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正式實施,36個城市試點,23家銀行可以開戶,您會參與嗎?40家基金公司的129只產品,您中意哪只?歡迎參與調查! [點擊進入活動頁面]
本報訊(記者 解麗)近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醫用材料報銷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用材料時,1000元以下的單項費用將全部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據了解,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用材料報銷標準,提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市醫保局依據《關于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管理、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意見的通知》,對基本醫療保險醫用材料報銷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調整了單項費用全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標準,從原先的單項費用500元提高到單項費用1000元。另一方面是調整了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比例,對單項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醫用材料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比例,從70%提高到80%,相應的個人先行負擔的比例從30%降低至20%。
新政策執行范圍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本市公費醫療人員參照執行。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悉,此次政策調整不包括人工器官,人工器官執行原有報銷政策。除人工器官以外的醫用材料,按照新政策執行。此外,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集采中選產品時,按照集采中選產品醫保報銷政策執行。
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調整為30404元
本報訊(記者 解麗)北京市醫保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大病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自2023年起,本市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將調整為30404元。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及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等困難人群,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將降低50%。
市醫保局介紹,為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制度互補銜接,落實“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機制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調整為30404元。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納入大病醫療保障范圍。大病醫療保障對象為本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大病醫療保障費用支出分別由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據了解,本市大病醫療保障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起付標準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含)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0%;超過5萬元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上不封頂。對于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及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等困難人群,其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將降低50%,起付標準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含)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5%;超過5萬元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5%。
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大病醫療保障費用實行“一站式”實時結算。
責任編輯:李桐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