保護較為完善的憑條,也應當仔細審查平臺入駐協議中關于視頻版權的問題。另外,UP主自身也應當加強版權意識,在后續創作過程中要采取防盜措施,例如水印、加密等,還需要注意自身作品是否侵犯其他已有版權。最后,若遇到版權侵權,UP主也應當第一時間向平臺反映及采取相關法律手段,力求損害最小。
消失的注銷按鈕
當加入“黎明計劃”的UP主意識到被套路時,留給他們的就只有兩條路:要么以后就只在企鵝號上發展,放棄其他平臺;要么終止和企鵝號的合作,但需要等待三個月,這三個月所產生的收益全部歸MCN機構所有。
但即使想要終止和企鵝號的合作,注銷企鵝號上的賬號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不少UP主在視頻中表達了注銷企鵝號的困難。
騰訊的道歉回應也進一步證實了企鵝號賬號無法注銷的問題。騰訊方面表示,已經于11月9日解決此前有賬號無法注銷的問題。創作者可通過騰訊內容開放平臺PC端的【賬號管理】—【安全中心】—【高級設置】—【賬號注銷】流程注銷。完成注銷后,創作者在該賬號下的個人信息、發布過的所有內容作品,都將在平臺被清空。
根據工信部《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第九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止使用電信服務或者互聯網信息服務后,應當停止對用戶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為用戶提供注銷號碼或者賬號的服務。
“因此,APP經營者支持‘注銷賬號’功能,實際上是一項法律義務。而關于‘注銷賬號’選項的問題,也是經UP主發布視頻,擴大影響、輿論發酵后,企鵝號才在11月9日上線了‘注銷賬號’選項。無論其中MCN如何作為,個人認為,賬號無法注銷的問題,騰訊難辭其咎。”李旻也指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MCN公司良莠不齊,部分UP主的賬號意識不強,可能會導致UP主的賬號被MCN公司所掌控,從而引起后續的版權和獨家問題。
對于賬號收益問題,騰訊方面表示,創作者通過“黎明計劃”分賬獲得的收益,由平臺直接發放到創作者的賬號中,不會經手MCN。注銷前的收益都可以正常結算。
但在騰訊發布的道歉說明中,對于涉身其中的MCN機構如何處置并未提及。
外包背后的惰怠
騰訊在今年7月推出的企鵝號“黎明計劃”,實質上是搶奪競爭平臺優質主播和主播原創視頻版權。
從產品類型來看,企鵝號是一個后端產品,針對的是內容創作者。創作者的內容經過企鵝號,會輸送到騰訊系的多款面向普通用戶的產品,包括QQ瀏覽器、騰訊新聞、騰訊看點等。
“騰訊想要豐富拓展自己的內容產品,就需要去擴充作者資源,目前UGC內容做得比較好的平臺有B站、字節跳動等,就成為了騰訊挖角的對象。”王超對記者說道。
其實對于創作者來說,能在更多的平臺呈現自己的視頻作品,同時獲得多份收入,是創作者樂于看到的局面。但騰訊“黎明計劃”沒有給創作者帶來預期中的回報,造成這一局面在于騰訊將工作全部拋給第三方MCN機構,并且疏于管理。
“畢竟一個個去聯系UP主,成本很高,也很辛苦。” 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只要肯花錢,騰訊外包給MCN機構這樣的操作,既能節約時間和精力,還能在短時間內出效果。
MCN機構本身也有盈利需求,行業水平卻參差不齊,加上騰訊在MCN機構外包上的經驗不足、缺乏管控,最后導致“黎明計劃”折戟。王超對記者表示:“這其實也暴露出騰訊的很多不足:首先是員工懶惰,不愿意自己去做;其次是看重短期目標,想要迅速做大,做出自己的成績,而不是真正地做產品,只是為了實現引入多少UP主的業績,而沒有真正地去運營和維護,讓UP主愿意長久地待在企鵝號的平臺上,最終傷了眾多UP主的心,讓騰訊的聲譽受到損害。”
責任編輯:蔣曉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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