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北京商報
5月8日,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兩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要加強經紀從業主體管理、合理降低經紀服務收費、鼓勵實行分檔定價、嚴格實行明碼標價、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從十個方面明確監管措施,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備受詬病的房產中介費收取終于迎來改革。
合理降低服務費用
《意見》從十個方面明確監管措施,主要包含加強從業主體管理、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嚴格實行明碼標價、規范簽訂交易合同、要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務平臺等。
在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方面,《意見》提出,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協商確定。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廣東省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中介代理的房產交易,既是服務買方,也是服務賣方,理應二者都承擔服務費用,特別是在房子越來越不好賣的情況下。而且,應該將服務全流程分成清晰的鏈條,對每一個環節都應該明確服務的具體內容、服務標準,以此來合理定價,并將這些寫進三方合同。
“這樣不僅消費者對中介的服務有客觀的評價,也有利于政府部門做合理的監管中介經紀機構專業化發展,從而一改其形象差的局面。”李宇嘉稱。
“其實目前有的頭部機構已經不是一口價。”據北京某頭部中介大客戶部負責人透露,以該公司為例,單價在2000萬元以上的房源,基本熟客傭金會給到5折,再往下會根據不同的總價、交易難易程度給予不同的折扣。“特別是賣一買一都在我們公司的,基本都能做到5折,另外還有大客戶折扣等。”這位負責人直言,對于北京這樣的單體總價比較高的城市,一口價確實不適合市場。
首次明確延伸服務
在經紀服務內容方面,《意見》首次明確了延伸服務。此次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經紀服務由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組成。基本服務是房地產經紀機構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攬子必要服務,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帶客戶看房、簽訂房屋交易合同、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等。延伸服務是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交易當事人委托提供的代辦貸款等額外服務,每項服務可以單獨提供。
李宇嘉認為,隨著房地產市場發展,我國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規模持續擴大,服務內容不斷拓展。但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存在利用房源客源優勢收取過高費用、未明碼標價、捆綁收費、濫用客戶個人信息等問題,加重交易當事人負擔、侵害其合法權益。“這是重大的變化,基本服務,其經紀費用是必須承擔的,而額外的服務不是必然的,也不能利用信息優勢去獲取。”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該表述將利好中介行業探索服務的“新菜單”,尤其是延伸服務將是未來值得探索的新領域。
收費嚴禁“私自夾帶”
房屋買賣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因此往往也需要中介“搭橋”來完成,但很多中介利用信息不對稱,將非必要的收費“私自夾帶”。
為此,《意見》明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互聯網平臺、相關行業組織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
李宇嘉認為,這一政策與二手房帶押過戶的目的是一致的,即降低不動產交易流轉過程中的各種非必要成本,特別是過去樓市繁榮時期形成的尾大不掉的制度性成本,各種機構、從業人員都想來分一杯羹,以及其中的欺詐和亂象,讓購房者買單。只有消除這些成本,同時將合理的成本“公開化”,該收的,應該收取。只有這樣,經紀行業才能步入高質量發展軌道,支持剛需、改善才能更順暢,良性循環才能實現。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王小嬙指出,房地產經紀機構是房屋成交的重要角色之一,國內二手房大約90%通過經紀公司成交,新房交易對經紀公司的依賴性也很高。以往出現過黑中介惡意提高房價,利用房源、客源優勢收取過高費用、未明碼標價、捆綁收費等問題,加大購房者購房壓力,其規范化管理對整體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運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本次的監管政策予以肯定,對中介行業的規范發展以及服務有著指引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在新的監管政策指引下,未來中介的發展模式也有待探索。
責任編輯: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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