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紫光集團
2021年7月9日,我集團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通知書》,主要內容為:相關債權人以我集團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具備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為由,向法院申請對我集團進行破產重整。
我集團將依法全面配合法院進行司法審查,積極推進債務風險化解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
紫光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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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戚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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